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09-27
任命黄楚平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卢焱群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李玉高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竞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俊毅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叶静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邢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邓泽民、谢明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汪习根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继辉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长健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冯克宁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严新鹏、陈乔木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进力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移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任命丁拥军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任命张少华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苏哲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伍新明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兴无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别瑶成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戴同德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湘燕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麻爱民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廖焱清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宋亚坤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罗堂庆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吴忠良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廖焱清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罗继洲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罗继洲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韩先清的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接受王国生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决定接受甘荣坤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决定接受余景然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接受徐学敏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