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议价机理及成因分析*
2016-09-24王颜齐王福林
王颜齐,王福林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哈尔滨 150030;2.东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哈尔滨 15003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议价机理及成因分析*
王颜齐1,王福林2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哈尔滨150030;2.东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哈尔滨150030)
从微观议价角度揭示农地流转交易价格的形成,分析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机理。议价在农地流转交易中具有突出作用,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包括农用地位置不可移性、农用地用途专属性、农村社会封闭性及地区经济发展和政策实施差异性;二是农地产权交易异质性,包括农地异质性和交易者异质性。研究认为,交易价格因交易标的质量与位置、交易者谈判能力、预期效用等因素差异而不同,交易价格线在市场价格线周围波动。研究发现,在某一交易量水平下,交易费用为正的交易价格线波动幅度小于交易费用为零的交易价格线,当交易量出现递增时,前者波动幅度减弱,但交易量对后者无影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议价;机理;定价方式
一、引 言
议价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不在于其作为一种普遍经济现象和行为本身,而在于其为市场经济本质的某种反映。议价本质上是经济利益在不同利益主体间分配和取得分配的方式,实际是作为一种经济机制,与市场中最一般的范畴即“交易”结合在一起,在利益分配本质层面上与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和运转系统内在统一。议价是市场交易制度最传统和一般的形式,不论何种交易方式及其制度形式,均隐含交易主体即议价者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与合作关系(蔡志明,1999)。从市场角度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遵循一般商品交易供求规律,农地流转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影响。从微观交易角度看,农地具体交易仍是一个议价过程(郑宏等,2013),交易价格还受交易者自身属性、交易方式等因素影响,导致农地流转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偏离。此外,申云等(2012)通过对农户数据和空间计量模型分析表明,农地使用权流转价格在乡镇间存在显著空间依赖性和自相关性,农地流转价格区域空间关联性和异质性非常明显。农地流转价格在邻接区域表现出较强的空间误差溢出效应,在区域间存在传导性。尚旭东(2016)研究认为,农地供给不能随需求增大而无限增加,由于集中连片农地的稀缺性,承包户获得农地流转“溢价”,溢价传导具有“棘轮效应”,土地转入户被迫接受“既成”高价甚至涨价。可以说,规范农地流转议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议价渠道是保障交易双方利益合理分配的重要途径。
二、存在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机理
(一)农地流转议价过程的一般性描述
议价实质是一种博弈行为,农地流转议价过程是交易双方以农地预期效用为估价标准讨价还价的行为,农地交易价格因此成为一种博弈价格。根据博弈论相关理论,议价范畴包涵三个要素:可能在利益相互间分配上达成一致个体——即“议价者”;在达成何种一致方面存在利益冲突;若一方不赞同,则不能达成一致。利用图示模型理论描述一个一般性农地流转议价过程(见图1)。
图1 农地流转交易价格发现过程
议价是最原始、最普遍的商品作价方法。早期我国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尚未开放之际,农地主要在村内和村际间转移,定价通过议价方法决定。议价参与主体包括土地供给者(如承包户、村集体等)、土地需求者(农户、农业经营大户、企业等)和中间人(中介机构、村集体代表、村民代表等)三类。议价过程中双方遵循尽量使己方效用最大化原则,即卖方努力抬高交易价格,买方压低交易价格。双方在正式进入议价程序前分别评估作价交易对象——农地(承包经营权),形成一个心里价位(Ps0,Pb0),即交易谈判价格的阀值,当谈判价格低于卖方或高于买方心里阀值时,双方均会选择拒绝。议价过程中,双方分别出价,然后评估对方报价,选择拒绝或接受。经过若干回合谈判交涉,最终达成双方均愿接受的价格,即交易价格(Psn,Pbn)。议价可能协商无果,双方均拥有退出权。
(二)存在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
新古典经济学家一直沿用斜向下的需求曲线与斜向上的供给曲线构建的一般均衡模型描述商品供需和市场价格的负相关关系,该模型能解释经济发展中大量的价格现象,但不能覆盖所有交易价格形成机理(熊云洋,2001)。现实生活中面对的是不完全市场,资源可获性、消费者及生产可能性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人的有限理性等的大量存在,许多交易并不能在众多供给者或需求者间选择。不论是宏观的市场调节价格,还是微观的交易协商价格,价格发现均需成本(李孔岳,2009)。本文讨论交易成本作用下的农地流转议价机理。
假定土地供给方S和需求方B就一块农地达成交易意向并议价谈判,卖方土地供应量和买方土地需求量不受限制。正式议价前,S就土地年产出和市场条件对土地估价,为一固定值,B依据土地未来规划和预期利用价值估价,为一固定值。因交易达成需要成本,双方还需估计交易完成前后所需费用,包括价格发现和价格维护费用。一般而言,交易量越大,消耗交易费用越多,如规模庞大的土地交易要求双方花更多时间与精力掌握市场信息,同时在交易安全保障方面做更多经济投入。尤其在后期违约风险方面,规模土地交易面临的风险比零碎土地交易大,估计交易费用时,这些要素均需考虑在内。假定S交易费用估值为应满足B交易费用估值为应满足>0,<0。和是因交易而花费的成本,对理性土地供给方S和需求方B而言,这部分成本要纳入谈判价格中,因此对土地的议价估值将受影响。给定S议价估值为,满足B议价估值为,满足是谈判价格最低限,价格低于时,S拒绝交易,高于时,B拒绝交易。
1.双方议价
图2 情形一农地交易特征
图3 情形二农地交易特征
还有两种情况:①当卖方议价曲线始终在买方议价曲线之下,即时。随交易量增加,单位交易量均摊交易费用上升,买方议价曲线下滑,卖方议价曲线上升,但在有限交易量范围内(图中阴影部分)无交点,买卖双方始终能就交易达成共识。给定交易价格为P′时,卖方交易剩余为,买方交易剩余为②当买卖双方议价曲线存在交点时,即在有限交易量范围内,卖方议价曲线高于买方议价曲线。出现此情况可能是由于买卖双方(或一方)对交易风险和成本较敏感,属风险规避型交易者,使其成本估价曲线斜率下降较慢,或因交易结构所致,如交易双方在不熟知情况下谈判大额土地,双方对成本估计均较谨慎(与该情况对应,情况①下可能存在中间人或中介组织担保,交易双方预期风险较小,议价曲线相应表现较平缓)。在情况②下,土地交易量超过L0时,图中阴影部分为可能达成协议区间。
2.议价均衡
给定无交易费用时交易价格PO′、交易费用为正时的交易价格PU′和当期市场价格P,在某一市场横截面处,市场价格线为一水平线,交易价格线为波浪曲线。三者具有如下关系(见图6)。
图4 情形三农地交易特征
图5 情形四农地交易特征
图6 交易价格和市场价格关系
第一,交易价格线总在市场价格线P处上下波动。交易价格是具体谈判价格,每一宗土地交易均会因交易标的质量、位置等因素及交易者谈判能力、预期效用等因素的差异而不同。宏观上,交易双方谈判协议将受当期市场供需状况影响,出价时需参考当时市场价。因此,多笔具体交易价格会合而成的交易线自然围绕市场价格线波动。
第二,某一交易量水平下,交易费用为正的交易价格线PU′波动幅度小于交易费用为零的交易价格线PO′。从图2、3中可知,交易费用为零时,单笔交易成交价将落在区间内;交易费用为正时,单笔交易成交价区间将缩小至,随交易费用增加,交易区间会进一步缩小。在某一土地交易量处,将众多单笔交易汇合,表现为PU′曲线波动幅度小于PO′曲线。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一笔零交易费用下的交易价格均高于或低于正交易费用下的交易价格。
第三,随交易量递增,PU′曲线波动幅度将减弱,交易量对PO′线无影响。由图2、3可知,交易量增加导致土地供给方议价曲线上升、需求方议价曲线下滑,议价区间缩小。特别情况下,交易量增加至某一水平时将使双方议价曲线交叉(图3L0处)或合并(图2无限远处),此时议价区间为零。将众多单笔交易汇合,PU′线表现为随交易量增加而波动性减小。对于PO′而言,由于无交易费用制约,结合前提假设(双方对单位土地估值为固定值),每次单笔交易议价结果均在内,与交易量无关,因此PO′曲线表现为内的无规律波动。
三、议价成为农地流转重要微观定价方式的两个原因
(一)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
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特指农地产权交易的地域集中性和封闭性,即由于地理分割、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导致农地产权交易被限制在一定地理区位内,农地流转市场被分割成地区性、零散性的交易市场,且各地区市场交易价格差异明显的一种现象。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与统一性是相对的,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是一种长期形态,其形成受以下因素影响。
1.农用地位置不可移性
土地作为商品流通,与其他商品相比,具有一个鲜明特点,即土地实体不能流动。土地被固定在某一区位内无法自由流动,土地商品供给和需求不能发生地区性转移,因此土地商品供需表现为特定地域内的竞争行为结果,竞争的地域性和局部性导致农地流转价格的非市场统一性。此外,土地位置固定性决定任何一宗土地只能就地开发、利用和经营,受制于其所在空间环境(如水源条件、气候特征、自然灾害状况、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这些共同导致土地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和价格走势等的地区性和分割性。
2.农用地用途专属性
农地用途专属性指一定空间环境下的土地一般只适合某类或某几类经营项目,其他利用途径则不适宜或开发成本过高,即不同用途农地间互替性较弱。按《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规定,农用地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地用途是一定土壤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和水文条件等综合因素自然作用的结果,是长期农耕的自然选择。改变农地用途除需克服自然环境对农地经营带来的风险外,还需较高经济投入和一定技术支持。如拟将一片耕地开发为果园的项目,需综合考察当地气候环境等自然因素、居民消费习惯等社会因素、收入水平等经济因素,同时需大量资金支持用于耕地改造和技术人才引进等。因此,一个特定空间环境的农地市场往往自然选择某类经营主体,土地用途间较高的替代成本限制其他农地需求主体进入该地区市场。
3.农村社会相对封闭性
我国农村改革重要特点是经济改革先行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废除后,农村开始逐步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转变,农村基层政治民主不断扩大。农民社会意识随之变化,自由、平等和理性主义的价值观念逐渐增强。同时也应注意,农村传统思想意识形态仍是当前农民行为认知标准的来源,传统伦理为基础的社会关联仍占据主导地位。村民间地缘关系(同一自然村或同一居住地产生的邻里关系)、血缘关系(宗亲和姻亲关系)、互惠关系(礼尚往来和生产互助产生的关系)、共同经历(同学、战友、生意上的合伙人)以及经济社会分层产生的社会契约关系和权威-服从关系等(贺雪峰等,2002),共同构成农村社会紧密的关系网络。土地作为农民曾经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即便选择流转给他人,首先选择熟识的村里人,而不是社会关系薄弱的村外人。一方面出于对人际关系的考虑,另一方面有对交易安全的考虑。农民这种思想意识使我国早期农地流转市场呈现极强的分散性和地域性。随着经济发展及农村社会和政治改革的逐步深入,此状况正逐步改变。
4.地区经济发展和政策实施的差异性
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投入不同,地区间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差异,导致农地地租量的差异化。依据前面分析可知,农地流转经济价格由农地收益和土地还原率共同决定,地租量差异必然导致地区间农地流转价格的差异。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主体对农地需求和农户对农地的供给必然不同,供需关系矛盾和相互作用加剧农地流转价格的不平衡性。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开展农地流转工作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同。本文调查了解到,一些地区为吸引外地企业和经营大户到本地承包土地,对规模承包需求主体给予经济补贴和政策便利,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予以经济补偿。类似政策会促进地区农地流转市场发育。
(二)农地产权交易异质性
农地产权交易异质性包括交易对象——农地异质性和交易者异质性两方面。
1.农地异质性
农地异质性是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地区间地貌形态存在差异。作为自然环境条件之一的地貌(平原、山地、丘陵等),对地表的光、热、水、风等自然资源重新分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制约气候、土壤和生物等自然条件的空间差异,对土地利用的方向和布局有重大影响。各种不同的地貌组合,既为土地利用提供必要条件,又产生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导致土地利用多样性。其次,同类型的地貌,不同地块的土地,土壤质量也可能存在差异。土壤质量主要通过土壤质地、土壤有机含量、土壤酸碱度和土层深度等因素直接或间接表现出来。土壤类型和分布决定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种植和耕作制度及农业经营结构与布局。再次,不同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导致土地利用价值存在差异。如土地自然位置决定土地同周边自然环境的作用关系,决定农作物适宜程度和范围,影响土地利用方向和效果。最后,人类活动对土地利用价值存在影响。如水利设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处于水利设施服务范围内的土地,生产条件优越,土地对其使用者来说效用高。再如车站、码头、道路附近的农地比偏远地区农地效用高。对农场主而言,前者地理区位优越,意味原材料能及时供应、产品辐射广,能实现较其他农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快的资金周转速度。对处在同样地貌特征、同等土壤质量地带、同一地理区位的两块土地,其属性也存在差异,可能一块地在路东边,另一块地在路西边,两者市场估价和利用价值不同。土地与普通商品的重要差别是:商品可复制,可输出众多同质、无差异商品;每一块土地均有与其他土地不同的区位、面积、形状、地质特点,决定农地产权交易不会有大批量复制性的交易,只能个别交易,从而形成个别价格,即交易价格。
2.交易者异质性
交易者异质性突出体现在土地对于交易双方效用和交易者自身谈判能力两方面。从市场角度看,农地需求者包括普通农户、农业经营大户、农场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不同需求主体因经济实力、技能水平等差别对土地的利用规划不同,导致其对同一块农地预期效用不同,市场估价也不同。如对于同一片土地,企业可能规划打造成“农家乐”式休闲旅游点,农场或农业大户可能规模化栽培蔬菜、瓜果、花卉、中草药等经济作物,普通农户可能种植常规粮食作物。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导致不同收益预期,对土地效用估计差别迥异。此外,交易者谈判能力也是造成农地流转交易价格差别的重要因素。对于同一块土地连续两次交易,不同交易者可能达成不同交易价格,主要由于双方具有不同教育背景、市场经验、谈判技巧等。
农地市场分割性导致农地产权交易无法像其他商品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实现统一市场价格,农地流转价格具有地区性且非统一。由农地交易异质性可知,即便有统一市场价格作参考,农地和交易者的特殊属性也会对交易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具体农地流转交易中,议价作为一种价格发现机制显得尤为突出。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从微观议价博弈角度揭示农地流转交易价格形成机理,分析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机理后认为,交易价格因交易标的质量、位置等因素及交易者谈判能力、预期效用等因素的差异而不同,交易价格线总在市场价格线P处上下波动。同时在某一交易量水平下,交易费用为正的交易价格线PU′波动幅度小于交易费用为零的交易价格线PO′,当交易量出现递增时,PU′曲线波动幅度减弱,但交易量对PO′曲线无影响。
(二)启示
1.当前,我国农地产权交易很难完全依靠市场形成一个合理稳定的流转价格,而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价格实现渠道的制约反过来限制农地产权商品化程度。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资产的管理和约束。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农地管理体系,将土地作为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价格体系,有利于降低交易双方交易费用。当前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及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应着重考虑建立一套科学、完整且便于执行和操作的农地流转价格评估体系。
2.由于土地自然供给呈刚性,土地经济供给产生弹性。供求机制反映价格与供求关系的内在联系。当需求大于供给时,价格上升,从而刺激供应;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下降。土地供求总处于不平衡状态,即使出现平衡,也是暂时或结构性的。因此,建立土地供给和需求引导机制十分必要。可从农地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和供需中间环节三方面入手,着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农户离土的安全感,提高适应市场风险能力,稳定土地有效供给。培育新型经营农业主体,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对土地科学有效的需求。加强中介组织建设,搭建交易平台,引导规范交易,确保供需主体意愿的有效表达等。
3.土地产权交易的实现需要良好市场环境,而法制和规范化建设是预防交易风险、解决交易纠纷、降低交易费用、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的必要手段。健全农用地制度、农用地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指导农用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妥善调解和处理农地流转纠纷。农地流转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整体思路包括:预防交易风险方面,应着重规范农地流转交易行为,有效预防违约风险的发生;解决交易纠纷方面,应完善农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违约损失,在农地流转市场法律环境方面,应重点完善农地流转相关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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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Postdoctoral Research Station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150030,China;2.School of Engineering,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150030,China)
Mechanism and Origin Analyses on Rural Land Transfer Bargaining in China
WANG Yanqi1,WANG Fulin2
Transaction price of rural land transfer with the micro angle was focused on.Firstly,a price system of rural land transfer was constructed,composed of rural land property system and rural land theoretical price system because of rural lands'multiple attributes,including the nonremovable position,exclusive use,closure of rural society and the differences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olicies. Secondly,a distinction between market price and transaction price of rural land transfer was explained,where the former focused on macro perspective of market and the latter focused on micro perspective of trading.Then market price formation mechanism was analyzed and considering transaction cost,decision and action on rural land transfer of famer was discussed.Lastly,transaction price formation mechanism was analyzed by game theory and found that transaction price of rural land transfer with endogenous character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price formation.Transaction price line was always up and down around the market price line and transaction price line based on positive transaction cost was less than the transaction price line based on zero transaction cost.
rural land transfer;bargaining;mechanism;pricing
F321.1
A
1674-9189(2016)04-0035-08
*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CJY053);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YJC79012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4M55121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4B115)。
王颜齐(1982-),男,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产权、组织与契约问题。
王福林(1960-),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系统工程与管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