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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创业不等于内容创作

2016-09-22

商界评论 2016年9期
关键词:君王姿态队伍

脱不花

粉丝不等于用户,内容创业者必须要调整自上而下的姿态,以用户为君王。

所有的内容公司,本质上都是一个时间公司。它生产各种各样的内容,其实都是在提供不同的时间解决方案。

对于内容生产,特别是知识型内容生产来说,有三个地方需要注意:

第一,内容创业不是内容创作。

内容创作基本上是忽略用户端的,因为一个伟大的创作者,都是完全从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和表达这个世界的。

但是内容创业必须极大地尊重用户,用户注意力是不集中的,只有很短的停留时间,这时,你怎么为他提供内容?列举几个罗辑思维的小标准:

1. 微信公众号文章里绝对不准出现感叹号,因为感叹号是个人情绪,但不可能有人跟着你的情绪走。

2. 尽最大可能不使用形容词,因为这是你在邀请用户进入你的心理感受,但是用户进不去。

内容流量的高发期,一定是电商销售的低谷。因为用户买东西和看东西,消耗的是同一种荷尔蒙。当一个非常刺激的内容已经把他当天的荷尔蒙全部消耗完了之后,他就不需要用买东西再来刺激一次了,所以看完就走了。

只有那些从来不卖东西的公号才会去追求10万+,真正做生意的,一定需要一个稳定的、持续的、小步快跑式的流量。这种流量是可变现的优质流量,这就是内容创作和内容创业的差别。

第二,很多人想做内容电商,这非常好,罗辑思维也是靠这个完成公司的原始积累的。但大多数的内容电商,最后都不是死在内容,而是供应链上。

内容生产者已经被互联网驯化得非常好了,但供应链是一个非常沉重的系统。当你不能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链系统的时候,内容变现就当一个兴趣爱好去做吧。

如果团队比较小,更不要做实物电商,因为供应链会严重拖累你。创业一旦落实到产品上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之所以有那么“好”的创意,是因为你不懂供应链,不懂工厂是怎么把这个产品生产出来的。

第三,一个人要活成一个队伍,一个队伍要活成一个人。

如果完不成“一个人要活成一个队伍”这第一步,你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内容创业者。但是一旦做到这一点就会发现,你的挑战是“一个队伍要活成一个人”。

创业之前一定要找好合伙人,找好之后,最重要的事情是谈好怎么拆伙。

创业公司都面临这个问题,创始人之间的价值是不断动态调整的,创始之初最重要的那个人,几年发展之后不一定还是,内容创业尤其如此。

越过这三个大坑之后,如何走得更远?

第一,从价值观层面,树立“以用户为君王”的服务姿态。

移动互联网把每一个用户变成了君王,打开Uber有几千辆车等着伺候你,打开饿了么有上千个厨子等着给你做饭。用户在实体和空间消费领域,已经被伺候得像个皇上了。

谁能把“用户是皇上”的姿态找对,谁就能分享这批知识创业的红利。

第二,生产知识类的内容,这四点非常重要,高频、日更、小额、碎片。

第三,别错过知识服务。

在知识领域,出现了一次特别大的机会。过去在知识生产当中,主要是这三个行业在提供内容:出版、教育、传媒。但是这三个行业不约而同地受到大的冲击,为什么?我个人认为是姿态问题,它们过去都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姿态。

如果有人调整好这个姿态,我相信会出现一个巨大的机会,一个超级跨界融合的姿态,即知识服务。它身上有传媒属性,因为是碎片化的;有出版属性,因为它生产并且分发内容;同时还有教育属性,因为提供陌生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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