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心理分析
2016-09-21石勇
石勇
被网民列为“中国十大恐怖连环杀人案”之一的“白银连环杀人案”告破了。嫌犯高承勇被抓获且供认不讳。28年,受害者的灵魂和家属的痛苦终得到告慰,法律的尊严终得到维护。笼罩在甘肃白银这座小城28年的恐惧阴云,在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中,也随之消散。
此前我没有关注过“白银连环杀人案”,直到前段时间准备去关注已有20年,至今仍未告破的“南大碎尸案”时,才留意到了这个案件。它的破获,尽管是出于偶然,但证明正义终能战胜邪恶。尤其是白银警方28年来一直未放弃追凶,而且顶着巨大压力,背负着耻辱,让人尤其敬佩。
但了解到的一些信息,让我产生了忧虑。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是把一些我认为重要的地方点出来。
“白银连环杀人案”的作案手法呈现出固定的套路和特征:比如受害者都是年轻女性,还穿“红衣服”,嫌犯高承勇在杀人时,都会切开或伤害脖颈,而且还强奸。那么,这跟一般的刑事案件(无论是否重大)就区别开来,可以判断这种行为的规律是或只是其心理特征的表现。换句话说,这类案件中,心理分析至关重要。
当初警方曾概括出了嫌犯的性格特征(准确地说是性格表现出来的心理倾向):内向、抑郁、冷漠,不善交际,孤僻不合群。这是对的,它正是我所讲的一些具有“强自卑型”性格且对自己构成了深度压抑的人的表现。国内外的那些变态杀手,“报复社会”的那些人,莫不如此。
不过警方所提出的嫌犯的其他特征,比如“有较严重的性变态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别是具有性功能间歇性障碍症”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从心理逻辑上说,以如此的残忍手段强奸杀害“穿红衣服”的年轻女性,且还切开或伤害脖颈,可能跟生理缺陷、性障碍、性变态无关或关联不大,而主要是嫌犯在严重的自卑、受挫、压抑中,心理上变成了一个精神分析大师弗洛姆所讲的“恋尸癖”,只有扼杀能唤起其受挫根源的鲜活生命好像才能“治疗”自己。对此,我的学生已经分析过了。
嫌犯的阴沉、冷漠、不善言辞,心理上的意思,恰恰代表的就是一种没有生命活力的东西。
我注意到了华人神探李昌钰也曾经是“白银连环杀人案”请的刑侦专家之一。事实上在2012年的“南京‘爆头哥’枪案”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李昌钰没有用心理分析思维去分析案件,或用的心理分析知识并不是很靠谱。他说“爆头哥”(就是后来在重庆被击毙的周克华)“可能有人在掩护他”。当时我和他单方面隔空打赌,赌以“爆头哥”的那种性格和心理绝无可能。因为如果有人掩护,无异于对他的“能力”的否定;有人掩护他也意味着有人知道他的行踪,他在心理上就陷入了灾难。事实证明,我赌对了。
“白银连环杀人案”嫌犯高承勇供述,他第一次作案是因为盗窃被发现才杀人。我想说,他一定说了谎。他这么说实际上是想掩盖自己一直不敢面对和承认的变态。从心理上,盗窃不成而残忍地切开受害人脖颈是绝无可能的。另外,他请求捐献器官,从心理上也不是什么良心发现,而是想挽回“变态”的形象。强调一下,我这是心理分析,如此而已。
看到这个案件中,一些心理学教授净扯些没用的术语,民众“不敢相信”高承勇是嫌犯,我真的感慨不已。国人对一个人在心理上是什么人实在很不敏感。而一些由专家们制造的术语,并不是用来揭示真相,恰恰是掩盖真相或阻止我们去探索人的内心世界。正好,本期,我在本刊写了一篇文章《心理逻辑:深入探触人类内心世界》,供大家参考和批评。
我想用我的学生所说的一段话来结尾:
“警方与媒体在描述高承勇及其他杀人犯的作案手法时,往往喜欢用‘极强的心理素质’这一描述,事实上,这类人害怕活物,而亲近死物,一般人所恐惧的尸体及其他死亡象征物都是他们亲近的对象,这并不是什么‘极强的心理素質’,而是一种变态,如果使用这种描述,往往容易给人一种误导,似乎只有没有情感、冷漠、杀人不眨眼才是‘极强的心理素质’,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心理境界。这种导向,是非常危险的。”
从心理上,盗窃不成而残忍地切开受害人脖颈是绝无可能的。另外,他请求捐献器官,从心理上也不是什么良心发现,而是想挽回“变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