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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谈:我能在小说里隐瞒什么

2016-09-20周海亮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同窗缘分姐姐

周海亮

生日这天,我接到《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周美兰老师的短信,说我的中篇《胡桃夹子》将被选载。巧合的是,去年同一时间,我的中篇《母子平安》也被《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所转载。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相信缘分这样的事情:一个作家与一本刊物的缘分,一篇小说与一本刊物的缘分,一个作家与一篇小说的缘分。

我要说说我与这篇小说的缘分。

今年三月,有闲人搞了个“小学同窗群”,我被拖进去,联系上许多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后来大家搞了个小型聚会,喝了很多酒,聊了很多话。有位女同学与我同村,席间给我讲了她姐姐的故事,让我唏嘘不已。她说她姐夫遭遇车祸,如一株植物般躺了十年。这十年里,姐姐一直精心照顾着他,连一个褥疮都没有让他生过。

这就是这个小说的种子。但很显然我不能这样写。把真的当成假的来写,把假的当成真的来写,把真的写得就像假的,把假的写得就像真的,早已成为我小说创作的基本原则。那么,对这个故事,我必须先说服自己相信它是假的,然后我才能无比真实地写出来。

也就是说,我必须在小说里虚构太多事情,隐瞒太多事情。我说的隐瞒,不单指小说里人物名字、性格等基本信息的隐瞒,也不仅仅指故事发生背景以及最终指向的隐瞒,更不指让自己完全置身度外的那种“中立性叙述视角”。我认为这些仅仅是对故事原型的尊重,充其量是作家的一种写作技巧。我认为我还必须在小说里隐瞒更多东西,比如对与错的判断,善与恶的界定,等等——我指的是小说里的主人公,而非作者。我觉得对小说里的人物来说,他们的行为没有对与错、善与恶,有的只是是否合适,是否应该说出来,做出来。很多时候生活中也是这样。

但生活里,很多事情是隐瞒不住的,这也是我喜欢小说的理由。因为我可以瞒读者一辈子——越是喜欢我的读者,我越要瞒住他们。

假如因为这篇小说,那位小学同窗向我兴师问罪,我只能说,你有一位伟大的姐姐。因为她的故事,让我有了创作这篇小说的灵感与冲动。然后我添枝加叶,添油加醋,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说到底都是缘分。

昨夜一梦,与她去饭店吃饭。饭吃到一半,我们开始争着埋单。她有些急,说,再跟我争,我就杀了你!于是,为了自保,我成全了她,并顺便点了酒店里最贵的菜。

我想说的是,我愿意在小说里与读者分享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判断,有些观念,我必须,也只能向你们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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