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慈善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2016-09-20整理立翔
整理|立翔
中国古代慈善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整理|立翔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和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之一。自先秦时期以来,儒家、道家、佛家、墨家等文化流派分别从自身的学术体系出发,提出了许多精湛的慈善思想。如,儒家的仁爱思想、道家的为善思想、佛家的慈悲思想、墨家的兼爱思想等。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典籍中,最初是用“慈”来代表“爱”。孔颖达疏《左传》有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业。”又曰:“慈谓爱之深也。”“善”的本义是吉祥、美好,《说文解字》中解释道:“善,吉也。”“慈善”二字合用,则是寓意着仁慈、善良、富于同情心,如《北史·崔光传》中所讲“光宽和慈善”。在“慈善”意义上的敬老爱幼、扶贫帮困已成为中国人约定俗成的一种道德规范。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慈善活动的开展,古已有之。
在古代中国,慈善活动发展经历了4个时期,即从西周到战国的萌芽期、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初兴期、从隋唐到两宋的发展期以及从明代到清代的鼎盛期。每个时期的慈善活动虽然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内容各有侧重,方式各有特点,但大多是围绕生、老、病、死、残、穷、灾等困难展开的。
据《周礼·地官》记载,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设立地官司徒,助其教化国民,安定天下。有现代民政部部长部分职能的司徒,为做好民政工作要采取6项措施,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所谓“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关爱儿童、老有所养、救济穷困、抚恤贫苦、优待残疾、安抚富人,这些正是现代慈善概念中的具体内容。
这一时期的慈善活动,主要由朝廷来带动,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济手段,被称为“荒政”。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很重视慈善工作。如“春秋五霸”之一的吴王阖闾,《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每次发生天灾瘟疫,他都会亲临灾区,看望民众,安抚孤寡,资助贫困。
以民间为主体的个人慈善活动的出现,才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进步的标志。
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慈善活动比较简单,行为之一是直接在路边给需要救助者提供饭食,此即所谓“施粥”。施粥赈饥虽然简单,却是最受欢迎的一种慈善行为,为中国历代所继承。
东汉末兴平元年(公元194年)秋,京畿大旱,灾民遍野。《后汉书·献帝纪》记载,当时的皇帝刘协(献帝),便安排身边大臣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
民间施粥更为常见,过去俗称“吃大户”。如北魏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冀州和定州闹饥荒,地方贤良人士“为粥于路以食之”。《魏书·孝文帝本纪》记载,此举救活了数十万人。一直到晚清,放粮施粥都是中国古代慈善家们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