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金融杠杆推进县域“五个转变”
2016-09-20丁应虎
丁应虎
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经济下行压力仍大,县域经济发展面临深刻变化和诸多挑战。尤其在“土地财政”不可持续情况下,如何通过金融方法获取资本市场的财力支撑?如何利用金融方法发挥县级财政支企、支农和扶贫开发资金更大更好的绩效?这是县级党委政府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重大问题。
笔者根据在英国金融培训学习所得,结合宜宾县实际,创新推进“五个转变”,有效借力金融杠杆,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金融事业向金融产业转变
着力培育金融机构,推进政府金融工作由金融事业向金融产业转变。
一是精心编制金融规划。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实现各项存款余额280亿元以上,各项贷款余额200亿元以上,融资总量达10亿元以上,保险密度达1000元/人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达5亿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3亿元以上,全县金融机构网点达150个以上,金融从业人员达1500人以上。
二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鼓励和引进各类金融单位在县城和乡镇设立机构,在支持四大国有银行拓展业务的同时,成功引进华西证券、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宜宾城商行等在宜宾县设立分行或营业部。推动成立兴宜村镇银行,成功创建保利、中汇等多家小额信贷公司,2015年中汇小贷公司成功实现增资2亿元,成功重组正信担保公司,积极开展与乐山银行等地方性银行洽谈入驻事宜。
三是加快提升金融业绩。2015年宜宾县辖区内银行实现各项存款余额214亿元,较年初增长24亿元、增长12.7%;贷款余额176亿元,较年初增长27亿元、增长18.3%,存贷比达82.4%,居全市第一。全县国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86亿元,增长18%。华西证券开户数1835户,同比增加1334户,增长266.3%,累计交易额33亿元,增加25.2亿元,增长320.3%。2015年全县各类金融机构缴纳税收1.4亿元。
大水漫灌向精准帮扶转变
着力搭建金融平台,推进财政支企方式由大水漫灌向精准帮扶转变。企业发展离不开财政扶持,宜宾县过去财政支企方式主要以直接奖励为主,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使用效益发挥不佳,为此,该县积极探索搭建企业发展金融平台,转变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方式,通过财政贴息、争取基金、设立风险金等精准帮扶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创新设立联保基金。引导县域中小企业自愿出资成立县中小企业联保基金会,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帮助县域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2015年中小企业联保基金为44户企业担保融资3000多万元,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出台《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专利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把推广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作为金融创新工作重点,2015年发放贷款1100万元。
三是创新推出“助保贷”“园保贷”。支持市、县建行与宜宾县中小企业联保基金会现场签订《“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政府划拨200万元建立“助保贷”风险补偿金,成功发放“助保贷”资金237万元,帮扶5户小微企业发展。划拨500万元建立“园保贷”风险补偿金,扶持县工业园区企业贷款1亿元。
四是帮扶企业争取专项基金。2015年成功为威力化工等4户企业争取专项基金1.15亿元;财政贴息256.7万元,为27户企业实现融资贷款2亿元以上。2015年全县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达95户,实现工业总产值260亿元、增长1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4亿元、增长14%,实现利润总额35亿元、增长10%。
直接补助向金融扶持转变
着力创新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支农方式由直接补助向金融扶持转变。打破过去财政支农主要以直接补助的传统单一模式,创新推动支持“三农”发展新方式,充分发挥金融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创建重点扶持名单。由乡镇初步推介、农工办初审、“三农”金融服务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民生工程重点扶持经营主体100户,对这100户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扶持。
二是创建风险补偿资金。县财政划拨500万元创建“三农”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县内金融机构向“三农”金融服务民生工程重点扶持名单内,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产生的无法追偿的实际损失部分予以适当的风险补偿。
三是创建财政贴息制度。宜宾县创新实行财政贴息方式支持农村新型主体发展,2015年贴息100余万元,支持群星渔业等39户新型经营主体贷款1.63亿元,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四是创建改革示范典型。2015年成功争取全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县,组建农村产权交易所,建立农村产权收储和风险补偿等制度,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经济林木(果)权和动物活体、国有林地中的经济林木抵押融资贷款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组建“六大突破”,其中:林权抵押贷款发放突破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015年完成农村投资35.2亿元,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2亿元、增长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200元以上。
代行业主向融资主体转变
着力推动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平台公司由代行业主向融资主体转变。宜宾县国有平台公司过去履行代行业主职能多,发挥融资促进作用少,为此,宜宾县抓紧探索转变国有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政府平台公司由代行业主向融资主体转变。
一是调整整合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积极组建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和三农投资以及县域副中心等4大国有集团公司,整合政府性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并以金融需求为导向,进行经营性整合,以发挥国有资产在金融融资方面的整体效力。
二是以公司为平台积极争取专项基金。支持以九源水务公司为平台向上争取蟠龙湖水库建设专项基金1亿元,以创兴公司为平台向上争取县城黑河沿线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杨家祠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基金3000万元。2015年,通过国有平台公司共争取横江防洪堤、喜捷防洪堤、第二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基金3.37亿元。
三是加快推进平台公司承接融资贷款。划拨优质国有资产充实国有平台公司,增强其融资授信能力。以九源水务公司为平台,在县农行为蟠龙湖水库项目贷款2.6亿元;以创兴公司等为平台实现政府性融资授信5.3亿元、到位1.6亿元。
四是积极探索PPP发展模式。成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PPP项目办公室,专职负责包装PPP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包装PPP项目5个,拟投资26亿元以上。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52个项目录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五是积极探索组建混合制公司。把政府的优质信用与优势企业的优质资产有效结合,建立由政府资产控股的混合制公司,实现企业和政府发展的多赢。当前,尤其是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支持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
被动监管向主动引领转变
着力加强金融监管,推动政府金融工作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引领转变。主动适应金融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对全县金融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着力推动宜宾县金融工作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引领转变。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理顺金融管理机制,单独设立县金融办并明确其职能职责,从而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全县金融发展、风险防范、银政企合作等。完善考核办法,出台《宜宾县金融业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从税收贡献、存贷款等指标加强对全县金融机构的考核奖惩。
二是创新机制联动发展。建立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县政府成功与城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切实加强金融合作。制定出台《宜宾县政府性资金存款和银行贡献度挂钩考核暂行办法》,科学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合理有序竞争发展。
三是健全体系优化环境。建立完善金融仲裁工作机制,提高金融案件审结率和执结率,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信用文化。
四是加强防范化解风险。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断增强监管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加强民间借贷管理,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积极帮扶企业化解民间借贷风险。同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非法保险等行为,营造并维护全县金融环境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