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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和谐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的探索和创新

2016-09-16杨家宁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预警系统用人单位预警

文/杨家宁

东莞和谐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的探索和创新

文/杨家宁

近年来,东莞通过建立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和综合监管机制,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可以为其他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借鉴。

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社会治理

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核心任务和重要内容,关键在于建立长效预警防范机制,推进劳资关系调解处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面对社会治理难度与挑战不断加大,单靠传统手段已经难以实现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东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托其信息化优势,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理。从2005年开始,东莞就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系统,2010年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两网化”系统,逐步推进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和应急工作机制的建立及完善。借助系统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主要经营情况进行监控,并结合联动跟踪、帮扶监控,使劳资纠纷得到提早介入和较快解决。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基层干部的执政为民能力,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打造劳资关系处理中枢

2010年初开始,东莞在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升级,部署开展“两网化”(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工作,将“两网化”信息系统作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创新手段。

一是推进劳资关系网格化管理。2010年初,东莞按照“三级建制、属地管理、一村(社区)一格”指导原则,将全市划分了673个劳动监察网格,其中一级网格(市级)4个,二级网格(镇街级)32个,三级网格(村社区级)637个,从地理空间上实现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构建了“网格到基层、责任到个人”的网格化监控体系。对纳入用工备案系统的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守法分类监控管理,依托基础网格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对网格辖内企业工资、劳动用工、工作时间、裁员减员、工作调动、工资协商、经济补偿及劳动年审等项目信息进行采集,快速动态掌握企业经营信息,实现信息采集网络化管理100%全覆盖,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网,初步实现信息收集及时性、动态性和全面性,增强了对企业各类劳动违法行为的预见性。

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系统。2011年,在石龙镇试点建立企业风险预警和应急工作机制经验的基础上,东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各镇(街)建立劳资关系预警系统,通过成熟的信息技术对企业主要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动态、循环监控,建立部门联动、协同防范和应对企业欠薪倒闭逃匿及其他劳资群体事件的信息共享、预警应急平台。预警系统采用B/S网络架构,主要功能包括数据上报、企业备案、综合监管、协同处置、信用评分、信息提醒、统计分析、案件管理等。并制定下发了《接口规范说明》,明确各镇(街)系统建设的行政区划编码、企业备案优化编码、汇总报表统一编码、GIS 地图坐标编码等规范,方便镇(街)与市的系统顺利对接。

三是健全及完善预警体系组织架构。由于预警系统监管项目包括企业工资、租金、水电费、社保费、税费、经营管理异常、信访信息、法律事务、警情等十几项指标,为此,市里统一部署,各镇(街)成立“企业风险预警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人力资源、社保、司法、工会、社保、公安、税务、工商、水电等十几个部门。

二、线上线下采集信息,强化劳资关系综合监管

线上是指利用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通过系统的自动运作,智能处理数据,实现数据的及时分类流转处置,系统后台根据预设的标准,结合预警其他指标,将评级信息等传送至“劳资纠纷预警”模块,研判、分析劳资纠纷隐患,将研判出的预警企业转化为劳资事件传送至“事件处置”模块,并提出预警警报和自动生成处置报告。线下是指按照常规性风险和突发性风险设置预警内容,由不同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其中,企业常规性风险隐患信息由各镇(街)社保、税务、基础网格和劳动监察协管员等六个部门单位对企业的九类信息情况进行每月收集监控;突发性风险信息由各镇(街)人力资源、公安、经贸等十个部门单位对企业十类信息情况进行实时收集监控。每个月规定时间由各成员单位将监控信息上报到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情况汇总和处理结果报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发现问题、综合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指令等,并自动发送到镇(街)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手机上。相关领导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实时查看报表,并根据各自权限提出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同时履行监管职能,按照指令对出现预警问题的企业开展工作。每月定期把处置结果上报系统,同时关注和跟进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协同请求,系统生成处置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采取措施、企业现状、后续工作、协同请求等。系统每月根据企业风险等级自动计算分值,评分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数据参考,实现动态循环监控。

分级预警,准确定位。预警功能是该系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是通过信息收集和自动化处理,进行企业风险级别的分类及预警报告。智能分级可视预警对照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用工、加班加点、

特殊工时、裁员减员、工作调动、工资协商、经济补偿及劳动年审等方面的劳动情况,设定正常、问题、风险、危险、高危五个信息级别,并规定了信息的单项风险的评定标准。譬如,未能正常生产或拖欠一个月费用,出现不正常的裁员、停工等重要异常情况的划分为“危险”。系统汇总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单项预警信息,按照“逢二进一,逢高取高”的算法,综合评定用人单位的风险预警等级,自动将企业风险评定正常、问题、风险、危险、高危等五种级别,对应发出预警信号和处理指令,并结合空间地理位置系统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信息辅助应急预警即各成员单位采集问题企业信息,评定信息的单项风险等级,并上报系统。譬如,各成员单位、基础网格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发现企业出现重大异常,如企业转移资产设备、企业主失去联系等情况,可通过系统紧急上报属地镇的工作领导小组,系统将启动应急预案,向部门负责人发出应急信息短信,提醒各部门根据规定的事件分级和应对程序,协同处置。

三、制定预警防范措施,构建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研判机制。系统发出预警信息后,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及时收集整理各部门反映的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通报给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平台统筹处理,并按照职责向镇(街)政府报告分析结果。“领导小组”结合系统和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供的信息,研判预警企业各类风险隐患信息,对系统预警的事件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预测,部署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等事项。

二是建立响应机制。“领导小组”研判和部署信息发布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做出部门工作部署,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规定了不同类别事件的现场指挥责任主体,以及现场秩序维护、法制教育、情绪疏导、诉求回应、强制措施、工资垫付、垫付追偿等事项做法。对于风险、危险、高危三种情况,制定了详细指引,明确了处置不同级别劳资纠纷的法律分工和应对措施。譬如,针对“问题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实际投资者、经营者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针对“风险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出租方、所在社区(村)督办整改,密切注意用人单位动向及整改情况,掌握企业存在困难和诉求,缓解企业暂时困难,协调指导用人单位渡过难关,必要时报请领导小组处理。针对“高危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出租方、所在社区(村)督办整改,密切注意用人单位动向及整改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帮扶,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的各项帮扶政策,协调指导用人单位渡过难关,监督用人单位动向及实行媒体公布,避免欠薪逃匿事件发生。

四、探讨与评论

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是地方政府发挥信息化优势,创新社会治理的尝试。预警系统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平台实现了跨部门的信息采集、指令传递和工作协同,对企业服务管理从各部门的“单兵作战”转向统筹各有关部门“综合监管”,实现了事前信息采集、事中预警提示、事后归档分析,为政府对企业的服务管理提供全面的、可视化的、可追溯的数据,通过预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预防企业欠薪、逃匿行为,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及时发现问题企业,并为他们提供相应帮扶,助其渡过难关,提高了政府服务监管效能。从实际运用来看,预警系统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其一,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应细化指标体系。目前东莞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的指标都是政府部门采集的企业经济类指标,劳资关系评价指标体系应向劳动者、企业、政府三方收集数据,预警指标应由经济类、工作类和员工个人需求类指标三部分构成。必须挖掘企业内部影响劳资关系质量的相关因素,将工作类别中劳动环境、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员工个人需求类别中员工培训、员工满意度等指标细化。体现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企业指标与员工指标相结合”。

其二,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应强化协同机制。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协同配合。东莞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的关键是建立了部门联动、协同防范、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的机制,才能使得这一系统能够有效运行。劳资关系预警系统组织架构的改进思路是,将劳资关系风险预警职能分为管理主体和相关主体,并在不同层级进行设置,这些层级对劳资预警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譬如应纳入企业工会、员工等人员,在移动终端上,基层的工会小组长、劳动关系协调员等,都拥有不同权限的账号,如有劳资纠纷等上报,可根据事件程度点击“逐级处理”来处置。

其三,劳资关系预警系统应强化制度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东莞在预警系统创新中,把对企业的帮扶和劳资风险的预警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范畴,制定了《工作方案》《信息采集报送考核制度》《信息报送处置责任人责任》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制度安排将创新成果常态化坚持。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劳资关系预警系统涉及十几个部门,横向跨度比较大,部分成员单位认为劳资关系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在信息收集、预警、处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协调困境,仍需要强化相关制度安排。

杨家宁,广东省东莞市行政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

责任编辑 解梅娟

F272

10.13784/j.cnki.22-1299/d.2016.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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