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之与《瑞阳阿集》
2016-09-15汤苏婷
汤苏婷
江东之与《瑞阳阿集》
汤苏婷
江东之画像
江东之,字长信,别号念所,安徽歙县人,生年不详,卒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祖籍浙江衢县,先世由三衢来歙,自宋朝汝刚公官歙县后,遂迁家于歙之橙子培。他父亲运气不佳,遇事多不利,岁食贫,从邻人乞籴,每不应晨炊,乃叹曰:“使儿曹得志,当效范希文”。东之方幼童而名如曾子,先忧后乐,为诸生时性刚有大志,以澄清天下为己任,志比范仲淹。万历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中进士,后由行人擢山东道监察御史,首揭发冯保、徐爵奸,获得皇帝的赏识。万历十三年(公元一五八五年),江东之以言事忤执政,因争寿宫事坐贬霍州,以病免官。山居八年,万历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复起,知邓州,升辰沅兵备佥事。历三月,转南京光禄少卿,抱病南还,调治半年,渐见平复,召还大理寺寺丞,寻简拔本寺左少卿,暂署印事。万历二十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万历二十六年八月因击高寨叛苗,斩首百馀级有功,江东之赏银二十两。后京察被弹劾免官,复以遣指挥杨国柱征讨杨应龙败绩,黜为民,愤恨抵家而卒。《明史》卷二百三十六有传。
江东之曾筑室瑞金山中,故名其文集为《瑞阳阿集》,凡十卷,此集编成当在万历年间,贵州省文史研究馆藏1965年贵州省图书馆复制本,其底本据上海图书馆藏清乾隆八年刻本复制,《四库总目》传于世。《瑞阳阿集》共十卷,但奏议居其半,有《台中疏草》《廷中疏草》《黔中疏草》《镇沅纪略》《抚黔纪略》,另有《家居》《山居》二卷,《镇沅怀德录》《抚黔纪别录》《论定录》各一卷。下文将对其文集作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台中疏草》记述了他在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奏疏,主要针对当时官场相互倾轧,宦官专权以至私割盛极一时,以及霸占田土,欺隐妄报虚粮,逆党繁兴,善类难容等,展现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等局部风貌,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其中包括弹劾揭发徐爵、冯保的奏疏;弹劾张居正“才太高、性太拗、权太专,心太险,媚己者立跻要地,异己者坠之重渊。”王宗载、于应昌等杀人媚人,为御史刘台雪冤;弹劾驸马侯拱宸等勲戚之家霸占田土,虐害小民。余懋学称其“一疏而除君侧之奸,再疏而抒直臣之愤,三疏而杜戚臣之横”,可见其大忠劲节。
二、《廷中疏草》是江东之山居八年复起,任大理寺右少卿及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时的奏疏。任都察院右佥都御使时期,遭到御史俞价等弹劾其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夤缘作弊,其罪当斩。他上疏乞求圣断和致仕归田。疏中虽大多自我申辩之言,但亦可从中窥见当时官场结党营私,司法废弛,乱象百出,贪污腐败,知有私交而不知有王法,政治日益颓败。
三、《黔中疏草》是江东之在任贵州巡抚期间的奏疏,陈尚象在其序言中指出“公不薄吾黔而后有黔中之疏草,有黔中之疏草而后见公之赤心”。从其奏疏中,可见江东之抚黔期间的种种善政加快了儒家传统文化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渗透,加强了汉文化对黔中地区的统治和影响。如,在苗族地区赐名定县;让土司按照儒家传统立后;查处土司纳贿枢要,蔑法无君之事;建改县治,铨官铸印。同时提出“惟四裔,不可以中国之治治也。叛则惩之,服则舍之,要在操纵并施,恩威互用,令彼附焉”的边疆政策。
四、《镇沅纪略》为江东之在任辰沅兵备佥事的三个月内整顿弊病的文告,多为告诫之词,赏罚之法。“立未备之哨堡,建通道之津梁,申驿规以甦疲困,革粮饷摘支之弊,巡栏经纪之革,行尸税榷之省。” “不邀功、不市德,以恤将领之心恤士卒,以抚齐民之道抚苗夷。”用三个月的时间,使当地的颓政为之一新。
五、《抚黔纪略》是江东之在抚黔期间所写的序、议、记、颂、檄、引、谕、训。主要为利民之策,如,备赈公田;右文田;惠药田;恤军田;泽幽田;济川田;开河道,建鳌叽,即现甲秀楼下的浮玉桥;推引二十四善,重修贵州通志,建贵阳府学;设恤隐局,确实是建万世之长策。另有五封家书,说他在外不必挂念,多次强调无俸禄可寄回家,都用在贵州事务上,告诫其儿要读书,勤俭,养德、养福、养寿,可见其为民之心。
六、《家居小适》是江东之家歙州公祠及江氏祠田,邹元标、沈思孝、应朝卿等人所写的江氏祠田和义田记和传,主要是论述了江东之一生的事迹。《山居小适》是江东之所写自我感怀和描写瑞阳阿山的文章,及汪应蛟作的一篇序。
七、《镇沅怀德录》记江东之在辰沅时期的德政感民之事略,附有纪德诗十五首,祠堂怀德诗十首。《抚黔纪别录》主要为许一德等人写的抚黔时的碑记,以及江东之退休时李时华、邱禾实等人所写的致政序,及送别诗、怀德诗、泣恩诗、忆远诗二十一篇,好生之心以抚黔民,从中足见其忠诚、孝友、仁俭、清正。《论定录》是时人对江东之的评价,准入祀名宦祠和乡贤祠,有邹元标、张涛等人写的传记,以及地方官员的加勘,沈思孝所写的像赞。
明万历中期,政治日益腐败,边防形势紧张,边饷激增,税收锐减,财政出现危机,社会矛盾尖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江东之较为短暂的从政,所仕之处,皆能有益于地方,从其文集中可知其个性,一、不畏强权,敢于直谏。其性刚直,任气节,虽谗言蠭起,而持论不屈。二、以民生为本,廉洁勤勉。江东之抚黔期间,赈公田;右文田;惠药田;恤军田;泽幽田;济川田;开河道,皆为民所利。在家书中写到:“我不能有银以遗汝等,我所为地方造石桥三处,开河五百里,买赈田谷二千石,学田谷三百石,惠药田谷三百石,每年济孤田谷壹百秤。”“我俸禄俱为贵州做事,无得带回家中,凡事俭约。”三、重教化,移风易俗。顺苗俗,宣款约,建书院,修通志,宣传《皇祖六谕》《二十四善》《五传》,也有整饬官风民风的文告,如《禁宿弊文告》《禁扣克文告》《禁约文告》《严赏罚牒文》。
本文集对于研究明万历中期官场政治,贵州土酋叛乱,播州叛乱等苗乱细节,及贵州军事、军备情况,有补正正史之用。另外,对于苗族地区赐名定县,了解苗族与汉文化接触融合过程有借鉴意义,也是一个汉族官员治理苗族土司地区较为成功的个案,并提出“不以中国之治治之”治理理念。同时,也展现了明中叶时期,一个普通正直的中国官员入仕后的坎坷、辛酸,以至忧愤而死的一生。
责任编辑:何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