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与展望: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历程的梳理
2016-09-15干瑞青
干瑞青
(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审视与展望: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历程的梳理
干瑞青
(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为了把握法制电视节目与法治建设状况和大众精神需要的关系,依被引频次选取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在1998年至2013年期间被引用超过1次的268篇文献进行统计分析。表明,法制电视节目研究随社会进步、法治建设而发展繁荣;法制电视节目发展繁荣与其研究互为因果,其研究领域宽泛,学科专业界限非常明显。但当下法制节目研究面较窄,对文本和案例研究过于偏重,其他领域涉及较少,尤其是法学领域,这不得不引起警惕。
法制电视节目研究;被引频次;关键词
改革开放,社会剧烈变革,法制电视节目的关注点随着政府“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而改变。普通百姓公民意识正在觉醒,制作平民化节目才能获得社会和市场双受益,法制电视节目应时而发。因此,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是基于社会法治化建设、社会大众的心理、电视节目发展等因素,梳理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文献具有重要的实践与学术价值,能够更好的把握电视发展脉络、法治建设状况和大众精神需要及其相互关系。
一、梳理方法
首先,数量统计。笔者以“法制电视节目”为关键词对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全文搜索,自1990年至今共有2104篇文献,其中有存在大量未以“法制电视节目”为研究主体。我们又以被引用频次为选择条件,因为“被引频次反映期刊所载论文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和适用价值,是衡量期刊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1]对至少被引用一次的文献进行数量统计。其次,依据被引频次,摘选出被引频次最高的期刊和文章,梳理不同年代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关注点的变化。再次,对搜集的文献进行关键词频次统计,总结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的领域及相互关系,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梳理文献作者身份,统计高校科研人员和电视业界人员对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的领域和理论水平的差异。
二、梳理的结果和讨论
(一)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尤其是央视法制节目繁荣引发了研究热潮。
按照被引频次,在1998年至2013年①期间在知网中被引用超过1次的268篇文献进行统计,发现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文献被转载量从2004年大幅上升,至2009年达到顶峰,有40篇文献被引用。如图一所示。
图一:
可见对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热度在2001年开始上升,到2009年达到高潮。这与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阶段是相吻合的。按照胡智锋、尹力主编的《电视法制节目:特质、创作与开发》中论述,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经历了开创期(1985—1993)、大发展期(1994—1998)、走向繁荣(1999—),法制电视节目的研究随着法制节目繁荣而热度日增。并且,1997年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1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正式开播,2004年12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正式开播,2008年12月社会与法频道改版……这推动了法制电视节目类型多样化和功能拓展,为相关理论研究奠定了实践基础。
(二)法制电视节目跨越式发展激发了学界、业界人员研究热情。
学术写作与作者的身份和职业经验密切相关,是彰显学术身份重要途径,是职业经验积累厚重的体现。笔者在对268篇文献作者身份进行统计时,发现自1998年至2013年的268篇文献作者主要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广播电视机构从业人员,而且有的文献为高校科研人员与广播电视机构人员合作之作。我们对1998年至2013年268篇文献不同身份作者数量变化进行统计,如图二所示
图二:
通过图二所示,在1998年至2013年间,无论高校科研人员还是广播电视机构人员在人力投入方面与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密切相连。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对2001 年以来法制类电视节目播出频道数量及单频道播出量(全天时段)统计如下图[2]所示
(三)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热点与社会建设息息相关
按照被引频次,在1998年——2013年期间在知网中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的268篇文献被引用的次数,如表1。
表1
承接法制电视节目的繁荣,引发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热潮,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文献被引用参考的频次从2003年开始提升,到2004、2005年相关文献被引用频次出现井喷状况也是一种必然。从社会背景来看,三个代表思想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深入人心,“三贴近”创作原则都对法制电视节目的创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法制节目本身来看,经过多年发展,逐步走向成熟,节目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对其历史和现状的总结和进一步发展进行预测的条件已经成熟。另外,许多法制栏目已经成为经典,对其模式、推广及瓶颈问题阐述成为这个时期的重点。这些都引导着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关注点的变化。
按照被引频次,在1998年—2013年期间在知网中超过10次的文章印证了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关注点与社会建设热点的契合度。被引用频次最高的文献是《舍法求法与媒体正义》,36次。可见服务于社会法制建设是法制电视节目的根本功能,如何发挥法制电视节目在普法、促进社会文明提升方面优势是研究的重点。其次,《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现状及发展之我见》、《论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文类概念与文类特征》分别为23、21次,《电视法制节目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角色》、《电视法制节目的热播、潜在危机与对策》分别为17、16次,这些文献都是对法制电视节目现状总结、趋势预测,与其发展阶段密切相关。
(四)法制电视节目研究领域宽泛,但侧重有所偏颇。
借鉴安德鲁·皮尔森特等学者在内容研究上采纳的“关键词建构理论”,即首先统计出一个学科运用频率最高的几个关键词,然后以此为结点搭建出整个研究领域的网状框架,通过研究各个结点(或多重结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实践关系来具体地把握这个学术空间。
依据法制电视节目“运用电视手段再现与法律相关的案件、事件、人物, 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情感、弘扬法律精神为目的”[3],笔者对1998年——2013年期间这268篇论文逐一进行了关键词统计和分析,论文中涉及到的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依次是:司法、媒体责任、社会风化、文本创作、主持人素养、现状及历史、受众、外国法制节目等。根据笔者总结,各关键词出现的频率如表2。
表2
由此,法制电视节目研究中文本创作方面的研究比重最大,约占研究领域的一半,其次是个案分析。这体现了法制电视节目创作是研究的重点,为实践服务是理论研究的目的,也体现了法制电视节目类型、样式丰富,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基础。同时,折射出法制电视节目研究任重道远,通过表四我们发现当下法制电视节目研究领域较窄,我们在媒体与社会建设、法治建设方面理论成果缺乏,对历史、媒体责任、受众、中外对比等方面研究数量较少、深度不够。具体研究不能代替基础理论研究,重大理论成果缺乏。
(五)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成为电视节目研究领域重要组成部分,学科界限明显。
一本学术期刊只有刊载某学科或某专业的论文较多,反映某学科最新成果或最新动态最多,被参考率(包括被引率、文摘率等)较高,那么学术影响力就高,在该领域受重视的程度就高。我们对在1998年至2013年间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的文章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期刊进行排名,如图三:
在1998年至2013年间刊载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的文章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期刊为《中国广播电视学刊》,被引用次数为172次,其次是《电视研究》、《声屏世界》,分别为66次,再次是《现代传播》和《新闻爱好者》。这充分说明法制电视节目已成为电视节目体系中一种重要类型,是电视节目研究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印证了图三中文本创作研究比重最大,法制电视节目创作、理论研究重点为视听创作与研究,与新闻传播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距较远。
下面我们以是否进入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对刊载的有关法制电视节目文献的期刊进行被引频次排名。因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在学术界奠定了作为重要参考工具的地位,并已形成了一定的权威性”[4]。如
图四:
图四充分体现了法制电视节目研究领域边界或学刊专业界限比较明显,而《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电视研究》、《当代电视》、《中国电视》等权威、核心期刊对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的重视和认可,体现出其传播渠道较广,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较高。
三、结论
依被引频次,我们以1998年至2013年间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研究的268篇文献为研究对象,对法制电视节目研究历程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法制电视节目,尤其是央视法制节目随着社会进步、法治建设而发展繁荣。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繁荣与法制电视节目研究互为因果,法制电视节目数量激增引发学界、业界人员对其创作、发展战略研讨,对其研究热情与日俱增。同时,我们发现法制电视节目研究领域宽泛,涉及法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但是其学科专业界限非常明显,这也使得当下法制节目研究领域面较窄,对文本和案例研究过于偏重,其他领域涉及较少,尤其是法学领域,这不得不引起警惕。另外,虽然以被引频次为筛选依据存在争议或全面性欠缺,但不失科学性和学理性。
注释:
①中国知网1998年始才有有关法制电视节目研究文献下载频次的纪录,且论文发表后的2 年是论文被下载引用的高峰期,因此,本文统计的数据年份为1998-2013 年。
[1]兰超英,张凌云.我国旅游学术期刊影响力和影响因子研究.旅游学刊[J].2013(3).
[2]范静.关于法制类电视节目社会影响的调查报告[D].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导师:郑海,2013:10.
[3]尹力、张小琴.论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文类概念与文类特征[J].现代传播.2003(5).
[4]刘雪立.中文核心期刊评价指标体系: 演进·问题·建议.编辑学报[J].2014(1).
G222
A
1671-864X(2016)08-0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