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数据库大涨价:大陆学术期刊著作权乱象
2016-09-12
卢伊
直到2016年5月论文答辩通过,北大研究生王雯才松了一口气。自从两个月前有消息传出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可能中断北大的访问服务,包括王雯在内的正在撰写论文、作业等,需要查找大量学术专业资料的北大学子们一直处于惴惴不安中,生怕影响到学业的顺利完成。
随着互联网学术论文网站数据库资料的日渐庞大,近年来,高校师生在撰写论文前,普遍依赖此类网站搜集查找专业资料,此类网站对高校师生的影响巨大。2016年3月31日,北京大学图书馆网上发布通知称:“图书馆订购的中国期刊网(即中国知网)系列数据库2015年合同期已到,由于数据库商涨价过高,期满后随时可能中断北大的访问服务。”
该通知一经在网上发布,旋即引发舆论热议。王雯在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登陆知网首页,以确认对方是否已经中断服务。发现仍可登陆后,以最快的时间下载了几十篇专业文献“囤”起来。
正在撰写毕业论文的张涌也为此担心不已。因为一旦中断访问服务,意味着免费接触海量期刊论文的机会将不复存在。“肯定会影响毕业论文的撰写进度和完成质量,我甚至已做好最坏打算,延期毕业。”张涌说。
面对高校需求方的焦虑,中国知网回应称,涨价原因在于连年走高的期刊著作权转让费。这一表态令一直远离大众视线的学术期刊被推到前台。作为大陆学术界论文发表的最重要平台之一,多年来,学术期刊一手握住论文发表需求强烈的高校师生的“命门”,一手牵制依靠传播论文生存的网络数据库,高额的版面费与版权费令其一直处于利益链条上的赢家位置。而对于既是论文生产源、也是使用者的高校,为保住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推广平台,促进师生生产并传播更多、更好的论文成果,则不得不支付数据库商越来越高企的费用。
随着获取信息的价格不断上涨,数据库商和学术期刊赚得盆满钵满,高校学术影响力也得以迅速提升。然而在这场看似没有输家的学术交易背后,却暗藏着数据库与期刊的价格暗战,以及高校一味追求论文发表数量的畸形生态。
“羊毛出在羊身上”
北京大学出现的问题并非孤例,山东、云南、安徽、湖北、河北等地高校近年来也曾出现因数据库商报价过高而被迫中断服务的案例。
2016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就曾表示,由于中国知网“续订价格涨价离谱,我校与中国知网公司谈判非常艰难”,不得不暂时停用。据大陆媒体报道,自2000年起,中国知网对该校的报价逐年上涨,从2010年到2016年的平均涨幅甚至接近19%,已远远超出学校图书馆的承受能力。
该校图书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凤凰周刊》,除中国知网外,维普资讯和万方数据等中文数据库商的报价近年来也在纷纷看涨,已成为学术产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只不过由于其他数据库商“基础报价较低,涨幅不大,学校还能接受”。
维普资讯销售经理李文民向《凤凰周刊》记者证实了涨价一说。由于近年来版权费、人力资源等经营成本上涨,维普资讯会据此调整其旗下产品“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的市场报价,每年涨幅一般维持在5%-10%左右。“但和中国知网相比,维普的产品相对单一,价格基础也较低,同等情况下维普涨幅10%和知网涨幅10%的实际价格就相差很远了”,李文民表示。
在理工学界备受重视的外文期刊数据库同样也在逐年抬高价格。全球第一大学术出版商励德·爱思唯尔旗下的ScienceDirect数据库能够提供全球超过33个学科2500种期刊的论文检索与下载服务,其中不乏《柳叶刀》、《细胞》等经典期刊。在2000年该公司刚进入大陆学术市场时,其单篇论文收费标准仅为46美分,是当年全球均价的16.3%,高校用户只需花费5万美元便可使用整个数据库。在低价策略的诱惑下,该数据库迅速发展为中国用户最多的外文数据库。但随后便有媒体报道称,2008年和2010年,大陆高校组团购买该公司数据库产品的花费已分别高达1800万和2800万美元,该公司却仍提出全文数据库在未来3年年均提价15%左右的调价方案,引发强烈不满。
面对指责,数据库显得很“委屈”,很无奈。李文民告诉《凤凰周刊》,随着学术期刊版权意识的提升和期刊学术质量的提升,国内期刊编辑部对于版权费的要求也在水涨船高,目前向期刊编辑部支付的高额版权费已成为中文数据库商运营成本中最大的一块。
“版权费”是数据库商遵守《著作权法》的必然结果。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法律与政策中心主任薛虹教授介绍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商业数据库若要使用他人作品,需首先取得原作者和期刊编辑部这两方面信息服务权利来源的许可,同双方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并向其支付一定报酬,即所谓的“版权费”。
然而,随着数据库收录论文越全面,涉及的作者和期刊数量就越多,其面临的著作权问题就越为复杂。由于同海量的著作权人分别签订合同几乎无法实现,支付酬金也难以分别计算,大量数据库商往往选择绕过原作者,而直接同期刊编辑部签订合同来解决问题。
中国知网就采用该种做法。该公司仅同期刊编辑部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并支付版权费,编辑部则分别以直接签约或发稿公告等方式,告知作者其发表的论文将全文收录在知网旗下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并承诺将论文稿费及版权费一次性支付给作者。
在这种运作模式下,数据库商为获得学术期刊的信息传播权,不得不向期刊编辑部支付大笔酬金。中国知网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其商业运作“压力山大”,“说实话,像我们这样支付著作权的中文数据库厂商不多,只有从上游期刊出版方买来著作权才能在平台上发表论文,而下游学校用户业务也总是对涨价不满,两头一挤,我们在中间特别难做,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尽力了。”
但李文民认为,数据库价格普遍看涨一方面要归咎于期刊自身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提高,同时还要归咎于中国知网的“独家授权”。他告诉《凤凰周刊》,随着当前数据库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期刊编辑部为获得更多利益,在同中国知网谈判时往往会主动提价,作为交换条件,该期刊只能同知网签约,并在其平台上独家发布,而不给其他数据库商任何机会。“这样一来,其他数据库商在和期刊编辑部签约时,只能开出更高价格对方才有可能和我们签约,从而导致价格的节节攀升,但实际上目前国内学术期刊的价值远未达到这个水平和价格。”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版权费最终还是转嫁到高校这些使用用户的身上。”李文民说,由于数据库垄断了部分学术期刊论文的检索下载权限,一旦停止合作,高校用户很难找到替代产品。面临“学术断粮”危机,学校往往只能在价格方面选择妥协。
学术期刊的“霸王条款”
涨价背后的利益纠葛还不止于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吕岩结合自己的投稿经历为《凤凰周刊》记者算了笔账,如果要在中国知网独家授权的某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15000字的论文,需先后向期刊编辑部支付200元审稿费和3500元版面费,作者最终只能收到编辑部发来的400元稿费,这明显低于国家版权局对原创文字作品每千字80-300元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同时,一旦该论文被中国知网独家收录,无论其阅读和下载量如何,作者均无法从中获得更多经济利益。这意味着,高校师生不仅要向编辑部支付高额版面费才能确保论文能被期刊接收发表,同时还要通过高校支付数据库商转嫁而来的版权费,才能在网上免费检索并下载自己的研究成果,这显然有失公平。
“论文版权费就是一笔糊涂账。”吕岩告诉《凤凰周刊》,从向期刊编辑部投递初稿到论文能被中国知网检索下载,自己从未收到编辑部或知网方面有关论文网络出版及版权费的任何通知,甚至连《版权转让协议书》上也对此只字未提。
事实上,这一问题早在2006年就已显现。平原大学图书馆馆长秦珂曾对大陆23份学术期刊的著作权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由于大陆尚无学术期刊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的标准样式,各期刊社在合同格式和内容的选择上往往自行其是,多则十余条二十余款,少则2-3条,有的甚至连转让合同都没有,而是在网站上刊登一篇规定笼统的著作权声明。
而在著作权许可、转让价金方面,仅有两家期刊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向作者支付数额确定的稿酬及版权费用,其余期刊或将稿酬和版权费混为一谈,或甚至都未涉及付酬内容。这些显然违背了《著作权法》中有关书面合同和“不得侵犯作者获得报酬权利”的具体规定。
2012年,《中国科协科技期刊数字出版版权问题调查》结果同样显示,2011年,仅64.3%的中国科协所属科技期刊与论文原作者签订了书面版权转让合同,其中仅45.3%的合同中涉及付酬条款,而当年上述期刊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网的比例却高达91.9%。《调查》指出,“由于许多期刊社未与作者签订协议,却与商业数据库签订了合作协议,承担了已获得论文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支付相应稿酬的义务,这无疑将面临侵犯作者著作权的风险”。
上述期刊著作权乱象在10年后的今天仍未得到净化。目前,“本刊已被xx数据库等网络数据库全文收录,凡在本刊登载的作品即视为同意上网”等表述仍在期刊著作权转让合同及发稿声明中普遍存在。还有相当一部分期刊给出的条件更为苛刻,规定只要在该期刊上发表论文,便视为作者“同意将该论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即含各种介质、媒体,以及语言、各种形式出版的使用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编辑部”,类似的“霸王条款”不乏诸多在业内影响巨大的高水平期刊。
薛虹告诉《凤凰周刊》,目前许多期刊编辑部均要求同论文作者签订“买断”协议,即令作者把其全部权利转让给期刊社,这时作者除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外就不再享有其他权利了,其中就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于作者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学术界的人往往没什么谈判能力,这种做法逐渐成为学术期刊的行业惯例,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薛虹说。
提到期刊编辑部的做法,吕岩也有些忿忿不平,“原本我们和编辑部方面就没提著作权转让和版权费的事情,尽管中国知网声称他们已经把钱给了编辑部,但这笔钱究竟有没有、又有多少真正给到我们手里其实并不清楚,不排除编辑部中饱私囊的可能。”
吕岩的推测目前已被部分验证。据大陆媒体报道,由于数据库主要根据论文的下载量和阅读量计算版权费,并将其一揽子支付给期刊编辑部,既不出具论文使用及付酬的具体清单,也不要求并监督编辑部将相关费用分配给作者,导致绝大多数编辑部并未将这笔费用惠及作者,而是作为额外补贴计入其“灰色收入”。
中国知网负责人也向《凤凰周刊》证实,尽管目前国内期刊编辑部仍主要靠论文版面费生存,但从各种数据库获得的版权费已成为其收入的一部分,这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期刊编辑部一方面位于独享学术资源的卖方市场,通过抬高版权费向数据库商索取高价,同时又置身于高高在上的买方市场,通过制定十分苛刻的“霸王条款”压缩作者的合法权益,并向其征收昂贵的版面费,这种一本万利的运作模式使其成为价格暗战中的最大赢家。
当记者就此事向多家学术期刊编辑部求证时,期刊方面便均不愿回应,讳莫如深。
改善学术生态是关键
同大陆乱象丛生的期刊交易相比,国际上期刊编辑部的收费标准和版权操作往往更为灵活严谨,从而确保高校、期刊和数据库三方交易能够规范完成。
与国内期刊主要依靠版面费和版权费的生存模式不同,广告收入一般占国际期刊总收入的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90%,是其最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同时,这些国际期刊编辑部也十分注重销售,它们往往通过灵活多变的报价来满足不同用户的口味,通过扩大订阅数来增加收入。如“美国物理学会”就采用阶梯定价模式,根据高校等用户每年对下载其旗下期刊论文的数量、在协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作者数量、以及订购协会期刊种数将其分级,每一等级的机构价格均有所区别。
国际期刊在版权转让合同方面的表述也更为严谨,执行更为严格。如作者向“美国化学协会”旗下刊物投稿时往往需要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确保论文没有弄虚作假的伦理合同,一份则为条款内容足有6页之多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作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的所享权利和应尽义务。
薛虹注意到,近年来随着国际获取知识运动和开放许可运动的兴起,国际期刊已一改过去明目张胆要求作者必须让渡所有权利的强硬态度,而是询问作者是否愿意把著作权转让给自己,或约定权利许可的具体期限。
“目前国内期刊社依然强势,没有与国际接轨。可能是因为国内学术界的论文发表需求太强烈了,许多学者为发文章几乎不惜一切代价。”在薛虹看来,当下大陆的学术生态和评价体系过分强调学者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范围,而不重视论文的内容、质量和观点,许多具较高影响力和前瞻性的论文却往往因为发表在不被现有评定体系认可的期刊上,而无法成为职称评定与项目申报的助力,这逼迫很多年轻学者不得不想方设法在既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仅容易滋生学术腐败,更使作者长期陷入著作权保护的弱势方,任期刊社分割其合法利益。
此外,相当数量的论文作者仍缺乏强烈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他们丝毫不在意投稿过程中的显失公平,相比尽量避免其著作权受到侵害或者获得微薄的经济利益,他们更希望能让论文尽快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从而让更多同行阅读下载,借此满足评定职称的硬性要求,扩大学术影响力,这种强烈的网络传播需求与期刊编辑部和网络数据库的利益追求不谋而合,在无形中助长了种种学术乱象。
“国家的制度设计肯定要考虑社会价值,一方面促进更多的学术产品产生,一方面也促进社会公众更方便地获取知识,但现有制度对于这两方面都没有任何好处,只是让腐败之徒和牟利的商业数据库获利。”薛虹认为,要想打破大陆学术期刊乱象,当务之急便是要改善现有学术环境和职称评定体系,否则规范期刊行业著作权转让也将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