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逃法网的翻供“政委”
2016-09-10林达
林达
培植堂外甥做“挡箭牌”
一名叫诸斌(另案处理)的男子,在围绕谌晓亮的多项指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是我堂姐的儿子,关系非常好。”谌晓亮说,“但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好。”
2000年,诸斌来到温州。彼时,谌晓亮在温州混得生龙活虎。按照他的说法,诸斌是过来投靠自己。在谌晓亮的安排下,诸斌去了丰理强(另案处理)的公司上班。他说,从事消防安装生意的丰理强是自己的好朋友,他想要诸斌好好地接受一番锻炼。
法庭上,谌晓亮也不避讳,称这是为今后自己下海谋业布下一枚棋子。他丝毫不掩饰自己处心积虑留“后路”的行为。谌晓亮称,在诸斌接受多年锻炼后,他开始跟对方提及,一起经营消防安装工程。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诸斌在经营消防安装工程公司过程中,为得到时任温州市消防支队瓯海大队大队长谌晓亮在承接业务及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的帮忙、关照,承诺给予谌晓亮50%的干股,谌晓亮表示默认。同时,二人约定以公司获得的利润作为共同投资宾馆、KTV项目的部分资金,股份各占50%。
谌晓亮辩称:“办公司的钱,我出得比诸斌多,那时候,无论是金钱还是社会地位,我都比诸斌强势,我完全可以要更多的股份,但毕竟我们是亲戚,50%的股份是我提出的,一人一半,公平。”法庭上,谌晓亮一一罗列自己投入的财物:一台笔记本电脑,一辆开了七八年的帕萨特轿车,还有陆续给诸斌的3.5万元。然而,当公诉人问起,诸斌具体投了多少,整个公司具体投了多少,谌晓亮却表示,不清楚。谌晓亮自己也承认,他和诸斌的所谓消防安装工程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根本用不了多少投入。
谌晓亮说,接到项目后,一般对方会先支付30%预付款作为启动资金,用于购买安装材料等;启动后,又会打来20%~30%的款项。谌晓亮交代,诸斌以四川和宁波两家公司的名义承接消防安装工程,实际是一种挂靠关系,目的是为了获取资质。正常情况下,挂靠在对方名下,需要10万-20万元管理费。而谌晓亮承认,因为自己和对方是朋友关系,所以这笔钱就没有出。
谌晓亮利用职务便利,陆续为诸斌介绍工程业务,并对其所承建的工程在审核、验收等方面提供关照。至2013年10月底,诸斌先后以四川安华消防安装工程公司乐清分公司和宁波新震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的名义,承建了80余个消防安装工程项目。2010年上半年至2013年11月,谌晓亮及诸斌共同投资了KTV、酒店等11个项目。其中,诸斌通过用公司赚取的利润为谌晓亮出资共计95万余元,以此来兑现给予谌晓亮50%的干股,谌晓亮均予以接受。
拉业务找银行打招呼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诸斌在经营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期间,利用谌晓亮的职务便利,在某银行六个营业场所的消防安装工程审核、验收备案中给予关照。为此,该六个营业场所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工程价,将消防安装工程项目交给诸斌承建。谌晓亮和诸斌以交易的形式,共同收受财物,共计43.9万余元。
对此,谌晓亮矢口否认。“除了第一个营业场所是我介绍的,其他都是诸斌自己找来的。”谌晓亮说,诸斌的很多贷款都是从该银行贷来,跟银行领导关系很好,并不是因为自己给予关照得来业务。谌晓亮还称,工程合同价格符合市场合理价格,不属于受贿。公诉人当场驳斥:“你是消防大队的政委,你同银行打了招呼,银行当然要给你一个面子,难道银行会买那个他们根本不认识的诸斌的账?”谌晓亮无言以对。
对于被指控的一辆奥迪A6,谌晓亮又是坚决否认。公诉人称,2013年3月,为感谢谌晓亮的关照,诸斌为谌晓亮购买奥迪A6轿车一辆。买车共花费了39.71万元,诸斌从其经营的公司中出资29.71万元,谌晓亮自己出了10万元。
“诸斌用我们两个人公司的钱,买了一辆30来万的车,为了搞平衡,我也从公司拿了30来万买车,但我想买得好点,于是自己掏了10万元。”谌晓亮否认车子为诸斌所赠。公诉人问:“你说这辆奥迪A6是你投资所得,那根据调查,这辆车最早是登记在诸斌名下,过了10天才转到你名下。既然是投资所得,为什么不直接登记在你名下?”谌晓亮回答:“关于这个,没想这么多。”
行贿乐清消防政委22万元
商人丰理强是谌晓亮的另一个铁搭档。早在2004年时,时任温州市消防支队鹿城区大队参谋的谌晓亮,得知丰理强承建一家健身俱乐部消防工程,于是索要健身券。后来,丰理强给了他价值1.5万元的健身劵。
2011年8月,谌晓亮和丰理强合伙经营娱乐场所,位于乐清柳市翔金垟综合楼,并不在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审核权限范围内。为顺利办理内部装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谌晓亮和丰理强等人经商量,决定以一家酒店的名义,虚构KTV项目,瞒报第八、九层建筑面积,使该综合楼内部装修符合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审核权限范围,并寻求时任该局政委魏小纯(另案处理)的关照。
在魏的帮助下,同年10月,该综合楼内部装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顺利通过审核。
2012年初,该综合楼项目因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进行内部装修,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查获,并被责令停工。5月,为了感谢魏小纯之前的帮忙,以及让魏小纯利用其担任消防大队政委的影响力,在不停工的情况下尽快办理该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谌晓亮等全体股东商量后决定,将该综合楼租赁项目10%股份,以53万元低价转让给魏小纯,魏小纯则以75万元价格转让,轻松赚取22万元。事后,由魏小纯出面给建设部门做工作,该综合楼顺利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办理和取得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而谌晓亮辩称:“我们的楼由于房产证一直难办,就有股东愿意以原价出让10%的股份,魏小纯是我朋友,就让他入股了。后来,翔金垟综合楼所在村的村支书有意收购这10%的股份,但我们一直记恨他处处为难,就故意以75万元卖给他。虽然股份卖出去魏小纯赚了22万元,但当时因为某些手续不完善,他也承担投资风险的,不能说是给他的好处费。”
唆使堂外甥伪造印章
2012年6月,谌晓亮和诸斌等人合伙租用了瓯海新桥某厂房,准备筹建宾馆。但该房产属于工业用途,依照规定不能以商业用途受理消防审批手续。为此,谌晓亮脑子一转,他授意诸斌伪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印章,并在出具的“临时改变功能申请报告”上伪造签批意见,同意临时变更厂房用途,从而顺利通过了消防备案手续。
谌晓亮竭力辩解:这事我完全不知情,怎么能说我有罪!
公诉人反问,为什么你之前多次供述,说是你让诸斌去私刻公章?谌晓亮居然说:“我被抓获后被逼供,一讲得不如他们的意就会被打,我为了保命,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思说。其实这些指控都不是真实的。”
庭审中,谌晓亮带了10多张纸,准备长篇发言。他当庭推翻所有指控,并称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公诉人对谌晓亮的翻供,惊讶之余沉着冷静应对,一一出示证人证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对于谌晓亮所称在调查期间遭遇刑讯逼供,公诉人提请法庭对审讯谌晓亮的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查阅。公诉机关认为,谌晓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170多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达22万元,又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当以受贿罪、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狡辩与翻供难逃法律惩罚
2015年4月23日,瓯海区法院对谌晓亮一审公开宣判。此前,法院进一步审查了侦查机关对谌晓亮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仔细查阅相关证人证言及卷宗材料,认为谌晓亮所称在调查时遭到不公正待遇和刑讯逼供情况不存在,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谌晓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9.23万余元,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22万元,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瓯海法院一审判决:谌晓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被告人谌晓亮赃款39.23万余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谌晓亮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向温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温州市中院对此案经过认真审理后,于2015年7月中旬驳回谌晓亮上诉,维持原判。翻供“政委”煞费苦心,以为在庭审中咬住和推翻原有供词,能避免牢狱之灾。可是谌晓亮想错了,在证据面前,任何狡辩和翻供都是徒劳的,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