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年不遇天上星
2016-09-10深深几许
深深几许
后来我遇见过很多男生,只是从未曾动过再继续深交的念头。他们都未能给我那一种对的感觉——不是一见倾心,而是一见如故。
[A]
转角那家奶茶店在放《Take Me To Your Heart》我路过的时候正是高潮:“Take me to your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give me your hand before l'm old.”
趁我还年轻,让我握住你的手。
胸口忽然是排山倒海的难过,那些尘封在心底的往事忽然变成了一帧帧的老照片,穿过经年径直朝我涌来。
林宥屿,你的名字叫作往事。
我们之间所有的故事总结起来,算是很美好的两个字:暗恋。
而暗恋,通常是小心翼翼、不能见光的。一如我对你的感情最浓厚时,也未向除阿暮以外的任何人提及,包括你。
初见时是初二吧,我们班与你们班有场篮球赛。你是你们班的主力,穿着蓝色的球衣。我注意到你的时候是比赛刚开始,你一下子就投中了两个三分球,脸上是很灿烂的笑,眼睛细细长长,里面似乎盛着星星点点的烟火。
我的心悠悠然慢了一拍,我想那大抵就是心动了。
我咧着嘴对着旁边的阿暮笑,“嘿,看,那个蓝色球衣的帅哥,我是认识的……”
她只是斜睨了我一眼,“是个帅哥你就认识,对吧?”
“不是啊,看他的眉眼觉得熟悉,好像在哪见过……啊喂,不带那么损好吗?”若不是那目光一直盯着你不愿挪开,我早把阿暮抓起来揍一顿了。
那时候怎么想的来着?光是看着你的笑容便觉得心变得很柔软。
我从未见过哪个男孩子能够笑得这样好看,要是以后能一直这么看着你笑,该是多好。
[B]
我拉着阿暮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你的生活里,跟别人打听你的名字。他们说你叫林宥屿,林是森林的林,宥是原宥的宥,屿是岛屿的屿。
真好听啊,我在梦里都会笑出声来。
傍晚我无要紧事的话便会坐在体育馆的台阶上看你打篮球,每次去的时候手中都会捧着一瓶未开盖的农夫山泉,只是从未有勇气把它给你。初二运动会你去跑1500米的时候,我跟着你跑了大半圈,手中的矿泉水,拧开了盖子,仍是没有递到你的手中。
阿暮说:“你连勇气都没有,如何追得到他?”
竟是一语成谶。
淡忘你以后我总会想,如果当初我能够勇敢一点,结局会不会不一样?但那些都是后话了,而彼时的我只是一心一意甚至是一厢情愿地喜欢你。
我们班和你们班隔了大半幢教学楼,我穿过大半幢教学楼只为看你一眼,穿过拥挤的人潮时会觉得自己奔向一场重要的约会。
目的地是你,也只能是你。
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两年暗恋之中最喜欢你的时候。你会在教室门口晒太阳,微眯着眼,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细碎的刘海儿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明明周围人声嘈杂,但天地间,我仿佛只听见了我向你靠近的脚步声。
若时光能慢一些,再慢一些,甚至停在那一刻该有多好。
[C]
有句话是这样讲的,上帝关上了你的一扇门,必定会为你再开一扇窗。我觉得上帝给我开了一条通往你的路,然而路上布满荆棘。了解你的劣迹,是在学校的广播中,你因为打架被学校记过。
我听到广播后沉默了好久。阿暮拉着我去小店的时候我对她说:“让我静会儿,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喜欢的人,不需要有多好的成绩,我只要他干干净净,身上有的不是烟味而是淡淡的肥皂清香,笑起来很温暖,说话时没有成堆的脏话,有要好的朋友,而不是一打小弟。
阿暮握住我的手,我冲她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想忘了他。”
然后我就真的几个月没去看你。
彼时临近中考,老师把我调到了第一桌,刚好靠门。
某日的中午,有人敲我的桌子,我从题海中抬眼,忽然像被点穴似的一动不动,记忆中少年的脸与面前的脸重合,最后交错出一个心心念念的名字——林宥屿。
“帮我把这本书给你们班的XX,谢谢。”你冲我笑,是冲我,而不是别人弯起的嘴角。
我愣在那儿许久,才红着脸从你手中接过那本书。
后来我对阿暮说:“你看这个人啊我不去招惹他,他倒反而来招惹我了。所以想要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原谅他所有的不好。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喜欢真是一样奇怪的东西,明明什么都介意,可又什么都原谅了。阿暮,我不想给自己留遗憾。”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兵荒马乱的中考便过去了。我只考上了二流高中,我不知道你的成绩,隐约曾经听说你是考A的,而考A的话便上了重点高中。
[D]
那时我有多难过,在新高中见到你的时候便有多么欢喜。在隔壁班的后门看着你走出来,细碎的刘海儿覆在前额,白色耐克上的黑色勾勾异常显眼。我愣在原地盯着你然后开始傻笑,笑着笑着,鼻子蓦然就很酸,林宥屿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每天放学的时候我就偷偷地跟在你后面走,买与你相同的饮料,打与你一样的饭菜,这种跟随是不由自主的。我想我是病了,但又甘之如饴。
直至看见你和她走在一起。
那时是晚自修放学吧,我在走廊上等你,刚入秋,我却只穿了件短袖。在风中抱着手臂,等了好久,然后看着你牵着她的手从后门走出来。她把头倚在你的肩上,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仿佛能安然地携手走完一生。
我绝望地闭上眼,忽然就想起了许多的事情来,从初见时你投中的两个三分球,到你让我把书给XX,最后是你牵着她的手从我的面前走过。我不介意你抽烟、打架,亦以为可以跨越横在我们前面所有的障碍,我唯一不能接受的,便是你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我没有办法装成什么都不知道地再去跟着你。从此以后,你的笑、你的眉眼皆归那个女孩子所有。
如果可以,我真想,真想让时光停在那时候,我要穿过大半幢的教学楼才能看到你的那时候。
睁开眼时我觉得面上一片冰凉,用同样冰冰凉凉的手去触碰,却发现一片潮湿,我将脸埋在掌心,难过到无以复加时,终于大声地哭出声来。
我想完了,林宥屿,我再也不要喜欢你了。
[E]
那天晚上我把所有关于你的东西都扔进了垃圾桶,一瓶许愿星,一支你用过的笔芯以及一本满满的关于你的日记。
这些青涩稚嫩的东西是我暗恋过你的证明,如今我却避之不及,好像抛弃了它们,就可以忘记你。
《失恋33天》里有句台词是:“说俗点的话,时间能冲淡一切。虽然我无法告诉你,这时间到底有多长。”
一个月?一年?抑或是一生?我已不想去深究。
我忽然记起来的,是很久之前我在校外的芙蓉街上偶遇你的情景。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跟在你的身后走,我们路过杂货铺和烘焙坊,街边种有高大的法国梧桐,阳光从密密麻麻的缝隙间泻下。那条歩道是那么长那么长,我和你一起走着走着,恍然便已是一生了。
编辑/李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