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的新方向
2016-09-10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25日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他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涉及全局的改革,要审慎稳妥。习近平在这次座谈会上为农村改革划出四条"红线",其中第一条就是"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来抓。制定改革措施,首先要从这一方面去衡量。发展农业现代化没有一定规模是不行的,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下子很快完成。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能代替农民去选择。无论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农民进城,党和政府可以引导示范,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一阵风、一刀切。
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新时期下的农村改革,既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又亟需解决农业生产的结构性问题;既要尽快让广大农民富裕起来,又要加强对农村的治理。局部工作之间关联性很强,许多任务互为条件,随着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更加需要多部门、多要素联动,形成前进的合力。
农村改革是否成功有四条标准:一是契合农业和农村特点,二是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三是真正调动农民积极性,四是能够解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达到这四条标准的前提是对改革任务有清晰的认识,对改革的主要矛盾有准确的把握。
加快农村发展,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做好"三农"工作的衡量标志就是农民钱包鼓没鼓。2010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不能让这个势头发生逆转。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给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要推动农村改革,让农民从财产中有更多收益。仅是重视城镇化还不够,还必须同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不要把城市建设的模式搬到农村。要体现农村特色,留得住乡愁,看得见青山绿水,留得住中华文化的根基、农耕文化的精粹。 (陈洪辑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