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滞后”
2016-09-10秦强
秦强
“文化滞后”不是道德失堕,它和个人道德修养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于道德修养。有德之人会自觉地意识到这种文化落差的存在,并会主动地缩减这种差距,但即便这样,也并不能完全避免因为文化发展差异而导致的文化脱节问题。
外出旅游的人多了,但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也多了;乘坐飞机的人多了,但霸机闹事、任性乱为等不文明乘客也多了;开车自驾的人多了,但野蛮驾驶、强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也多了……很多人都把这些不文明现象归结于当事人的道德缺失、素质低下、修养不够。其实,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素质问题,也是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滞后”现象。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物质文化的变迁必然会引起非物质文化的变迁,但二者变迁速度并不一样,前者较快而后者较慢。一般来说,社会文化的变迁总是先从科技、经济等器物层面开始,然后是法律、规则等制度层面,最后才是风俗、习惯等精神层面。这种文化集丛中的一部分落后于其他部分而呈现脱节的社会现象,被称为“文化滞后”,在社会变迁中常常不可避免。
例如,汽车的发明是科学技术的重大进步,但是也导致了车祸、酒驾、拥堵、污染等许多问题。为此,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与汽车文化相适应的汽车文明,如各种交通规则、尾气排放标准等,以尽可能地消解汽车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但是,由于观念道德层面的非物质文化存在滞后性,还不能与这套物质文化相辅相成,人们还缺乏汽车文化背后的驾驶观念、行车习惯作支撑,以致强行插队、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进到紧急车道、乱开远光灯、随手开车窗扔垃圾、酒后驾驶、乱停车等不文明行车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文化滞后”不是道德失堕,它和个人道德修养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于道德修养。有德之人会自觉地意识到这种文化落差的存在,并会主动地缩减这种差距,但即便这样,也并不能完全避免因为文化发展差异而导致的文化脱节问题。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就曾深刻地描述过这种因为社会变迁而导致的文化脱节现象:乡下人初到城里不知道如何躲闪汽车,于是便有司机朝农民吐唾沫,骂他们“笨蛋”。他认为,乡下人不知如何给汽车让道,就像城里人跑到乡下看到苞谷赞叹“麦子长得这么高啊”一样,一切不过是个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因此并不关乎一个人的人格。
面对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滞后”现象,我们一方面要理性看待,另一方面也要直面问题,致力于压缩“文化滞后”进程,使得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尽可能地适应和跟上物质文化的发展步伐。改变的关键就在于制度建设与执行。长期以来,不文明旅游、不文明乘机、不文明驾驶等行为,虽然备受非议,但是由于有的是立法欠缺,有的是执法偏软,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相反,遵法守礼者权益屡遭侵犯,而野蛮违法者责任无从追究。久而久之,便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由此,应尽快建立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不文明行为,以制度建设消解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