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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0
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三是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中组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进行具体部署。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24个字的中国特色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即“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
《意见》提出了健全行为规范、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实践养成、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既突出从严规范,要求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又注重对公务员正向激励,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模范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适当奖励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
《意见》要求,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要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形成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分类推进,紧密结合不同地区、层级、行业特点,提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重点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基层公务员、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公务员、执法一线公务员提出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社部:将开展国企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李忠指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确保平稳有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出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制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推动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公共服务。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