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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检察:奏响脱贫攻坚的“集结号”

2016-09-10张晓峰朱蕊

中国报道 2016年12期
关键词:集结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张晓峰 朱蕊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整治与预防并重、用心与用情并举、务实与创新并茂的方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为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护航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以创新为驱动,以品牌为引领,深入推进“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将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集中查办移民搬迁、扶贫过程中发生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采取整治与预防并重、用心与用情并举、务实与创新并茂的方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为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护航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得到安康市委书记郭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的批示肯定。

关口前移,整治与预防并重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娄勤俭“关口前移,预防职务犯罪”的批示,本着抓早、抓实、抓好的原则,认真开展预防工作,不断加强与扶贫办的沟通协调;对市县的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楚,为实现对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实行同步预防打下基础。汉阴县检察院不但摸清底数,还提出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三公开”预防对策,即监督涉农部门、镇、村组织,在室外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逐级公开公示本级管理或实施的扶贫资金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惠及范围、监督方式等,使涉农扶贫资金实现全节点逐级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8月,安康市委书记郭青批示:“市检察院联合市扶贫开发局,在扶贫领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既有治标的措施,又有治本的防范,找准了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周全可行。今后应进一步做好工作,坚决遏制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现象,为全市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清廉为民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提出有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并配合发案单位做好整改落实。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调查5件,案例分析6件,预防介入4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140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件,基层干部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不断提升。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在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院也加大了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宣讲活动,积极进入重点镇、扶贫村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21场,2876人受教育,向贫困村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5000多份,在全社会形成了扶贫工作中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氛围。

情系百姓,用心与用情并举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脱贫攻坚领域广、环节多、参与人员多、扶贫资金多,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重灾区”。护航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扶贫政策良好落实,是安康市检察院的使命担当。

如何有效预防监督?如何确保资金使用?如何精准施策?为破解发展难题,护航扶贫资金安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扶贫工作从“大水漫灌”到“精准点滴”,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以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职责、精准化部署,构筑了“五精准、四防线、三结合、双查处、一满意”预防策略。

“五精准”筑牢扶贫队伍廉洁自律法律底线。安康市检察机关瞄准扶贫开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方位、无死角逐一排查廉政及职务犯罪风险点,制定精准预防措施,使预防工作领域精准、环节精准、岗位精准、措施精准、落实精准;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到位,风险评估到位,制度设置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建议整改到位。

“四防线”护航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的自觉性,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在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上下功夫,推动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扶贫资金阳光运行,构建“不能腐”的制度防线;整体联动,打歼灭战,依法集中查办一批扶贫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和持续震慑,形成“不敢腐”的威慑防线;加强扶贫领域资金透明公开管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

“三结合”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把宣传法律与宣传扶贫政策结合;二是把查办职务犯罪与打击侵害贫困人口的盗窃、诈骗、破坏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影响扶贫地区稳定和产业发展的刑事犯罪相结合;三是把专项工作与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双查办”让扶贫领域贪污渎职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对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威慑。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产业扶持脱贫、移民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教育脱贫、健康医疗扶贫、劳务创业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一满意”落实用心、用情、用力精准扶贫任务。深入推进“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进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通过制定详细帮扶计划,调动贫困户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培养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形成持续发展的后续动力。安康市检察院55名党员重点结对帮扶25户困难群众,踊跃为村民捐款成立“圆梦基金”,协调200余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危困户建房、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做到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扶贫工作。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对安康市检察院“54321”精准监督扶贫方法做出批示:安康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

创新思路,务实与创新并茂

地处汉滨区检察院的警示教育基地,是目前陕西省检察机关最大规模的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系安康市院与汉滨区院共同建设,总面积1200平方米。基地布展内容选取上“立足本市、辐射全省、面向全国”,通过声、光、电技术,实现内容实时更新,动静结合,展示“廉”的主题、“腐”的危害。通过展板陈列、多媒体演绎、场景还原、互动体验、实物展示等多元形式进行教育警示,有力地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截至目前,该基地已接待机关单位和行业部门考察学习122场次,4000余人。

为创新预防体系建设,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以县(区)为中心,贫困镇、村及重点项目为辐射点,以群众参与为基础的纵向到底、横向互联的网格化预防体系;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了解农村基层情况的优势,在贫困村、镇建立工作联络站,推行检察官包镇联村、联系重点扶贫项目制度。聘请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担任联络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汉滨区院按照“领导包片、中层包镇、干警联村”的方案,依托派驻恒口检察室和12个检察工作联络站,迅速构建预防网络。镇坪县院提出清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个人“僵尸账户”,激活该县扶贫资金“呆账”问题和完善“一卡通”兑现政策,监督好扶贫资金惠及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典型引路,创建先行。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示范镇、村及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各基层县院也纷纷行动,镇坪县院把检察监督事项列入镇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流程图,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干警与扶贫局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监委会主任组成的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讲团,下设七个工作队,包抓全县七个镇;制定了责任到人,任务到村、到项目的专项工作任务分解表。宁陕县院依托检察联络站、点的“四级网”,对扶贫资金、项目全程跟踪预防,积极开展示范村、镇创建活动。

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专项工作以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工程部署开展“利剑行动”,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集中查办移民搬迁、扶贫过程中发生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41件、6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法治氛围,干警们敢为脱贫攻坚“亮剑”,拉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攻坚战”,用实际行动奏响了脱贫攻坚的“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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