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放宽外资持股比例筹资
2016-09-10安邦咨询
安邦咨询(本刊整理)
2015年9月1日,关于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商无限量购买越南各种债券的规定已正式施行,规定实施将有助于疏通外资流入越南股市的渠道,推进越南股市升级。
越南政府2015年6月26日颁发关于补充修改58/2012/N-CP号决议若干条款的60/2015/N-CP号决议,这一决议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其中,关于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和允许外商无限量购买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等的规定引起了外商特别关注。
越南财政部2015年8月19日也颁发123/2015/TT-BTC号通知,对越南证券市场的外商投资活动做出规定,这一通知获得外商的高度赞赏。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123号通知和60号决议的颁布,将有利于进一步开放越南证券市场,又能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
为何需要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和推进越南股市升级
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主席武鹏在2015年越南证券市场年会上强调,越南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并正在面向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越南因此不能站在全球证券市场之外。因为要通过国际市场筹集资金,放开国内证券市场、推进股市升级是必由之路。
此外,越南财政部长丁进勇在于2015年7月在美国举行的对越投资促进会上,已向160家外国投资商表示,越南已对各家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其总市值约达250亿美元,其中计划向外部投资者出售价值约37.5亿美元的股份。然而,丁进勇部长也承认,“出售的股份价值较高,国内投资者一定消化不完。因此,越南政府高度评价包括美国投资商在内的外国投资商在推进越南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所发挥的作用”。
外商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可高达100%
据60/2015/N-CP号决议的新规定,外商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能高达100%。具体如下:
越南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若规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上市公司从事《投资法》或相关法律规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领域和行业,适用《投资法》或相关法律的规定。
上市公司从事规定适用于外商的条件而尚未明确规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领域和行业,外资持股比例最高为49%。
上市公司从事不同领域和行业而法律对其规定不同,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其中所规定的最低水平,国际条约另有规定除外。
不属上述场合的上市公司,外资持股不受比例限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破解债券市场遇到的难题
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在2015年8月31日透露,2015年年年初以来越南发行国库券94.3万亿越南盾,相当于年计划的37.7%。2015年8月初到8月26日,越南国库虽然一直保持高的招标利率水平,但仅卖出4.025万亿越南盾的国库券,中标利率仅为38%。越南国家银行上调越南盾对美元上浮利率幅度后,政府债券的中标比率就暴跌,从2015年6月23日中标利率的50%~100%、到2015年8月13日下跌到32%。
基于最近几个星期政府债券的中标利率一直下降,越南金融监督委员会建议:“越南国库应做出合理调整,力争在今年最后4个月确保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工作如期推进。”
因此,60/2015/N-CP号决议生效必将对正在面临多种困难的越南债券市场带来积极影响。按新规定,外商可以无限量购买越南政府债券、由政府担保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各种债券,其中越南法律或债券发行人另有规定除外。
力争从前沿市场升级到新兴市场
目前,证券市场被分成前沿市场、新兴市场和发达市场。越南证券市场正被归类为前沿市场。据美国评级组织标准普尔2013年发布评级名单,建议越南股市升级到新兴市场的地位。这对越南证券市场是个积极信号。
据此,为了能升级到新兴市场地位,越南证券市场需要满足下列6个指标:
一、进一步扩大越南证券市场规模和增强证券市场流动性。有序放宽外资对政府不必掌握控股权的领域的持股比例限制。
二、要完善越南证券交易所运作机制、加强技术设施建设,面向将河内证券交易所和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整合为统一的证券交易所。
三、简化证券交易中的登记手续。
四、加强上市公司信息公开,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五、注重解答外商疑惑。
六、制定深入融入国际经济战略,充分利用被归类发达市场的国家的支持。
目前,越南证券市场管理机构正致力于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力争将越南证券市场从前沿市场升级到新兴市场。因此,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必将为越南股市升级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