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现状及展望
2016-09-10李明达
【摘要】风险投资是我国新兴的一个投资行业,起源于美国硅谷。尽管我国的风险投资已经发展了二三十年,但就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程来看即使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仍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投资主体错位、融资渠道单一、缺乏专业素质人才、缺乏退出手段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有着广大的发展前景,但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想使我国风险投资行业良性发展就必须发现问题迎接挑战。
【关键词】风险投资 金融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简称是VC(Venture Capita;),目前广泛接受的定义下:“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二、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历史
198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我国开始了对风险投资艰难的探索历程。
国家科委在1986年的《科学技术白皮书》中首次提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战略方针。
1987年各个省份的创业中心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设立它是中国科技投资业的先行者和实践者,这一时期中国风投行业发展缓慢,风险资金的投入仍是政府拨款式的投资方式。
1998年成思危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议案(简称“一号提案”)掀起了风险投资的热潮,中国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从1997年到2001年底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蓬勃发展的阶段。不过在这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走向低谷。
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风投业进入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006年国务院出台有关政策使证券商的创投业务重新开闸。
2015年正值IPO市场重新开闸之际风险投资额也大幅增长。
三、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与问题
风险投资公司根据所有权和隶属关系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私有制公司,银行附属公司,风险投资股份公司和辛迪加组织。而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大部分都是政府出资建立的。经过二十几年来的发展,我国部分风险投资公司或事业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局势,有些甚至已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这些公司主要碰到了以下问题:
(一)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险投资机构在国外的主流架构模式是合伙制的风险投资企业,相对来说受政府监管较少,投资活力较高。我国的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此造成了制度上的效率低下,没有充分利用好来自于各种民营企业、个人、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其他资金,没有激发这些资本的投资活力,限制了我国的风险投资活跃性,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循环良性发展。
(二)融资渠道单一,基金规模偏小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的和私人的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富有的家庭和个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公司、外国投资者等等。然而中国大部分的风投机构绝大部分是政府出资,民间资本很少,并且只拿出很少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成熟期或者是已经上市的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追求短期绩效将风险投资变成了保险投资。
(三)缺乏高专业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风险投资的形成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主要涵盖以下领域: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管理、法律等。他们不仅要凭其学识和经验从成百上千个项目建议书中仔细筛选出有成功希望的项目,做出投资决策,还一定要参加其所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主要是进行财务监控,还要协助该企业培养营销人才。
(四)缺乏撤出手段
风险投资希望通过股权投资获得高额回报,而这是以产权的流通性前提的。在项目开发成功后有两种选择:一是企业上市,二被同行大企业收购或兼并。可见,要想风险投资事业发达起来,国家必定有非常健全的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而我国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股票市场不健全,能上市的高科技企业的概率极其小;第二,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高科技企业不能自由地转换产权。风险投资缺乏退出手段,阻碍了有效获利。
(五)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我国的税收法规:第一,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各类高技术企业。目前我国对于风险投资受资公司在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对新办的高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低效的优惠措施,因为只有大约3%的高技术企业在前两年就能够获利,而绝大多数的高技术企业并没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所能带来的好处。第二,在增值税方面,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不能作为费用扣除,而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作为费用扣除,也就是说国外的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更大;第三,有关融资方面法律的缺陷还造成了非法集资等社会不良现象。
四、应对我国风投发展挑战的建议
(一)完善风险投资结构
整体思路是要减少政府的主导性和扶持性基金,激发其他资本力量,主要做法如下:第一,政府可以出资带动,但当公司发展步入正轨时,政府资本应该退出,让其他社会资本介入;第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结构,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政府要减少对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干涉,经营管理者必须与原所在单位割断联系并承担投资风险责任。
(二)多渠道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
有以下渠道可以考虑:第一,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第二,商业银行资金也可以多种模式进入风险投资;第三,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获得风险投资资本,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第四,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投资领域;第五,券商可通过例如入股风险投资公司等方式介入风险投资。
(三)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有以下做法可以解决人才紧缺:第一,加强高等院校相关教育,拨款辅助此领域的教育工作;第二,聘请国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拓其视野以及深化其对风险投资的实质性认识;第三,在实际的操作环境建立有效机制中鼓励工作人员去不断摸索、丰富经验与创新。
(四)建立畅通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加快创业板与股票市场的完善,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使得资质符合的公司可以正常上市,而不是一味封堵;第二,建立公司产权交易市场,为公司并购构造一个信息流动顺畅,交易能够顺利有效进行的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五)改善税法机制,完善其他法律
针对法律制度的问题有以下解决办法:第一,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使其更符合现实,使得高科技企业能真正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好处;第二,加大优惠政策,促进高科技公司的活力,调动投资者的活力;第三,通过考虑市场现状与运行中的问题,完善其他有关于融资方面的法律。
五、总结
中国风险投资机构从国外引进以来发展一路颠簸,高度依赖于金融体系的发展速度以及相应的政策变化。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仍存在不确定性。我国应面对变化迎接挑战将我国的风投事业发展到一个又一个的高峰。
参考文献
[1]沈文京.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2010.R.
[2]李玉良,李能.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史现状与展望.2010,J.
作者简介:李明达(1999-),汉族,辽宁人,高中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