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现状及原因分析
2016-09-10黄晓梅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却呈现出不断恶化之势。作为环境责任的重要承担主体,企业的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文中剖析了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现状的原因,从经济的角度寻求促进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途径,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 环境责任 环境成本
一、企业环境责任内涵及履行现状
企业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一部分,是指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以及谋求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环境责任的产生源于环境问题的出现,而企业是环境责任的重要承担主体。目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压力,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再生利用率低下,循环经济比较落后,特别是由企业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比比皆是。我国企业在环境责任履行方面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业企业污染比重大,环境污染损失严重
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工业企业的污染。据统计,我国工业污染占到总污染的70%,严重危害环境。表1列出了近3年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方面:
数据来源:2013~2015历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
水污染方面,近年来我国工业用水量一直较大,但用水效率不高,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困境。与此同时,每年排放大量的工业废水,2014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05.3亿吨,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占废水排放总量的比重仍然较高,对水资源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根据2014年我国国土资源部调查的资料显示,我国地下水质评价等级中,较差和极差的占比总计约60%,我国每年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400亿元。
大气污染方面,近年来,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超过了88%,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比都在83%以上,工业氮氧化物占比也在70%左右。2015年国家统计局在监测的338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仅占21.6%。根据美国伯克利地球组织2015年的最新研究,中国每年死于空气污染的人数约为160万人,这个数字比2007年的两倍还多。
另外,2014年,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超过40%的耕地面积已退化,比例达到27.9%的耕地被列为七至十等的劣质耕地,耕地土壤点位污染超标率更是达到19.4%,比空气、水污染更为严重,耕地土壤环境令人担忧。据推算,我国每年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占GDP的比重可能达到5%至6%,2014年的环境污染经济损失大约为3.82万亿元,环境污染损失严重。
(二)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环保投入力度不足
大多数企业环保意识差,环境管理缺位,企业内部环保机构不健全,人力资源不足,环保和监测制度不完善,缺乏环保长远规划,短期行为严重,个别企业甚至知法犯法,近年来频频出现企业破坏环境的事件。如2013年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水污染事件、2014年的内蒙古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湖南儿童血铅超标事件、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污染事件、2015年的宜昌长阳蒙特锰业排污事件、广东中山的新光华公司排放粉尘废气事件等。这些企业对环境的污染行为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环保投资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然而,较之于严重的污染现状,我国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则显得力度不足。如表1所示,我国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比虽每年都有增长,2014年达到10.4%,但其占比却远远低于各种类型的工业污染占比。另外,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始终保持在1.5%左右,而发达国家环保投资占 GDP比例大都在2%~3%。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实际上这个比例达到3%~5%时,才能使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好转。可见我国环保投资规模显然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可以改善环境状况的水平还相差甚远。
同样,企业在环保投入方面不仅表现为企业现有的环保技术较为落后,更表现为环保投资缺乏规划性,投入力度不足甚至完全没有投入。尤其是那些经营状况不太好或是刚刚起步的企业,由于担心履行环境责任会降低其经营利润,因此较少使用绿色环保原料以及采用先进环保技术,而停步于传统的物耗高、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三)环境信息披露不足,环保监测数据造假
从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数量来看,虽然近年来全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每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据统计,2015年中国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达到1703份,但与全国企业总数相比,则并不算多,并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北上广、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及外企占比较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及报告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验数量不断提高,但仍明显不足;从信息披露内容上看,大多“报喜不报忧”,企业更倾向于披露慈善公益等信息,而回避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公共”问题。企业在具体环境利用的详细指标、环境绩效披露方面显示不足,与工业企业相关的碳核算指标未得到企业重视。近6成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篇幅较少,内容过于宽泛。总之,环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可比性、准确性和可读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时,近几年不断曝出有关企业废气、废水自动监测数据出现造假现象。我国在企业设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如果其数据一旦失真,不仅不利于排污费的征收,使企业排污行为得不到及时控制,而且还会影响到总量减排计划的制定,不利于政府的环境治理。
二、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现状的原因分析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其一,企业环境责任理念及环保意识的缺失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二,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受“理性人”惯性思维影响,认为履行环境责任必然增加其成本支出,而规避环境责任则是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使然;其三,经济考核和驱动的指挥棒使环保问题长期陷于“先污染后治理”的处理方式,导致企业在环保投入方面力度不足;其四,目前我国企业的粗放型特征依然十分的明显,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考虑较少,尤其在起步之初因受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企业过多考虑的还是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造成能源和物资的过度消耗。
从外部监管来看,其一,当前有关针对我国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规定缺乏操作性,且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量刑偏轻,企业违反环境法所付出经济惩罚远小于牺牲环境所获得的生产利益,导致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其二,我国环境立法数量很多,但却缺乏应有的威慑力,政府环保执行中存在职能分工不明确、执法不严的问题,导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大大助长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失责行为。其三,政府没有积极参与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措施,加上目前我国社会公众总体环保参与程度较低,环境监管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等,影响了企业主动履行环境责任的积极性。
可见,基于企业逐利的天性,追求利润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前提。企业的一切行为,包括是否履行环境责任,都会权衡其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这就使企业环境责任具有了经济内涵,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才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而从外部性视角来看,可以将企业环境责任看成一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问题,企业之所以不履行环境责任,说明企业对应于所获得的收益没有承担完全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对企业采取相应的制约和激励措施,企业就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而损坏社会福利。而环境成本正是从经济的角度,来体现企业对环境责任的履行。
三、环境成本内部化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影响
(一)环境成本及环境成本内部化
环境成本是基于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的,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成本,以及因企业为达到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
环境成本不仅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费用,如罚款、排污费等。这些可以明确计量的,由企业承担的成本,主要是企业的内部环境成本。但实际上,还有一些如对社会环境造成污染所产生的治理成本、恢复费用以及生态环境降级等外部环境成本,主要是由政府或社会承担的。因而造成环境使用的外部性,环境价格被低估或忽略,导致“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而企业由于仅承担部分环境成本,不仅不足以使其反思自己的行为,更助长了其将环境污染损失转嫁给社会的环境违法行为。而企业对环境成本投入的初衷就是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因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成为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通过市场以正确的价格信号为导向配置资源,从而充分反映出社会及企业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二)环境成本内部化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利益影响分析
环境成本内部化强调从源头开始就要控制企业对环境的污染行为,即环保投入从企业原材料的采购开始,就渗透到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的项目投资中,最终目的是为了避免企业因污染而支付高额的事后治理成本。但这很可能会使得企业在项目初期出现盈利能力大幅下降的情况。这是因为,企业需要在项目初始阶段投入相当一笔费用用于购买环保材料、购置环保设备以及支付相应的维护费用等,往往使得环保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要远高于非环保产品,且消费者对新产品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尽快收回投资,是企业是否选择进行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的关键,尤其是在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状况时。那么,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对企业的利益会有些什么影响?以下主要针对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初始投资前后的利益变化进行的简要分析。为便于分析,定义如下变量:
一是假定企业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初始投资为I,且在项目期初一次性支付;
二是非环保产品与环保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分别为P1、P2;
三是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项目的非环保产品与环保产品年产销量分别为Q1、Q2。由于环保产品占领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环保产品在完全替代非环保产品之前,企业的其余产能继续生产非环保产品。假定Q1即为企业产能,则企业投资环境成本内部化后非环保产品产销量即为Q1-Q2;
四是非环保产品与环保产品的单位运营成本分别为C1、C2;
五是企业治理单位非环保产品与环保产品产生的污染物处置费用分别为D1、D2;
六是企业生产单位非环保产品受到的政府罚款支出为T1,企业生产单位环保产品所获得的政府补贴及税收优惠为T2。
经过对企业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前后的分析,企业的年销售额变化量△S为:
△S=P2×Q2+P1(Q1-Q2)-P1×Q1=(P2-P1)Q2
由于项目初期阶段环保原材料、环保设备的投入与维护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使得环保产品较之于非环保产品,其单位运营成本肯定会有所提高,即C2>C1,环境成本内部化后的运营成本增量△C为:
△C=C2×Q2+C1(Q1-Q2)-C1×Q1=(C2-C1)Q2
为了激励企业进行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当企业生产并销售非环保产品时,政府会对企业非环保产品征收罚款,而当企业生产并销售环保产品时,企业不仅可以免去这部分罚款支出,而且还会在项目初期获得政府给予的一定补贴。以促使企业进行环保改造。这就意味着企业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后的经济激励为罚款节省与政策补贴之和,即(T1+T2)Q2;
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前后的年污染物处置费用的年变化量为:△D=(D2-D1)Q2
因而,假设环保产品寿命周期为n年,项目的折现率为r,考虑项目的初始投入以及政府的激励措施,与非环保产品相比,则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项目的净现值为:
NPV=-I+■[(P2-P1)Q2+(D1-D2)Q2-(C2-C1)Q2+(T1+T2)Q2](1+r)-i
项目投资净现值法的原理表明,只有当NPV≥0时,即环境成本内部化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大于企业的资本成本(折现率)时,项目才可行,此时实施该项目才会增加企业的价值,且NPV值越大,企业对于环境成本内部化项目的投资积极性才会越高;反之,当NPV<0时,意味着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小于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成本(折现率),显然不可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激励和监管政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四、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环境成本内部化有利于我国保护环境,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企业、政府,还是社会公众都有责任去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实施。政府除了要加强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意识的引导外,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促使企业进行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包括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和采取税收补贴等政策。同时,环保产品最后能否成功进入市场,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消费诉求也是决定是否让企业的投资转化成收入的重要因素。也只有如此,环境成本内部化项目才可能广泛、可持续的发展,企业才更有动力履行环境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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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环境成本视角的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SJB677 )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黄晓梅(1972-),女,汉族,硕士,淮阴工学院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