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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模式分析

2016-09-10王盼盼赵连静

经济师 2016年2期

王盼盼 赵连静

摘 要:文章结合农业部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分区施策”的规范,对工商资本投资型现代农业的主要领域(绿区、蓝区、黄区)的投资模式进行分析,包括投资方式、产权组织形式等,分析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对于不同主体的优势与劣势、机会与风险,并据此从利益联结、服务规模化、制度及风险防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角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工商资本 分区施策 投资模式 产权组织形式

中图分类号:F3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016-03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是因为其自身具有的逐利性和外部提供的可能性——部分农产品价格提高给农业产业化带来利润空间;政府支持农业的现状给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带来良好的政策前景;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为优质农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农村土地加速流转的契机为工商资本获得土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提供了机会和可能。

为科学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业部将农业领域划分为“红、黄、蓝、绿”四大区域,“分区施策”,对工商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本文通过分析“绿区”、“蓝区”、“黄区”的典型投资模式,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工商资本投资“绿区”的模式分析

工商资本投资的“绿区”主要涵盖农田水利、农业科研能力条件建设、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四荒地”开发。从产业流程来看,产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药肥、新饲料等基础性研发,产中的农业栽培和畜禽养殖技术研发、病虫害统防统治,产后的农业废弃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都属于“绿区”。现代农业服务业提供贯穿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服务,契合工商资本投资绿区的内涵,本文以农业服务业为重点,分析工商资本投资绿区的模式。

农业服务业从农业的生产过程来说,可以分为农业的产前服务(包括信息、良种、培训等服务)、产中服务(包括农技、农资等服务)、产后服务(包括包装、存储、流通等服务),这些服务使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良种服务主要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水产畜禽养殖的种苗,粮食蔬菜苗木的种苗;农资服务主要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农药、化肥等生产性物资服务;农技服务主要通过农业企业的技术物资推广来实现;培训服务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会、新兴农民培训工程等服务,提高农民素质,拓展农民增收致富道路;信息服务通过农业企业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最新的农业政策、市场行情、种养技术等信息服务;流通服务依托超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等物流载体,为农民提供所需的农产品交流平台和服务。

(一)工商资本投资“绿区”方式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生产服务的直接投资方式为“工商资本——农业服务业企业”。工商资本直接投资建立农业服务业企业,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服务。如大北农饲料板块在全国有53家分子公司,生产的饲料通过销售渠道提供给全国各地的农业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服务与农业生产联系密切;又如主营养鸡业、养猪业的广东温氏集团与农户的合作,为农户提供鸡苗、种苗及生产资料、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结算等一系列服务。

工商资本投资农产品流通服务的投资方式为“工商资本——公司——农产品交易市场”。工商资本投资建立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市场,为农副产品流通提供平台。如北京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是由北京西三旗新龙商贸集团投资3亿元兴建的以农副产品批发为主的综合性现代化交易市场,它的商品来自全国各地,成为华北地区主要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市场之一,为繁荣地区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工商资本投资土地资源服务的投资方式为“工商资本——合作组织——土地”。工商资本与当地供销合作社联手成立为农服务中心,在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良种良法、节水灌溉、农资农技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如山东省高密市初家为农服务中心截至2015年初已为1万多亩土地提供托管服务,该中心由高密市供销社和参股企业高密农资公司联合建设,前者以土地和100万元入股,高密农资投资600万元入股,购置了20多台机械,又从社会上联合了60多台,成立了土地托管工作队,为农民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保姆式”土地托管或“菜单式”半托管服务。

(二)产权组织形式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服务业常采用“契约式”组织模式。一方面工商资本投资设立的农业服务业企业需要从农户的生产经营中获得原料,另一方面企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又以包括农户在内的农业经营主体为消费者市场。契约组织模式一种是企业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承担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另一种是合作社作为工商资本企业与农户的中介,代表入社农户与企业进行谈判,维护社员利益,与企业签订协议,同时合作社督促社员完成合同规定的生产任务,起内部约束作用。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服务业还有一种“企社共建新实体”的产权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新的经济实体。合作社社员通过合作社成为新实体的股东,获得多重收益。如四川金秋茶叶有限公司是由金秋茶叶专业合作社、四川茶叶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从事茶叶精深加工。合作社持股47.8%,四川茶叶集团持股52.2%。合作社以财政补助资金的30%即420万元、自筹资金210万元共630万元入股,四川茶叶集团公司以自筹资金688万元入股,合作社的社员除了公司分红,每年享受固定投资回报480元,同时还有鲜叶茶销售的二次返利,增加了农民的资本性收益。

二、工商资本投资“蓝区”的模式分析

“蓝区”是国家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的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商业性研发、生产销售、设施农业、畜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全程农业机械化服务等都属于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蓝区”投资项目。现代农业的种养基地形式集商业性研发、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种植养殖于一体,是工商资本投资“蓝区”的典型代表。工商资本以公司的名义投资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种养基地依托农业企业而存在,种养基地的产品通过企业平台进入下一加工环节或直接进入市场。

(一)工商资本投资“蓝区”的方式

工商资本投资种养基地较常见的投资方式为“资本——公司——基地”方式。工商资本通过公司向农村投资,建立该公司的原料或产品生产基地。工商资本投入资金和技术,获取土地经营权,吸纳当地农民为工人,或者通过合同、口头契约实现经营上的联结。如太原市本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维真农场就是一个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种养基地的典型,该公司致力于有机农业的推广和菜篮子工程,在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建有300亩日光温室大棚及1000亩种植基地,生产有机蔬菜、野菜和杂粮,安排380名当地农民就业,每年轮训技术农民2000人次,带动周边农民实施生态安全放心农业。

工商资本投资种养基地的另一种方式为“资本——合作社——公司——基地”。工商资本与合作社联手创办公司,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种养基地。如安徽昕源集团在2014年联手涂县黄池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注册安徽昕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足当涂县黄池镇蔬菜发展优势,突出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通过自筹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政策扶持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1.1亿元,计划到2016年底,逐步打造出800亩高标准蔬菜标准化基地、200亩蔬菜科技示范园、2000亩蔬菜轮作种植基地各一个,公司同时将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研基地,将高效蔬菜种植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带动镇域内的农户发展高效农业种植。

(二)产权组织形式

1.企业买断经营权,建自有基地。企业直接买断土地经营权,雇佣原土地经营权人或当地农民为企业基地的工人,对人员实行工厂化管理,种养及包装流程实现标准化管理,技术难题由企业聘请的专人负责。企业通过建立自有基地的方式,直接参与了传统企业较少涉足的农业产业链上游环节,其优点在于协调和联结了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分立状况;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增强了该组织形态的稳定性;通过科学化管理提高效率。但自有基地的缺点仍然存在,自有基地要求企业按照合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支付基地人员工资,成本较大;企业需独立承担投资及运营风险;对雇工的管理,对生产流程的监管使组织难度加大。

2.农户土地入股,建入股型基地。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农户以土地入股种养基地,实现产权层面的联结。一方面,根据经营状况,农户凭借股份获取分红;另一方面,以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以被吸纳为种养基地的工人,领取工资。入股型基地的优点在于农户不仅能分享到生产环节的增值,还能更深入地分享加工与流通领域的利润。这种利益联结最为紧密和稳定,以土地入股的农户积极性较高,参与种养基地生产的工作效率相应提高。但入股型基地对于农户而言,早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投资回报期较长,部分农户在土地租赁和入股之间倾向于收益较稳定的前者。

3.企业与农户协议,建立合同型基地。企业与农户共同建立种养基地,通过合同或协议实现经营层面的联结,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分担生产和经营风险。合同型基地的优点是企业农产品供应有保障,企业无需直接参与生产和管理,降低成本;农户只要生产合格的产品即可获得合同规定的收益,降低了农户单独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户收益。其缺点在于,合同型基地所连接的农业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仍然相对分立,组织整体目标被企业与农户各自利益最大化取代,再加上合同约束的脆弱性以及组织协调的难度,导致合同型基地存在内在的不稳定性。

三、工商资本投资“黄区”的模式分析

“黄区”是国家强化对工商资本监管的领域,涉及农民较多,属土地密集型产业,主要涉及大田种植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黄区”投入具有长期性,比较效益偏低,回收周期长。休闲农业顺应城市发展而生,将农业的单一食品保障功能拓展为都市现代农业的应急保障、休闲生态、文化传承等多重功能。以休闲农业为例,城市人口对于郊区休闲观光的需求,促使工商资本对利用天然农业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的休闲农业倍加青睐。以北京为例,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共有观光休闲农业园区1283个、民俗旅游村207个9970户,从业人员6.76万人。2014年全年接待游客3635.7万人,总收入36亿元,其中采摘收入8亿元。休闲农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呈现“井喷”之势,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

工商资本可投资的休闲观光农业类型丰富,有农业资源观光、采摘农业、农家乐、市民农园等类型。农业资源有森林、湖泊、草原、湿地、农业种养殖资源等,可以发展渔业休闲、牧业休闲、生态休闲等休闲旅游业;采摘农业型包括采摘果蔬、垂钓渔业等,满足人们对高档新奇水果的观赏、采摘的需求,采摘热衍生出的采摘经济链条涉及农业、交通、旅游、餐饮服务的等多个行业;农家乐以乡村民俗文化、生活方式、地道美食和乡村田园风光、居住环境为招牌,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市民农园将农地分成若干块,将分块的土地出租给市民,农园工作人员负责经营管理,承租小块土地的市民可利用闲时参与农业生产活动,体会农耕的文化和乐趣。

(一)工商资本投资“黄区”的方式

工商资本投资休闲观光农业的形式多为“资本——公司——景区园区”。工商资本投资成立度假、旅游、休闲农业公司,通过公司向农村投资,建立休闲农业观光园,并辅以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如蟹岛绿色生态农庄由四个自然人股东和一个企业法人股东出资,成立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蔬菜种植、垂钓服务、牲畜、家禽、水产品养殖、培训、会展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资本进入方式就是资本——公司——园区。

工商资本投资休闲观光农业的另一种形式为“资本——合作社——景区、园区、农家乐”。近年来京郊陆续出现了投资农家乐的新形式,资本所有者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家乐项目投资,将该项目交由当地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并在一定期限内托管运营,期满转让给项目所有权农户,可简称为“建设——托管——转让”模式。新的投资形式意在探索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与农户、农业资源与市场之间联结的新模式。

(二)产权组织形式

休闲农业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形成了工商资本与农民之间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

1.企业租入土地经营休闲农业。企业向农民集体或农户租入土地使用权经营休闲农业。企业与农民、村集体或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定期缴纳租金,获得土地经营权。这种方式具有获得土地快、代价低、到期处理方便等优势,向农民集体组织租赁土地成为大多数企业获得休闲农业用地经营权的办法。如北京紫海香堤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和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与村集体统一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在密云县古北口镇汤河村建成紫海香堤薰衣草庄园。

2.农民土地入股参与休闲农业。我国现阶段农户以土地入股休闲农业的形式使用较少。

四、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各主体视角的SWOT分析

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对于资本所有者来说,机会与风险并存。工商资本所具有的技术、资金、管理能力以及市场灵敏度是其优势所在;跨界投资者对农业领域的陌生、投资盲目性是其可能存在的劣势;政府扶持农业的现状、农业作为新兴投资领域的潜力、农地流转规定的出台、现代农业所拥有的广阔市场空间是其机会所在;农业项目投资回收期长、农业生产有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企业与农户契约稳定性风险、农地流转限制条件、土地流转与就业机会捆绑、农村不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是其可能面临的不利情况和风险。

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对于农户来说,同样既是机会也有隐患。农民所具有的种养经验、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业生产劳动力,是其天然拥有的优势;农民谈判能力较弱、市场地位较低,是劣势所在;政府扶持农业的现状、农地流转政策的出台、现代农业的市场空间是其机会所在;契约稳定性、资本对农户的挤出效应、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后的失业风险等是农户可能面临的不可忽视的风险。而且,农户所能分配到的收益因工商资本与农户的利益具体联结机制而异,在目前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较少的形势下,多数农户仅能分享到生产环节的增值,却分享不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

从社会视角来看,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可以带来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以及流通渠道;同时,工商资本进军农业获得土地经营权,可能存在的土地非农非粮化倾向也值得注意,另外现代农业高收益与以农产值为依据确定的土地低租金的反差使得农户与工商资本存在纠纷隐患。

五、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政策建议

针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预防和改进:

首先,建立工商资本与农民之间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挥合作社的中介作用。资本天生逐利。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动机就是从农业产业链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不仅应做到使农民从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生产环节获利,还应该争取让农民分享到企业在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税费返还、企社共建新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工商资本实现产权层面的结合,打造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长期切实地享受到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果实。根据土地资源在现代农业开发过程中实现的增值情况,实行动态地租,保障农民受益。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中介作用,科学管理,代表农民利益,提高与资本联结的能力和效率。

其次,鼓励农业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农业规模报酬不仅需要土地经营的规模化,也需要农业服务的规模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就是农业服务主体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单环节或多环节的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生产组合,以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的发展,实现农业服务主体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报酬。

再次,建立明确的准入制度以及动态监管制度,防范风险,防止非农、非粮化倾向。只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才是能够落到实处的好政策。国家四部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以来,北京等地陆续开始拟定工商资本租用农地的细则。应建立明确的准入制度,对单一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地的行为应予以资格审查以及项目审核。建立动态监管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对租赁土地的工商企业的土地用途、农业经营能力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防范因工商企业违约或经营不善而使农户遭受损失的情况发生。

最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后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同时还应加快农村社保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长期而有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这已成为新阶段农地流转的基本条件,只有将农民的民生问题解决好了,农地流转和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才能是顺应农民意愿的事情。

[本文得到“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项目(the import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igh-caliber talents project of beijing municipal institutions)”cit&tcd201304094资助。]

参考文献:

[1] 叶彬彬,任栩辉,刘青林.北京都市农业现状与展望[J].农业科技与信息(现代园林),2015(1)

[2] 李飞.农业部“分区施策”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J].科技致富向导,2014(16)

[3] 胡胜德,展昭海,东北农业大学.构建工商资本与农民合作社双赢的新机制[N].光明日报,2015.5.9

[4] 张来明.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N].中国经济时报,2015.9.10

[5] 蔡妹姝.对休闲农业利益分配问题的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08

(作者单位: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2206)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