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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2016-09-10钟雯雯

时代金融 2016年26期
关键词:金融安全研究分析

钟雯雯

【摘要】广义上的金融是指货币的发行、管理、结算兑换等等,狭义上的金融则是指货币的融通。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金融的安全也受到了诸多因素的挑战,本文将对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金融安全 金融法体系 研究分析

为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加强金融安全管理力度显得十分重要,为提高金融发展的安全性,我国应对金融法体系不断完善,促进我国金融的有效发展。笔者将分别从:影响金融安全的相关因素、我国金融安全现状分析、促进我国金融法体系有效完善的主要对策,三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影响金融安全的相关因素

金融在发展现代经济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金融的安全程度严重影响了经济的稳定性,它与人类社会环境与经济、生活紧密相连;金融稳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企业运转与人类的生活都跟它有关系,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金融市场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要确保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所谓,金融安全实际上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为了确保我国金融发展的安全性及稳定性,相关人员必须加大金融安全管理力度,降低金融风险性。经笔者研究,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通常分为两大类,即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

影响金融安全的内部因素通常包括:我国经济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影响金融安全的外部因素则是指国际经济环境。

二、我国金融安全现状分析

综上,笔者对影响金融安全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为促进我国金融安全发展,首先应对金融安全现状加以分析,并根据金融安全管理问题制度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产品得到了有效创新,并开发出了新的金融产品。就现阶段而言,金融产品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金融管理的有效进行,但其弊端也逐渐呈现出来,据此在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过程中,还必须对金融安全体系加以完善,然而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依然存在金融产品开发过快,金融体系落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金融发展的安全性。

目前,我国在金融安全管理中采用的是三会监管体制,所谓三会监管分别是指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会监管体制的推行能充分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众多周知,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许多国家将国际资本投放到我国市场,这种局面对我国金融市场提出了更多挑战,据此我国必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对金融管理体系予以完善,严格控制短期外债的出现。

三、促进我国金融法体系有效完善的主要对策

综上,笔者对我国金融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我国在金融市场管理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或多会少造成了管理风险。为促进我国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笔者将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笔者将分别从:充分构建金融文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立法体系建设、积极引入激励机制、积极创新金融模式、对流程设计进行优化等方面来阐述。

(一)充分构建金融文化

经笔者研究,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未在整体企业文化中融入金融文化,使得企业金融服务的客户经理存在较大压力,进而使得其开展各项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完善,我国必须积极构建金融文化,必须根据市场需求、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并通过合理的方式,使问题能够转化为动力,进而推动金融业务发展,金融业应充分利用自身存在的人才、技术、资金、客户基础、业务网络等优势,同时还需从意识上重视金融业务的发展,从而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提升金融安全性与合理性。

(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

我国金融行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还较为单一,开发的金融工具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举个例子:商业银行在开发针对企业的相关信贷产品过程中,很少涉及信用贷款,且业务普遍缺乏创新性。林权、矿业权、知识产权等抵押质押品具有创新性,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业务过程中均不接受这些创新抵押品。因为这些抵押品无法同时满足价值明确、权属明确、易于出售、易于保存等优良抵押品所具备的条件。此外,该类具有创新性的抵押品需由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市场及机构进行评估。因此,在配套中介服务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相关评估工作难以开展。基于银行自身风险考虑,商业银行也不会接受该类抵押品。基于担保服务成本考虑,多数企业主均不会委托专业的担保公司对自己的贷款申请进行保作。据此,为促进金融业更好地发展,我国金融行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

(三)加强金融立法体系建设

为促进金融法体系的有效完善,还应对金融立法体系加以构建,立法体系的建立必须以我国市场环境为主要依据,通过法律法规来对金融市场行为加以规范,从而形成一定标准。其次,我国在对外资银行的管理中应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此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目光,通过监管实名制来提高信息透明度。总之,现阶段我国的金融行业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需要健全和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来建设金融行业、繁荣金融市场。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制度加以完善,金融制度就是金融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这其中不仅包括金融主体法,还包括金融信用法、贸易金融法、货币金融法等多项金融法,使其做到主体健全、经营自由、监管严格,与世界的经济大环境相适应。

(四)积极引入激励机制

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才能保证金融业务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激励机制上,需加强企业考核指标的选取,提高考核指标的合理性,例如将企业的贷款总体收益率选为考核指标。此外,需高度重视对不同行业、地区、类型的企业实施分类考核,根据企业具体特点,区别对待其贷款业务需求。商业银行可将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直接纳入其晋升考核中。合理、科学的激励机制可有效提高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推动银行金融业务实现更快发展。在约束机制上,贷款终身责任制的实施可促进信贷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企业的发展存在较高风险,所以企业贷款依然存在诸多阻碍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应在避兔“惜贷”与终身问责制二者间积极寻求平衡点,建立针对企业贷款的特殊贷款问责制度。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二者表现为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在金融业务市场开发、发展推进等上均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的作用。

(五)积极创新金融模式

为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应对金融模式加以创新,例如:人人贷,人人贷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可促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但是P2P网贷平台仅为一个信息服务机构,而不是银行金融机构,其所提供的信息在可靠性和真实性上还有待确认,贷款质量也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分类上,人人贷主要可分为三种模式:

1.宜信模式。个人把资金直接带给借款人,进而获得债权,宜信再对债权实施期限以及金额拆分,然后把拆分的债权转让给各个投资人,进而促进期限、资金的交错配比。该种模式具有较强的复制性,其发展速度也较快。但是宜信所转让的债权需不超过放贷金额,转让债权超过放贷金额时将变为“非法集资”。

2.陆金所模式。在该模式中,借款人信息的审核均为线下进行,由担保公司实施全额担保,凭借网络平台中的投资人将资金借给另一个借款人,投资及借款均为1人。底陆金于2012年推出债权转让服务,该服务的推出使得债权的流动性得到进一步地增加。与其他模式相比,人人贷的门槛相对较低,且渠道成本也较低,风险具有分散性,借款与出借人二者直接签署借贷合同。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该种信贷模式较为方便、灵活,是企业实现快速融资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该种模式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贷款成功与否主要由借款人信用评价的准确、客观决定,信用评价失实情况发生时,出借人的资金损失风险较大。

3.担保交易模式。该平台实质上仅为中介,其负责将借款人相关信息、借款的额度、借款的期限及利率发布,然后诸多个不同的资金出借人共同投资,由金融联、中安信业等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当有违约出现时,担保机构会立即将本金和利息转入投资人账户。平台在交易的全过程不放贷,也不吸收存款。

(六)对流程设计进行优化

商业银行需要对其业务流程的设计进行优化,从而提高信贷的作业效率,在对放款流程进行缩短的同时,还能及时满足企业的需求。如信贷工厂、专业分行模式通过流程的集中并进行专业化作业,能够将银行的业务效率进行有效的提高,为小微金融做好相应的服务。针对产品的设计,商业银行需对产品组合理念进行改变,不再是提供原有设计出的产品对客户进行推荐,而是针对差异性的定价来提供相应的要素组合方式,让小微金融产品个性化。如:针对信用等级、产业分布、金额大小、担保方式和借款期限进行不同的贷款定价,金额随着借款期限、信用等级、担保方式等多种因素来进行调整。这种方式能让企业在自己承受范围内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要素组合。除此之外,还需要准确并及时的了解到企业真实需求,并且商业银行还需要进一步进行产品创新权限的下放,于一定限额之内将产品创新权限下放给基层行,如果超出额度则需要进行备案。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金融在管制上还太过严格,利率也还得到完全放开,同时,传统银行业普遍存在的缺位、不作为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因此,面对我国金融安全管理现状,金融市场必须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功能,不断丰富和创新服务渠道、研发创新型的平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国际经济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冲击和挑战。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将商业银行作为切入点,对我国金融市场管理现状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一系列见解,以期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嘉.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4,01:69+71.

[2]钟芳瑾.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法的挑战与变革[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30-33.

[3]张文嘉.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上旬),2014,01:85-86.

[4]张敏敏.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11:326.

[5]王怡.论金融风险下金融立法的理念和维度[J].云南社会科学,2014,04:136-141.

[6]张倩.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04:26-29+63.

[7]张细松.全球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防范——基于国际金融法视角的分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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