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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化解土地纠纷工作研究

2016-09-06满义忠

满义忠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严格责任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7-60-2

1 西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情况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情况

西宁市辖四区三县50个乡镇,930个行政村,乡村户数25.99万户,乡村人口107.85万人,总耕地面积222.22万亩(“国土二调”面积227万亩)。全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23.47万户,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74.04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1.86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93%。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35.8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0.1%。其中,大通县9.5万亩,湟源县15万亩,湟中县9.4万亩,四区1.9万亩。2014年,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83.26万亩,特色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达72%;实现一产增加值37.75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18.1亿元,占比47.9%;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纯收入2773.14元,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1709.63元,占比61.65%;第一产业纯收入中农业收入1179.9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42.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7%。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展情况

2013年,我市在三县30个村试点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湟中县10个村,湟源县5个村,大通县15个村。为整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根据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分批实施的原则,以国土二调面积为准,到2017年全面完成全市227万亩(不含国有农牧场耕地)承包耕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安排湟中、大通两县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于2016年6月31日前基本完成189万亩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016年四区和湟源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湟源县31.68万亩,城东区6713.4亩,城西区4359.75亩,城中区48052.05亩,城北区50988.15亩,东川工业园区248.1亩,于2017年6月31日前完成土地确权任务(不包括国营农牧场耕地面积)。截至目前,大通湟中两县共完成34个乡镇办(占两县乡镇办总数的97%)、623个村(占两县行政村总数的91%)、16.8万户农户(占两县农户总数的88%)的入户摸底、地块调查工作,完成底图勾绘面积122万亩。农户地块信息指认、审核公示等工作正在加紧开展。今年,省上安排湟源县和四区采取整县(区)推进的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至2017年12月,我市将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

2 西宁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纠纷

土地确权的过程也是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的过程。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按步骤有序开展,随着确权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久拖未决的矛盾渐渐浮出水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基层农经组织不健全,四区确权难度大

2007年乡镇机构综合改革后,撤销了乡镇经营管理站,农经管理人员由原每乡镇2—3名裁减为1名,且大多为兼职(乡镇从事农经工作人员94人,其中兼职人员65人),主要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和联点包村任务,很难履行好各项农经工作职责。区一级无农经机构,各区均只有1名兼职人员。2016年,土地确权工作将在湟源县和四个区全面推进,四个区虽然土地面积少,但因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和土地使用现状的复杂性,确权工作的难度将更大。

2.2 土地二轮承包原始档案资料缺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历史比较困难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为基础,由于二轮土地延包实施在前,《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在后,加之基層干部在二轮土地延包中工作粗糙、村委会不重视档案管理以及人员流动、村庄搬迁等诸多原因,造成承包档案资料遗失、残缺或登记不规范,为出现土地承包纠纷埋下伏笔。

2.3 土地流转后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一是流转后改变农业用途。例如,部分村里存在农户把土地出租给企业建厂房、库房,改变了土地农业用途,虽然协议约定了流转期满后由受让方恢复耕地原貌,但由于流转期限长,现实中恢复原貌难度大,且航拍影像图找不出地块,很难确权确地。二是土地大规模流转后产生的土地问题。随着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跨乡镇、村组的大面积土地流转屡见不鲜,新型农业经营大规模流转土地时,先由村委会与每个农户签订流转合同,经营主体再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部分农户受利益驱使,有意多申报土地面积,村委会未严格审核把关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确权时,出现土地流转合同登记面积大于实际承包面积的农户要求以土地流转合同登记面积确权的现象,扰乱确权工作正常开展。

3 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化解土地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把握和解决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点问题,稳妥推进,不断创新。

3.1 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按规定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对本地区土地承包纠纷苗头性、隐患性和普遍性问题的研判,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处机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障农村社会和谐与发展。

3.2 健全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利益关系的调整,繁重而艰巨。建议自上到下对市、区(县)、乡镇(涉农办)三级农经机构重新定性、定编、定人,确保经费落实,使各级农经机构在新形势下能正确行使职能。二是加强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区县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协调解决仲裁庭建设用地、仲裁工作经费等实际困难,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和培训考核,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乡(镇)、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小组发挥一线作用,就地处理矛盾纠纷。形成完备的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

3.3 严格责任,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各工作部門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县、乡(镇)、村三个层次的大网络大格局,各配合单位要齐心协力,多管齐下,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各乡(镇)、村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操作。建立健全土地确权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4 把握原则,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一基本原则,对于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在处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出现的土地承包纠纷时,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民主协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探索处理方式,妥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