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研究
2016-09-06韩子睿
韩子睿
江苏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研究
韩子睿
本文从增强江苏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全局出发,深入分析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背景,系统梳理了江苏产业科技创新的现实基础,剖析了产业迈向中高端的瓶颈制约,以“三步走”的形式,首次阐述了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和目标,研究提出了四条战略路径和相关对策措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发达国家纷纷把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作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举措。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变化,江苏作为全国区域创新最强的地区,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迫切需要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构筑长远发展和竞争优势,使创新驱动尽快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引擎。
江苏建设具有全球有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背景
(一)当前国内外产业科技创新的趋势
从全球产业竞争的发展趋势来看,世界范围内正在孕育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球主要国家纷纷把创新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层面争先部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产业科技创新战略,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美国坚持把产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基本战略,制定《美国创新战略:确保经济增长与繁荣》等规划举措,不断巩固世界“老牌”科技和制造强国地位,近5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人占了50%,美国制造业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12%回升至2013年的15%,2014年三季度美国GDP增速达5%,创下11年来的新高,在发达国家中率先走出金融危机影响,再次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欧盟整合各成员国科研资源制定《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明确将知识和创新作为未来欧洲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着力提高欧洲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水平,研发预算仅次于美国、位列全球第二。德国为保持其在全球制造业的领先地位,提出实施“工业4.0战略”,大力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国际竞争力排名由2008年的第16位上升至2014年的第6位。韩国制定《新增长动力规划及发展战略》,将绿色技术、尖端产业融合、现代服务等三大高附加值领域确定为新增长动力,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一直高达3.5%以上。全球正迎来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我国产业创新的战略部署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向全局和未来,对产业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新思想、新论断,明确要求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总书记更是在去年在两院院士大会,将全球产业科技创新竞争比作赛场,强调“要在新赛场建设之初就加入其中,甚至主导一些赛场建设,从而使我们成为新的竞赛规则的重要制定者、新的竞赛场地的重要主导者”。我国发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了建设全球领先的制造强国的“三步走”战略,并把“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作为首要任务进行部署,要求全面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最近,上海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意见》,提出2020年前,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中央赋予北京全国科技中心的定位,为新时期北京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深圳在《关于努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
从江苏产业转型的紧迫需求来看,近年来,江苏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的思路,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总体上看,江苏产业结构仍然处于产业结构链条的中低端,不仅产业附加值不高,也面临生态环境的严峻挑战。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力、土地、资源等我省产业传统竞争优势赖以保持的要素制约日益趋紧,低成本要素驱动的产业发展动力逐步减弱,导致粗放式的发展道路越走越窄。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三期叠加”的严峻挑战,创新驱动发展是大势所趋,核心就是提高生产效率,包括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新常态下的产业转型就是从高速增长向高效增长跃升,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是我省产业实现由低到高、由大到强的必然选择。2014 年12月,总书记视察江苏时,要求江苏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把创新抓出成效,推动产业结构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为我们加快产业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江苏作为全国区域创新最强的地区,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迫切需要以建设“全球有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大幅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以产业中高端升级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构筑长远发展和竞争优势。
(二)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基础
江苏制造业规模全国第一,约占全球的3%,高校数量全国第一,可谓“产业基础雄厚,科教资源丰富”。
1.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全国领先。“十二五”以来,江苏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基础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科技创新蓬勃发展。201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630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达到国际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水平;全省研究与发展人员69万人,全国第一;2014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4.7万件、比2010年增长2倍、超过全国1/6;中国矿业大学跻身教育机构全球PCT专利申请前50强。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江苏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六年排名全国首位;在福布斯《2014年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的25城市排行榜》中,江苏占8席、数量全国第一。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江苏把牢固确立企业主体地位作为推动产业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8000家、约占全国1/9。全球500强企业中有300多家在江苏投资,设立了50家地区总部和57家功能性机构,江苏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171家。目前,中国企业500强江苏占46席,中国医药创新力二十强企业江苏包揽前四位,全球光伏企业十五强江苏占1/3,常州天合光能的大面积工业级多晶太阳电池再次刷新世界纪录;恒瑞医药国家1.1类新药阿帕替尼成为全球首个治疗晚期胃癌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好孩子经连续四届夺取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奥斯卡“红点设计大奖”,江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正在加快提升。
3.新兴产业技术水平迈上台阶。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启动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组织云计算、3D打印、石墨烯、未来网络等前瞻先导专项,集成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全省上市新药数和临床试验批件居全国第一;智能电网基本形成覆盖核心环节的产业创新链;集成电路形成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配套材完整产业链,先进封装技术国际领先,WL-CSP产品销售规模居全球前三;碳纤维打通全套规模化生产工艺,实现从T300、T700到T800系统产品产业化,打破国外企业垄断;光棒、光纤、光缆占据全球1/3以上市场份额。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5.7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达4.3万亿元。
4.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加速集聚。以搭建载体为依托,加快技术、成果、人才、资本向江苏集聚,全省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2家、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15家,均居全国第一;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占全国近30%、稳居首位;创业投资机构近600家,管理资金规模超1750亿元,居全国第一;IDG、凯雷等全球八大著名风投公司,全部在江苏有投资,形成“引来人才-创办企业-形成产业”的链式效应。国内外科技合作日益活跃,2014与中科院合作项目销售收入超过900亿元;先后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引进英国牛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著名研究机构。
(三)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制约
1.世界一流的产业科技创新资源比较缺乏。一是缺有影响力的大学。世界知名大学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匮乏,根据USnews和汤森路透发布“2015年全球大学排行榜”,全球大学前100名有50%在美国,中国大陆共三所,江苏无高校入选。二是缺有影响力的人才。江苏科研人员的国际影响力较弱,国际高端科技人才缺乏,只有极少数的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在国际重要科研社团担任职务,获得国际性权威科学奖的人数更少,2013年江苏科学家在《科学》和《自然》发表论文20篇,仅为北京的1/3。三是缺有影响力的成果。2015年江苏国际PCT专利申请总量2442件,不及广东的1/6;2014年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量前50强,中兴、华为、腾讯等国内6家企业入选,没有江苏企业;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仅为10.24件,而2011年日本为105.2件,美国35.6件,韩国96.1件,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四是缺有影响力的投入。虽然江苏R&D占GDP比重已达2.5%,但仍低于硅谷所在加州的4.7%和“生物医药之都”马里兰州的6.2%。企业创新动力不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足1%,还不及发达国家的1/4。
2.产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总体上看,江苏产业结构仍然处于产业结构链条的中低端。一是工业总体生产效率偏低。2015年全省工业规模14.8万亿元,稳居全国第一,但工业增加值率仅为25%,低于发达国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劳动生产率仅为日本、德国的1/5,相当于美国1978年的水平。工资水平也反映出产业效率不高,江苏制造业平均年工资8852美元,是美国的1/5、德国的1/7。二是传统产业创新滞后、附加值不高。全省整体上产业结构偏重,传统产业比重偏大,目前达到75%。2014年,全省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四大传统产业的工业总产值和企业数量均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0%左右,但投入的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只占30%左右,实现利润占36%。三是高技术产业高技术、高利润的效益优势不明显。江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已经突破5.7万亿,但大部分领域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关键技术及装备长期受制于人,我们的机电产品61.2%是外资企业生产的,51.1%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73%是外资企业生产的,65.3%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此外,大型成套装备、高科技含量装备80%以上来自进口,新药配方几乎全部来自国外,高端产品在国际市场份额较少,在产业分工中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3%,低于美国35%的水平,甚至在电子信息和医药制造等一些新兴产业领域,利润率都低于北京和广东。由此,导致江苏缺乏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品牌,“2014年全球企业最有价值的100个品牌”中,美国有59个,我国仅华为一家入围,没有江苏企业;福布斯“2014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中,中国大陆有5家公司上榜,江苏仍为空白。
3.适应产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这几年,江苏加快科技改革步伐,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产业科技创新的办法手段不多。一是高新区产业创新主阵地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高新区内仅有6%的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足2.5%,远低于国际一流科技园区10%的水平。全国6个“世界一流园区”江苏无一入选。二是创业生态还不够完善。全省创投机构管理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但实际投资额仅占GDP的0.2%,不到美国、日本的1/5,且只有30%投资于早期研发和初创期科技企业,与国际50%以上相比有很大差距。创业平台建设滞后,以创客空间为例,发达国家Metalab、TechShop、Fab Lab、Access Space等众创载体全球知名,截至2014底,全球共有超过1500个创客空间分布在超过120个国家,我国的30余家创客空间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江苏的创客载体和文化氛围有待提升。三是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等创新要素市场不够发达,2014年中关村技术合同成交额近3000亿元,我省只相当于其1/5,上海聚集了上千家猎头公司,我省只有其1/10,尤其是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端领域急缺专业化、国际化人才支撑。
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
(一)战略定位
通过构建创新水平与国际同步、研发活动与国际融合、体制机制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使江苏成为科技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创新功能健全、区域创新协同有序、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成为重大产业原创性技术成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高端人才、高成长性企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的重要聚集地,在全球产业科技创新格局中跻身先进行列。
(二)战略目标
第一步,经过5年左右努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框架体系,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显增强,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制造业部分优势领域创新水平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中等水平。
第二步,经过10年左右奋斗,到2025年,形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的核心功能,全面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人才、资本、技术、知识高效配置,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顺畅,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制造业主要领域创新水平以并跑为主,部分领域进入价值链中高端,成为全球产业技术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部分创新指标跨入创新型国家先进行列。
第三步,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群和先进制造业高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劲的科技创新动力。
(三)战略路径
1.着力加快中高端产业技术突破,获取世界级科技成果
加强前瞻性新兴产业部署,面向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和产业变革大趋势,聚焦《中国制造2025》,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与工程,不断提升科技前瞻布局和应用示范能力,把握创新发展先机。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强化创新源头作用,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打造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重点学科以及各类优势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创建世界一流学科。集聚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全面支撑产业科技创新的大装置、大平台,进一步加大大数据资源、大科学工程、重大技术平台等基础条件投入和统筹布局,开展一批世界前沿、多学科交叉的重大科学研究,形成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研究能力。改革产业技术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试验田”作用,着眼从“科学”到“技术”的薄弱环节,通过高校运行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的有效结合,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通道。
2.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世界级创新型企业
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强化大型企业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加速全球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领军企业。支持国有企业组建中央研究院和专业领域研发中心,优先在行业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掌握前沿技术理论和基础研究的国际顶尖高校及一流研发机构共建高水平的重大研发载体,大幅提升企业国际创新竞争力。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拥有特色专有技术、具备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小巨人”企业。推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更加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企业“走出去”利用全球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在创新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并购研发机构,创建国际化创新与生产营销网络。
3.着力提升高新区建设水平,打造世界级科技园区
充分发挥高新区产业创新主阵地作用,以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目标,借鉴美国硅谷、韩国大德、台湾省新竹等世界著名科技园区的发展经验,在我省国家级高新区中择优培育建设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园区。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尽快推广落实中关村政策,着力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知识产权、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快研究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促进条例。加快建立苏南科技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机制,破除苏南五市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在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打造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苏南模式”。大力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开发区“腾笼换鸟”进程。探索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把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护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开发区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4.着力优化大众创新创业环境,集聚世界级领军人才
完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大力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推动我省产业科技创新逐步走向世界先进行列。依托“双创计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创新方向,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家、领军人才、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特别是集聚一批诺贝尔奖得主。完善人才市场,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为高层次人才合理流动提供优质服务。鼓励青年人才负责或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大规模组织青年科技人才到国际研发平台上进行培训、锻炼。充分发挥创业孵化机构的产业孵育功能,兴办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建设国际化的跨境创业平台和孵化载体。发挥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基础服务资源优势,与众创空间开展深层次合作,加快构建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孵化体系。
江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引导性产业科技创新投入
推进政府投入方式创新,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通过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采购力度,制定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政策。发挥金融创新对产业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参与全球竞争。
(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审判“三合一”改革,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发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不断加强与美国、欧盟、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积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技术转移、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的成效。研究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建设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努力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
(三)推进市场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发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探索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进一步完善经费分配和成果评价的机制。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和差别化支持,对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创新性成果和人才培养的考核导向,对产业技术研发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评价导向,对公益性科研项目强化需求和应用导向。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试行科技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建立科研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对产业技术类项目探索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
(四)制定落实普惠性创新激励政策
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大产业创新政策突破力度。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完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可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拥有。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所占比例不低于60%。对高新区、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实行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韩子睿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韩子睿(1984-)男,江苏南京人,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项目来源:2015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编号:BR2015031
10.3969/j.issn.1001-8972.2016.0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