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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不病民说
——《申报》社评点评

2016-09-06李玉点评

世纪 2016年2期
关键词:社评清政府章程

李玉/点评

敛财不病民说
——《申报》社评点评

李玉/点评

编者按:本刊新设《读史随笔》栏目,推出长期致力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李玉先生的《申报》社评点评文章。《申报》曾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报纸,李教授对该报社评作点校并加点评,对读者了解历史不无帮助。本刊也热诚欢迎各位作者为《读史随笔》栏目赐稿。

苦雨连朝,旅怀恅愺①,不速客仍翩然而至,问于执笔人曰:“我子昨论倭人情事,可谓烛照无遗矣。然转战经年,所费已巨,无论和议不能成就固须筹备军需,即可和矣,而倭人趾高气扬,定必重索赔款。虽我国地大物博,取之无穷,究竟战祸结连,元气已耗。添借洋债,识者固知其权济目前;欲息借于民,而民之坐拥厚赀者大都观望不前,无有肯慷慨输纳者,非民之不尊君亲上也,实害于不肖之有司耳。部定息借章程,股单须由各海关税务司签名其上,将来本利皆可向关上领取,或欲抵销关税,则并不折扣分文。乃侧闻道路传言,内地地方官往往所发股单并不列税务司名字,民间得此已觉怀疑;而间有不肖有司,更责民另缴解费,民虽不敢倔强,有不怨咨交作、吝于解囊者乎?然舍息借一途,别无可以集银之法,而兵费赔款在在需银。且和议一成,又须兴办善后之事,北洋兵舰已被媚敌之丁降帅尽数献与倭奴,各处营垒炮台亦皆被倭人毁坏,整顿一切,需费浩繁。我子固经济文章久为海内名流所称许,所发议论皆忠君爱国,敦厚温柔,不知能别出良图,一抒祟论宏议乎?”

执笔人曰:“我安所得崇论宏议哉?我亦惟于平日默观时事,聊献刍荛耳。今中国之地广矣,中国之民亦众矣。按之图籍,一十八行省,实得地三十四万一千五百零二方里,人民约四百兆有奇。而东三省及新疆尚不与焉。此四百余兆人中,无业谋生、饥寒交迫者约数十兆,其余三百余兆皆可以自食其力,自赡其家。今当厘定章程,大颁涣汗②,谓倭人背礼蔑义,以致大动干戈,耗费赀财,罪有攸属。今既重修和约,自宜一洗旧习,变法自强,尔民人各岁纳人口税银一圆,无力者半之,小民具有天良,无论富厚者断不吝此区区;即力作之流令其岁出数百文,当亦不甚艰苦,然则每岁银圆二三百兆,可以取之裕如。除养兵、赔敌诸事宜顷刻不难立办,即日后仿行西法富国强兵,不皆在此一举乎?”

客曰:“子言诚然。然我中国曾有行之者否?”

曰:“奚而不有?凡华人之在外洋谋业者,我中国皆设理事官以护持之。顾理事官虽有薪水可支,而幕友家丁无在不需工食,一月数百两之薪水每致不敷办公,乃定为章程,抽收牌费,人各领牌一纸,方得安居。其费各有等差,设铺经商者为上等,岁出费二圆;作伙者为中等,岁出费一圆;为人服役者为下等,岁出费半圆。亦有每岁二次给牌,其费一归领事官,一归公所者。夫托身海外者,既无不愿输牌费于官,岂有长生本邦者而反不乐出人口税以奉上乎?如恐寒贫氓庶即半圆亦未易倾囊,则不妨仿照钱粮分上下忙收取。即此一策,盖窃以为财聚而不病民也。”

《申报》刊载的《敛财不病民说》

客曰:“特恐不肖有司,又欲从中朘削,如息借之责令津贴解费,将奈之何?”则正告之曰:“中国之小民无不急奉上,而中国之官吏无不妄利营私。时事之非,实由于此。今者外侮之至亦已数见不鲜矣,及此时而再不改弦更张,窃恐外侮既可忧,而内变更将不可御。更张之道奈何?”

曰:“法宜将贪污之官吏而尽除之,有敢于禄入外染指于民者,籍其家而处以罪,罔有赦,必使官清如水,而后人口税之法可行。否则,每年二三百兆圆亦半以充不肖有司之囊槖耳,何益之有哉?”

客曰:“子之说诚足备一格,然更张亦岂易言,必欲如子之说而行之,有不目为纷更喜事者乎?请姑录于报以质诸谋国是之衮衮诸公可也。”执笔人曰:“诺。”爰书以付手民。(《申报》1895年4月8日)

点评:1894年清政府对日战败,巨额赔款在所难免,如何筹措实为统治者焦虑。其策不外对内与对外二途,对外就是举借洋债,利权丧失严重,对内则为向国民借债,开中国大借内债之端。但是,清政府首次发行的国内公债名曰“息借商款”,意在向本国富商大贾“借款”,并制定了专门的“借款章程”,颇类现在的公债发行办法。单就清政府的这一制度或政策创新而言,实足令人“点赞”。因为在此之前,清政府遇有紧急筹措财政之时,多采用劝民捐输的办法,民间出钱全为奉献,何敢指望归还。但此次清政府不仅明确告诉百姓,是向他们“借款”,不仅还本,而且有利息,以政府发行的“股单”为凭。给政府借款数额较多者,还会获得相应的行政奖励。照理说,此策的制定与实行,不仅可救政府之急,而且能致百姓之利,可谓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但其实际推行效果虽不能说大相径庭,却也离政策目标相去甚远,何以如此?一言以蔽之,即如题名所言,在于发行过程中的“病商”而已。“病商”者谁?各类行政官员是也。以此次公债发行而言,注重债信,听民自愿认购,不得摊派勒索等原则,载在章程,出自公告,朝廷不啻三令五申,反复强调。无如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绅商百姓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饱受贪官污吏之滋扰与苛求,怨怼渐增,这是因他们未蒙公债之利,先受公债之害。各级官员在公债发行过程中愈演愈烈的寻租舞弊行为,极大地增加了公债发行成本,伤害了公债的社会信用,公债发行效果自然不会太好。由本文可以看出,百姓其实不怕国家“聚敛”,怕的是经办官员“病商”,各级官员的不良作为严重扭曲了政策本意,破坏了政策信誉,贬损了国家形象,使国与民交受其困。有人说过,治国先治吏,诚哉斯言。

(作者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责任编辑 沈飞德

注释:

① 恅愺:lǎo cǎo,即愺恅,寂寥,零乱。

② 涣汗:指圣旨、号令。《宋书·范泰传》:“是以明诏爰发,已成涣汗,学制既下,远近遵承。”魏源:《次韵前出塞》之六:“涣汗九万里,荣辱非一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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