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互联网、物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全民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6-09-01邵祥东
邵祥东
加快“互联网、物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全民化服务体系建设
邵祥东
互联网、物联网(下称“两网”)怎样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科学融合发展是决定灾害救助服务体系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近年来,全国各级防灾减灾与救助部门紧紧把握新媒体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数据时代的“两网”与防灾减灾及救助工作的深度融合发展,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一项标志性的工程是2015年6月民政部启动的移动互联网报灾APP系统,这是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实践工作的重大进步。然而,“两网”与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融合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及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亟需讨论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一、现存问题及原因
(一)“两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理念转变速度滞缓。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自然灾害救助部门虽积极探索“两网”时代的工作方式,但实际上基层并不十分重视,甚至是抵制,行政层级越低,问题越严重。二是排斥“两网+”自然灾害救助的新兴工作方式。线上工作方式和线下工作方式不同,工作人员不太适应线上工作方式,不愿意改变原来的线下工作方式,认为线上和线下频繁转换比较麻烦,主观上抵制“两网+救助”工作方式,导致线上和线下两种工作方式无法快速融合发展。三是对大数据下的“两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安全存在担忧心理。尤其对大数据海量资源使用和信息公开存在“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常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公布社会民众具有知情权的公共数据。四是不愿意接受网络空间互动下的权利弱化的现实。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力管理”意识仍重于“公共服务”意识。五是懈怠学习新知识。不了解“两网+”的科学内涵和“两网+救助”的政策思路,有些人甚至曲解国家“两网”战略意图,竟然认为“两网”与自然灾害救助融合是政府的噱头。
(二)对“两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全民化特征及趋势缺乏足够认识。以移动电话、PAD、智能可穿戴产品、物联网、车载网等为代表的移动网络设备、技术的社会化普及应用表明我国政务工作已进入全民网络时代。有些防灾减灾部门对构建全民参与的救助服务体系缺乏系统的科学规划意识,仍固守政府大包大揽的旧观念。对个体和互联网公司参与防灾减灾救助工作的社会责任及救助能力缺乏应有的信任。
(三)缺乏对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受灾地区人群行为信息的深度挖掘。一是未充分重视网络大数据下的人类行为信息对自然灾害预防的价值。对人们的网络信息发布与收集行为缺乏及时必要的统计分析,未注意这些行为和灾害发生的相关性。二是未充分重视灾后有价值大数据的挖掘。日本和欧洲的科研团队高度重视基于“两网”的灾害信息深度挖掘。东京大学科研团队采用东日本大地震灾害中受灾人群使用手机信息研究了人们疏散的时间、方向、距离、道路拥堵、回流等问题。意大利、英国等科研人员也基于移动互联网研究了海地大地震和阿尔卑斯山受灾人群疏散时间、方向、距离、回流等问题。国防科技大等国内科研机构和团队目前也在积极挖掘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自然灾害救助数据信息,但自然灾害救助部门对诸如此类的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重视程度并不够。
(四)对物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缺乏足够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之一是帐篷、棉衣棉被、食品、饮用水、居住设施、服装、药品等救灾物资应急调度。2013年雅安地震自然灾害救助物品曾因没有使用RIFD物联网技术致使发放混乱。如今救助物资网络化联接已成历史大趋势,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广使用物联智能物方面至今仍未高度重视,对在高山、地面、水中、空中等设置读写器和传感器及在地震带上安装监测装置缺乏整体规划设计与大量设备投入。
(五)对“两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大数据资源挖掘存在固化思维。一是未充分理解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征,存在重视样本数据而忽视全体数据;重视确定性而忽视混杂性;重视因果关系而忽视相关关系等思维。二是对大数据与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之间逻辑关系的发展趋势认识不够。大数据正在推动科学研究向除了以观察和实验为代表的经验研究、以逻辑分析为代表的理论研究和以模型为代表的计算机仿真研究以外的以大数据挖掘和分析为代表的研究范式转变。这要求自然灾害救助部门应建立大数据资料深入挖掘系统和保障机制。
二、应对措施
(一)转变工作观念,加快网络信息基础设备建设和人才培养进度。一是牢固树立“两网+”自然灾害救助理念,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与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遥感网、传感网等技术系统的深度融合。增强技术应用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控制“两网+”引发的新风险。加大农村地区灾害救助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乡镇、村级组织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技术系统。扩大农村地区APP技术系统覆盖面,使其辐射到村级社区、农户、乡镇企业和其他组织。二是健全灾害救助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清理僵尸网站,发挥部门领导信箱、QQ咨询、微信平台、公众号的作用。三是加快人才培训、培养,重点培训、培养区县、乡镇、村级三级自然灾害救助部门工作人员。四是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部门与各类知名网络公司的战略合作平台和运行机制。发挥网络公司在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采集、发掘、资源利用方面的作用,为自然灾害救助部门深入研究业务流程与数据应用深度融合、制定大数据精准救灾方案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应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一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健全“两网”和防灾减灾具体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基于“两网”的全国性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与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二是健全大数据公开、资源使用、数据确权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灾害舆情监测和监管处罚制度。依法监控虚假灾害信息。
(三)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和救助方式。一是利用“两网”及时报送灾情,进一步开发完善目前的手机报灾APP系统,使其与安卓系统、苹果移动操作系统、思科网际操作系统等主流技术系统融合,并与北斗、GPS等导航定位技术系统融合。二是使用无人机监测灾害,通过互联网传输采集的图像和视频信息,提高救灾救助综合分析能力。三是使用互联网远程遥控智能机器人开展灾后搜救,提高灾后搜救成功率。
(四)重视物联网+救灾物资运输管理。一是加快储备救灾物品智能化建设进程。对分散运输的救灾救助物品的不同组成部件采用RFID技术,可确保不同部件数量、型号在发放和组装时能完全匹配。对于食品、饮用水等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生活物资,借助RFID技术,可快速准确识别生产日期、类型,确保灾民安全放心使用。二是利用RFID对救灾救助物资进行精准管理,实时了解物资的运输及分配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对物资进行及时调配和分发。
(五)重视全民参与救助的时代趋势,充分发挥“两网”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服务功能。一是最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大众参与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受灾情况报送等工作。全民化救助并不是要求每个公民都参与自然灾害救助,而是尽可能争取更多的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二是使用互联网远程医疗开展灾后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率和人员生还率。三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方便公众捐赠;发布捐赠信息,让捐赠资金接受公众监督。四是依托互联网,利用视频监控及人脸识别快速搜索需要寻找的亲人。五是依托互联网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宣传教育,普及和推广相关知识,开展远程专题减灾救灾培训。六是利用互联网开展减灾救灾救助国际交流合作。
“两网”对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的影响是颠覆性的,有关政府部门应改变抵制、漠视、懒政等做法,深刻理解“两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民化大趋势,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全民化“两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