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供给侧改革怎么改?
2016-09-01何黎明
文/何黎明
物流业供给侧改革怎么改?
文/何黎明
在物流领域加强供给侧改革,着眼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物流有效供给,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是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在物流领域加强供给侧改革,是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这使得2016年的中国物流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物流业面临哪些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当前,我国物流业需求不足的主要矛盾在于结构,结构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供给,一方面,大量存量资源沉淀在传统物流业务领域不能退出,无法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高端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增量资源受投入不足和体制机制约束,难以创造新需求。受此影响,行业出现开工不足、产能过剩问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降低,导致供给质量下降和有效供给不足。因此,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是当前物流业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是企业主体结构性矛盾。我国物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截止到2016年2月,我国共评定A级物流企业3625家,其中,业务收入超过16亿元的5A级企业仅有223家,仅占A级企业总数的6%。小微企业在一些领域大量存在。一方面,这是市场长期发展的结果,符合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事中事后监管,导致市场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行业集约发展困难重重。
二是运输能力结构性矛盾。我国货运规模居于世界前列,2015年全国货运量达到417亿吨,公路、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快递业务量位居世界第一位。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传统上货运量占比较大的大宗商品需求大幅减少,与之配套的运输能力过剩。
三是仓储能力结构性矛盾。我国仓储能力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全国通用仓储设施面积8.6亿平方米,折合人均面积0.66平方米。同时,高标准仓储设施较为短缺,仅为2000万平方米,占全国仓储设施面积的2%左右。随着消费市场启动,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大量老旧仓储设施不适应现代化仓储需要,而仓储设施短缺主要面临物流用地供给不足的问题。
四是基础设施结构性矛盾。基础设施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出现“最后一公里”瓶颈制约。由于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衔接不畅,集疏运体系不健全,制约铁水联运发展。
五是产品服务结构性矛盾。电商物流、快递快运、冷链物流等生活性物流持续快速增长,成为物流业发展的动力来源。生活性物流与生产性物流相比,更加强调小批量、多批次、个性化和灵活性,但企业缺乏创新投入,产品更新速度慢,新的需求无法满足,同质化竞争挤压了企业利润空间。
六是供应链结构性矛盾。目前,工商企业物流外包较为普遍,但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企业间的竞争已经上升到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如何做好供应链上下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物流环节的协同发展,节约供应链物流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成为竞争焦点。
这六方面的结构性矛盾问题,是当前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叠加,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针对性地解决。
此外,政策约束也是限制物流有效供给的重要原因,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不合理;二是通行政策约束大;三是简政放权仍有空间。
我国货运规模居于世界前列,2015年我国公路、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快递业务量位居世界第一位
八大措施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对我国物流业提出了新要求。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沿着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主线,两端发力,多措并举,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满足国民经济对物流业发展的供给要求。
“两端发力”要从两个层面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微观层面,着眼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充分利用新技术革命机遇加快创新驱动,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有效供给,增加优质供给,创造新价值,形成持续发展的新动能;在宏观层面,着眼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政策实施效力,创新行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放松行业管制和政策约束,为市场主体营造诚实守信、规范治理的政策环境,加大公共产品投入,打破瓶颈制约,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多措并举”重点是要突出“高效、便捷、连通、智慧、协调、优质、自律、改革”等八大主要措施——
一是降成本、去库存,打造高效物流服务体系。增加财政对公共产品和服务投入,将收费公路养护费纳入财政预算,降低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下调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的比重。落实货运车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减少货运车辆等待时间。在工商企业推行物流成本核算
“十三五”时期,推进我国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是:沿着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主线,两端发力,多措并举,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满足国民经济对物流业发展的供给要求。制度,摸清供应链物流成本。推行精益物流等现代管理技术,降低工商企业存货水平,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库存浪费。解决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足问题,将房屋(仓库)租赁费、过路过桥费纳入进项抵扣范围。解决个体运输业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允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代开发票,确保物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加快在物流领域推广工商登记“一照多址”,解决经营网点和分公司等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问题。进一步减少物流领域行政审批事项,逐步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年审、异地年审、合并年审等便民措施。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对我国物流业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去产能、畅通行,创建便捷交通运输环境。开展车型标准化和车辆绿色化工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推动车辆更新改造,全面淘汰黄标车和非标车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不规范企业退出。建立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强化车型市场准入,推广厢式货车配送,全面替代客车送货。取消通行证管理制度,用环保标准替代数量限制,提升城区车辆通行环保要求,开放电动车配送城区通行权。制定共同配送支持政策,加大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设施投入,减少车辆在途等待时间和城市总行车量。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以货运价格改革为突破口,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货运价格体系。进一步放开铁路货运市场,培育铁路货运主体,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铁路货运经营,降低铁路短驳成本。
三是全链条、一体化,推进物流网络互联互通。推进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打破链条各环节间瓶颈,调整运输组织结构,提升铁路运输、内河航运在多种运输方式中的货运比重。开展多式联运衔接工程,加强铁路与公路、水运、航空货运枢纽的规划衔接和网络对接,支持铁路进港口、进园区、进机场,支持在物流节点城市建设一批多式联运枢纽。培育社会化的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建立多式联运代理人制度,统一多式联运单证,推广电子运单,实现“一单制”。完善社会化回收体系,实现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一贯化运输。引导工商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重构产业价值链,实现全链条、多主体协同发展。
四是新技术、新模式,支持智慧物流创业创新。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将物流业技术改造升级纳入技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制定“互联网+”物流行动计划,推动物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创新创业。推动智能仓储、智能交通、智能配送等智能物流发展。全面实施载重货车动态监控,提升驾驶安全水平。建立全国仓储地理信息系统,支持物流园区互联互通,提高仓储利用效率。鼓励物流企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研究推广物流云服务。支持企业模式创新,开展行业示范工作,推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无车承运等组织方式和集中采购、精益物流、物流金融等经营模式。
我国仓储能力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五是建通道、走出去,统筹国内外物流协调发展。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科学规划建设国际国内物流通道路径,搭建内陆向东到沿海和内陆向西跨境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降低中西部地区国际物流成本。进一步改善通关环境,简化通关手续、延长通关时间,实现24小时不间断通关。培育世界级跨国物流集团和专业化物流企业群体,鼓励国内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战略性国际物流资源,提高全球物流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与国际产业布局相协调的国际物流格局和物流网络。
六是促投资、补短板,加大优质公共设施供给。在收费公路建设运营领域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提高财政支出引导作用。增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战略性的多式联运枢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内河航道的投资力度,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支持仓储设施改造升级,增加高标准仓储设施比重。将物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公益性的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分拨中心,缓解城市配送压力和交通拥堵。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仓储类物流设施用地应进行硬性规定和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
七是贯标准、强自律,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清理现行各级标准,取消一批不适应行业发展的标准。整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控准入门槛,确保社会安全。制定物流模数标准,在生产、包装、运输、装载、储存等各个环节,以标准化装载单元为基点建立统一的模数标准体系。推行团体标准,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物流团体标准,确保标准“有用”和“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推广团体标准,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加强物流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关心关爱物流从业人员,增强行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八是不越位、不缺位,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大部制改革,统筹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商协调机制。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门间协调作用,理顺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健全监管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出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通过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打破政府部门间壁垒,切实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营造开放透明的政府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