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周玉蔻诬我为赚通告费
2016-08-31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林曦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媒体人周玉蔻指控收受顶新集团非法政治献金2亿元(新台币,下同),他自诉控告周玉蔻加重诽谤。8月30日,台湾高等法院开庭审理,马英九亲自到庭。
“周玉蔻连续诬蔑我130次,只为赚取100多万元的通告费”,马英九30日这样告诉法官,批周玉蔻口无遮拦、恣意诬蔑。他说自己担任公职30多年一向清廉,却被周玉蔻不断以不实言论诬蔑,她上遍所有政论性节目讲了130次,赚了100多万元;而特侦组调阅了他全家的账户资金往来,证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顶新几亿元政治献金。周玉蔻则称她有消息来源,且政治献金本来就是台湾政治可以讨论的议题,她是在做政治评论,“马英九身为权高势大的总统,一审败诉居然上诉,显然过于低估总统应承担被监督的公众角色”。据联合新闻网报道,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作证时说,他前年10月28日写下“吃顶新黑钱,马英九准备坐牢”的文章,提到顶新给马英九团队政治献金。审判长问他依据何在,吴回答称,2008年选举后,前“中研院院长”李远哲及政坛都说马拿政治献金,媒体高度关注,但因马身为“总统”而查证困难;2012年选举,马英九的选举经费居然比蔡英文还低,他开始怀疑马是说谎的人。但吴子嘉并未直接透露证据所在,只是称他在所有法院及地检署从不提供消息来源。庭讯结束后,周玉蔻在接受采访时称,马英九在庭内情绪性的发言,已经失去“前总统”高度,将新闻工作以金钱计算,显示其对司法的无知。
不少网民支持马英九提起诉讼。有网民称,台湾是法治社会,不管喜不喜欢一个人,若是要指控他违法,“证据”是最基本的要求,这除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更是阻止恶意毁谤的手段。他暗批周玉蔻这些名嘴利用媒体公器以及仗着自己握有发言权,未经查证就恣意放话。还有网民表示,所谓的新闻自由是指报道自由,而不是编故事的自由。
周玉蔻前年12月22日在个人脸谱上刊登“致马总统公开信”一文,提及顶新集团与马英九竞选团队有非法政治献金,并称这来自于“国安”高层的私下透露。很快,她又在政论节目中继续指控马是由亲信胡定吾当“白手套”把钱送进“总统府”的。马英九不满遭影射,自诉控告周玉蔻加重诽谤,一审判周无罪,马不服又提起上诉,并于8月2日亲自到“高等法院”出庭,当时把审判长吓了一跳。但他在法庭上不发一语,所有问答均由律师发言,甚至当周玉蔻质问他有无收受“政治献金法”规范以外的献金时,他也只是微笑没有响应。
5月20日卸任后,马英九一方面寄情于台湾山水,制定攀登玉山及泳渡日月潭计划,另一方面也忙于应付各类官司。早在去年,绿营就开始了对马英九的“追杀宣示”:先是吕秀莲称,在政权交接当天,应比照当年陈水扁的待遇,限制马英九出境。今年1月“大选”前后,亲绿媒体为马英九设计3个可能的“好去处”:一是美国,二是中国大陆,三是龟山。龟山的全称是“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正是之前陈水扁被关押的地方。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马英九身上目前还有二十几起官司,有自诉,也有被告。他卸任前曾在受访时半开玩笑地说,民进党对他的政治追杀已经开始。《壹周刊》称,马英九在位8年共被告发300件,案件事由五花八门,检方已签结276件,剩下24件共涉八大案,包括被控用特别费认养流浪犬案、教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大巨蛋图利案、艺人郭美珠标到马英九领带却未收到的诈欺案、财产来源不明案、“纳莉”等风灾时废弛职务罪及党产侵占案等。中时电子报称,马英九未签结案件的2/3集中在台北地检署肃贪黑金专组,其检察官专打“老虎”,个个身经百战,“马英九想全身而退,势必要有长期官司战的准备”。
BBC中文网称,真正对马英九具有法律上打击力的,则是其在包括台北市长及国民党主席任内一些被指控的弊案,“在其卸任失去司法豁免权后,若被查出违法,他将面临牢狱”。文章同时提到也有政治评论员认为,马英九已通过“总统”权力在司法、监察等机构部署人马而穿上了“金钟罩”,因此根本不担心被“政治追杀”。还有评论认为,台湾标榜法治社会,民进党对马英九的政治清算必须拿出实际证据,否则只会留下“政治恶斗”的坏名;而以马英九8年任内中午只吃简易盒饭的清廉程度来看,应该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