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还权让社区轻装自治
——福建省基层社区减负增效实践探索
2016-08-31廖振华
廖振华
减负还权让社区轻装自治
——福建省基层社区减负增效实践探索
廖振华
福建省民政厅针对基层社区事多人少责任大、超负荷运转、经费少、负担繁重等实际,积极协调,深入调研,分析负重根源,寻求减负良策。立规建制,强化措施,上移减负关口,从源头抓起,逐项清理,有效地减轻了基层社区的负担,社区的自治功能、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深入调研,探因寻策
社区的事务太多太杂,各种检查比评太多太滥,而社区人少经费少权力小,社区干部整天忙于应付各种事务和检查,无暇为群众服务,请上级为社区减负,还权于社区干部……这是福建省民政厅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时,基层社区干部群众向厅领导、厅党组提出的诉求。省民政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与社区干部谈心交流等方式,较好地掌握了社区负担重的基本情况,撰写了《社区工作负担调研报告》,指出了当前社区存在的“九多一少”(摊派多、台账多、检查多、会议多、盖章多、花钱多、矛盾多、加班多、要求多、报酬少)现状,提出了6条建议。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副书记、时任副省长陈荣凯对此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2013 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并将“减轻基层负担”列入福建省2014年十大重点领域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十条规定》的执行情况,找准基层减负难的根源和减负对策,2014年5月,福建省政协与省民政厅组织100多名政协委员和民政厅干部分10个调研小组赴全省各设区市的31个县(市、区)的100个社区、村实地调研。调研中发现,在《十条规定》下发后,基层社区依然存在“七多一少”(摊派多、台账多、盖章多、花钱多、矛盾多、加班多、要求多、报酬少和超职责运行)现象。基层社区实际上充当着“第六级政府”角色,直观显现的工作任务有社区党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文明创建、计生、教科文卫体、群团、老龄事业、社区建设和临时性的征迁、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大大超出了基层组织的职责范围。
基层社区存在负担重、减负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省直机关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及一些单位常借助行政手段和管理权限,在下发任务的同时,也把矛盾下放、责任下卸;社区居委会人员由街道调配、经费由街道拨付、工资由街道支付,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工作上都无法摆脱隶属街道的惯性思维,在现有体制机制下,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终端服务自治机构,无法拒绝党委、政府各部门交办下达的任务;缺乏顶层设计和配套措施,虽然中央和省委都有明文规定,部门工作进基层组织实行准入制,但如何操作却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面向基层社区的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工作滞后,具有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缺乏,减下来的负担无法消化。
立规建制,截源清负
负担在基层,根源在上层。福建省从体制机制入手,上移基层减负关口,提高社区事务准入门槛,自上而下地减负。省委、省政府专门建立了减轻基层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纪委、组织、宣传、综治、农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等省直相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推进基层社区减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经研究论证,福建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试行)》和《社区工作准入指导目录》。《准入制度》明确,除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应由社区承担之外,一律实行准入制度。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需要或委托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事项、开展的各类活动等,均实行准入制度。拟入单位工作进社区后,不得在社区建立对口办事机构,不得挂牌;面向社区居民的服务事项、工作职责一律通过服务手册、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告。进入社区的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准入单位在完成任务的一个月内向准入审批部门提交工作情况总结,经准入审批部门评估后,办理撤销手续。需要长期开展的进入任务,准入审批部门应定期进行评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入任务或者情况发生变化要求撤出的,准入审批部门对情况进行评估后,及时办理撤销手续。同时,福建省还把基层组织减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常态化地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检查。
根据工作准入制度、工作准入指导目录和牌匾清理意见,按照“先梳理、再清理”的原则,从省级层面开始,在全省开展严格的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经清理,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由127项减少到61项;需社区建立的台账材料报表由53项减少到15项,其中,以往占了社区多数精力、人力、物力的综治、计生、卫生三大项台账报表仅剩3项。面向社区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的检查考评外,其他的由县(市、区)统一纳入综合性考评,每年一次性实施。清理后,面向社区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由19项减少到7项。需社区盖章证明事项由25项清理为16项。从2014年起,福建省将每个社区年补助经费标准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较好地解决社区运转经费不足的问题。针对基层组织报刊征订负担重的问题,福建省限定每一个社区报刊征订费最高为2000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其它行业、专业报刊杂志确需在基层发行的,由各单位和部门实行免费赠阅。
培育机构 承责增效
培育面向社区的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消化社区减下来的负担,是实现减轻社区担负的根本。为此,省民政厅按照“3+X”模式,大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3”指一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一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X”指社区结合实际成立的包括社区服务、社区事务、慈善救助等类型的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初创期给予资金、场地上的扶持,对其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出台了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程序等内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仅2015年,福建省向中央争取财政资金395万元,省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250万元。经扶持培育,目前已初步形成发展有序、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且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消化基层减下来负担的能力不断增强。
福州市鼓楼区开元社区主任郑巧汀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这次省里为基层社区减负的力度很大,帮助社区削减了本不该有“副业”和负担。现在社区可以轻装上阵,专心经营“主业”,致力于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工作。2015年,在省民政厅的支持下,社区集中精力建设了总面积近1000平米,集居家养老服务、少儿成长服务和文化普及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群众所盼、所急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社区群众好评。
福建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郑成林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原来担心减负,会削弱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制约基层组织能力建设,影响政府一些服务性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现在看来担心是多余的。有面向社区的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区减负下来的一些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办,且承办的质量将随着社会组织承接能力的提升而提升。减轻基层社区负担,是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但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要巩固并扩大社区减负成果,还需要省直机关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同心合力,严格落实减负制度,加强减负督查,并做到督查常态化。
作者单位:(福建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