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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 新思路 新举措谱写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新篇章

2016-08-31策划本刊编辑部执行徐富海罗海平

中国民政 2016年2期
关键词:民政十三五规划

策划 / 本刊编辑部 执行 / 徐富海 罗海平

新理念 新思路 新举措
谱写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新篇章

策划 / 本刊编辑部 执行 / 徐富海 罗海平

律回春辉渐,万象始更新。在2015年“十二五”圆满收官之后,2016年的春天带着希望、充满活力地姗姗而来。2016年是谋划和执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开局之年,目前,各级民政部门都在热烈讨论民政“十三五”规划,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之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冲刺之际,改革如何再发力,民政事业如何创新发展,民生保障如何更上一层楼,老百姓获得感如何更加强烈……民政“十三五”规划将绘出新期待、新希望。

目前民政部正在讨论统筹推进“十三五”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大致形成了“1+4”的基本格局。其中,“1”是指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4”是指综合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四个专项规划。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实施,我们系统整理党中央对民生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分享了民政部领导、司局长和省(市)民政厅局长对民政“十三五”规划的思路建议,邀请专家探讨了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深入分析民政工作当前面临的整体形势,明确未来五年民政工作的发展战略与主要任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编制民政“十三五”规划,让困难群众受惠于社会救助举措,鳏寡孤独皆有所养,生活无后顾之忧;让普通公众受益于社会服务发展,社区服务更加简捷便利,居住生活更加顺心快乐;让人民群众得益于养老政策,不仅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也让老人过得更有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政“十三五”规划的不仅仅是五年,其面向的是百年,实现的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光辉梦想。

第一部分 新形势 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谈“十三五”

大时代需要大格局,大格局需要大智慧。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我国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描绘了一幅美好蓝图,这是举国乃至举世关注的重要议程。《建议》精确分析了我国“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建议》明确了未来五年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建议》说明中明确指出,进一步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指标。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民政部门全力组织“十三五”编制工作,深入研究民政工作当前面临的基本形势,认清机遇与挑战,明确未来一段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向与主要任务。这对于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那么,民政事业面临什么样的基本形势?

“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

党中央非常关心“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早在201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手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可以看出,从那时起,关于未来中国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思考,已经开始。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6个月后,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他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及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对社会建设来讲,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发展指向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惠民生、使人民幸福的经济,而不仅仅是GDP增长与经济规模最大化;另一方面是国民生活质量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提升,就业率高,价格稳,民生保障更完善。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十三五”规划无疑就是这大逻辑下推演出的一道中长期发展命题。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读懂中国故事

2014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即“四个全面”。“四个全面”这条主线,勾绘出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图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个全面”使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日臻成熟。

“发展不能偏离民生‘指南针’”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民生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要全面把握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以民生作为发展的“指南针”,就是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年,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这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党和政府的责任。

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要坚持“六个必须”。而其中“第一个必须”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可见民生工作在“十三五”规划中的重要位置。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时强调。

从时间节点上看,“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是2020年,正好是我国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十三五”是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收官规划;从现实要求上看,“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制订规划,本身就是一个认识规律、发现规律、把握规律的过程。做好“十三五”规划,就是要通过具象化的数据、指标、目标,让新常态的各种预期、特征、表现扎实落地,使人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科学判断和坚定信心,把以民为本落到实处、落到群众身上,落到千家万户。

同时,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十三五”时期各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改革目标,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强调要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部署的16项改革任务、60条改革举措,几乎所有民政工作都得到体现,特别是对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低保制度、保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健全防灾减灾机制等14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对发展基层民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4个方面工作作为单条或单段落表述,成为全党的工作安排。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要求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工作,深化基层组织和行业依法自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以五年为一个阶段,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战略性思考、规划和部署,已经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一项国家制度。

“五年计划”始自1953年。计划经济时期完成情况较好的是“一五”计划,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战略的顺利推进。但在计划经济年代,“五年计划”主要是定经济类指标,例如规定钢产量、煤炭产量等。据统计,直到“六五”计划,经济类指标还占到60%。改革开放以后,从“六五”计划到“九五”计划,逐渐放松对经济指标的规定,出现大量的指导性计划,以及靠市场调节的部分。转折还出现于“九五”计划——这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取消了很多实物量指标,宏观性、指导性、战略性成为其主要特点。到“十一五”时,“五年计划”正式更名为“五年规划”。从“计划”到“规划”,只有一字之差,其实代表着中国发展的理念创新。原因在于,中国的“计划”本身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了时代要求。从“五年规划”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越来越重视社会和民生问题。如今的“五年规划”中,公共事务成为绝对重点。以“十二五”规划为例,80%以上都是非经济类指标,包括教育、科技、生态、环境和社会保障等。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指示,既为民政改革发展注入了无限动力,又对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部分 新战略 新思路——民政部领导谈“十三五”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民政部党组一直重视并致力于“十三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

据了解,2014年,民政部就成立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开始筹备研究“十三五”的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上半年,民政部领导和相关司局同志深入基层,调研“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讨论“十三五”主题思路和内容。下半年伊始,广泛邀请专家,探讨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早在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李立国部长就提出,编制“十三五”民政规划,重点安排好政策导向、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人才队伍建设等4大要素。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刚刚闭幕之际,李立国部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民政部正在开展调研,着手制订“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拟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40张,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民生保障的方方面面,李立国部长一直心系民政“十三五”,在很多场合都提到民政“十三五”规划。

“要全力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收官工作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思路要‘准’,确定的任务要‘实’,分解给部门的工作要有刚性约束。”2015年4月,在全国老龄办主任会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上,李立国部长如是说。

“民政系统内外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共同研讨‘十三五’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共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主题好、时机佳,意义重大。”10月20日,李立国部长在2015年全国民政论坛上提出。

“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让困难群众享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新常态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基调。”2015年12月,李立国部长在《做好新常态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文中指出,既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政策更可持续的举措,让困难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也要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及时适当调整保障标准、保障范围,精准透明地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既要切实消除困难群众的焦虑感,又要防止其产生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可见,民政规划并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让困难群众享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

不仅李立国部长高度重视民政“十三五”规划,部党组成员无不牵挂“十三五”,为“十三五”规划编制“鼓与呼”。

12月2日至4日,民政部召开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大家围绕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体会、探讨民政使命、思考民政责任,同时围绕科学谋划民政“十三五”规划,谈思路、讲设想、提措施。

“从民政工作履行职能的角度看,也只有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才能够科学地谋划工作,正确地推进事业。”李立国在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大环境之后,提出从五个方面推进民政事业。第一,要正确把握四个关系,即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财政收支与加强帮扶的关系、增加供给与精确实施的关系、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的关系。第二,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高保障效率,落实已有保障政策,稳妥出台新的政策、做好救急难工作,并加强精神慰藉工作。第三,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搭建慈善事业发展平台。第四,要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在国家规划纲要中纳入更多的民政任务和民政事项,要下功夫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参与工作。第五,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民政工作和部直属机关的实际,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在六个方面下功夫。”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窦玉沛副部长指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提供有力的思想指引。二是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提供良好的作风。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提供组织保障。在目标定位上,要善于将组织运行的整体目标与党员的个人目标有效衔接;在资源整合上,要探索突破条条、块块限制,积极整合单位、系统、区域内党建资源;在制度支撑上,要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党建责任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提供人才支撑。五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提供政治保障。六是探索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为制订和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凝聚力量。

“科学编制民政‘十三五’规划。”2015年3月17日,在全国民政规划财务工作会议上,宫蒲光副部长提出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他指出,在发展思路上,要紧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发展目标和指标上,要充分体现民政职责和发展指标的科学性;在发展主攻方向上,要突出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在规划衔接上,要争取将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安排。

“民政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建设,需要从大局和长远入手,探寻社会发展规律、机理和对策,增强民政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顾朝曦副部长指出,一要看清位置。谋划“十三五”社会建设与社会工作要认清大势、把握方向,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网络社会的三重交叠期,开展社会治理与服务应该正视这三种社会形态及各自面临的问题、风险与挑战。二要找准方向。建立共建共享、良性互动的社会,对于民政工作者来说,既是光荣的任务,也是工作指针,需要一以贯之,更需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消化吸收新的理念,创造性地推动社会建设与制度的创新,建立福利多元的社会、建立包容发展的社会、建立扁平化治理的社会等理念,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三要精准发力。结合民政“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和制订,要重视整合面向社区的社会治理与服务资源,要加强分类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与协商,要狠抓社工队伍建设,要在民政领域国际合作中讲好中国故事,要重视大数据的管理,要重视情感管理,弘扬助人自助理念和志愿服务精神。

“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是我们追求的目标。”2015年8月,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邹铭副部长说,“老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要把应对老龄化提升为国家战略,列入‘十三五’乃至更长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去。”他进一步提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中国式养老”的一个基本格局——居家是基础、社区是依托、机构是支撑。“十三五”时期,我们将更加重视居家和社区,并列为下一步政策投放的重点。要出台一些引导型、枢纽型的政策,让大家能够在居家和社区享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着重把握三个问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民政部党组成员王建军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背景,二要准确把握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内涵,三要努力做好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顶层设计。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民政部党组成员詹成付提出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

民政部领导对“十三五”的指示和要求,为科学编制民政“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勾画了民政工作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

第三部分 新理念 新对策——民政部司局长谈“十三五”

站在“十二五”和“十三五”的交汇点,有不错的成绩值得骄傲,有不俗的创新成效惠及百姓,有不少的艰难险阻仍需闯过。过去五年,民政事业发展卓有成效,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民政福利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为了进一步研究民政“十三五”规划的思路,明确未来一段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向与主要任务,民政部有关司局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了探讨。

民政部办公厅主任 张卫星

五中全会对做好“十三五”时期民政工作的启示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最为突出的有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理念。《建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线,布局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把握、自觉应用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必须按照立国部长的要求,突出创新驱动,增强民政发展活力;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提升发展水平;加强科学统筹,促进区域城乡均衡发展;注重规划引领,厚植发展潜力,更好地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助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二是发展责任。《建议》要求在民生保障中,统筹救助体系,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在社会治理中,首次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中,要密切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在提供公共服务中,要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这些都丰富和完善了“一统四分”的民政职责定位,需要在实践中认真领会落实。

三是发展水平。《建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指出,要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尤其是抓好民生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等工作。为此,在谋划“十三五”民政工作时,要注重坚守底线、完善制度、注重公平、引导预期,突出补齐短板、缩小收入差别,科学合理地提升相关保障水平,推动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四是发展方式。《建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这需要民政部门遵循以改革促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和进取意识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深化改革与不断探索创新相统筹,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做好改革的“自选动作”,不断通过改革创新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发展路径。《建议》要求增强发展的整体性,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推动协调发展。这要求我们既要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发挥好引领、指导、推动作用,又要注重实践探索、重点突破,尊重地方首创精神,形成面上推进与先行先试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既要充分发挥民政自身的力量,又要强化部门联动、外力驱动,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增强合力;既要用好传统管理服务手段,又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等新工具的使用,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

认真谋划未来五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时间节点和顺利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衔接点,也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将五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分析“十二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找准问题、厘清思路、设定目标,统筹谋划好今后五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是以法治建设引领和规范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开展以过程为重点的综合防灾减灾法规研究论证,推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和推进地方减灾救灾法规建设。

二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按中央要求牵头推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方案论证起草及实施工作,明确中央和地方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资源和信息统筹共享、涉灾部门业务协同联动配合等体制机制问题。

三是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按照五中全会关于“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全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灾害救助项目和标准,强化各项综合防范防御措施。

四是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按照五中全会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要求,完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政策和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深化防灾减灾救灾国际交流合作。按照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减灾外交”,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灾害管理机构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拓展交流领域,积极参与救灾演练,开展对外灾害援助,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影响力。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

扎实推进空间治理背景下的区划地名工作

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一个重大亮点是将“空间”与“治理”相联系,并将“空间治理”确立为“十三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城镇化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和深度。空间治理是政府与社会通过制度、地理与技术等手段修复优化各类空间,以实现空间的有效、公平和可持续利用的实践活动。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是空间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点”“线”“面”三个维度为空间治理提供定位支持、边界管束与行政架构。“十三五”区划地名工作,要系统深入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以空间治理新方略为引领,进一步明确发展方位、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强化空间思维、着力空间修复、推进空间优化、促进空间正义,充分发挥自身在空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空间思维。要培养空间意识,增强空间战略思维能力,主动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社会主义事业在发展战略、发展思维、发展重点等方面的空间转向要求,主动服务实施国家战略和区域规划、保护日益增多的海外利益等现实需要,进一步优化不同尺度、不同层面、不同种类的空间。要提高把握大势能力,从国内外整体和全局高度把握区划地名工作发展趋势,既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又要立足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服从服务好国家战略和发展大计。

二是着力空间修复。要围绕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有区别地推动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功能疏解,优化城乡空间结构,解决空间失衡问题,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要逐步撤并规模较小县市区,重点解决一市一区、市县同城、县包围市等结构问题,均衡政区规模,优化行政层级,进一步打破区域发展行政壁垒,破除不必要的空间边界限制,畅通流通渠道,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实现要素资源在不同尺度空间的合理配置。要综合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空间生态格局,依托山水地貌和脉络,合理确定城市建制、规模和布局,解决好生态空间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在政区调整、地名命名中体现历史文脉,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地名乱象,避免文化割裂,增进文化认同,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推动空间优化。要积极顺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对城市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通过设市设区,进一步增加城市数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推动形成经济发展新高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平台载体和制度空间。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战略为引领,以沿边沿海沿线“三沿”为主轴,拓展沿海重要城市发展空间,设置一批沿边口岸城市,深入挖潜、保护与弘扬国家战略沿线地名文化,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与软实力。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调整优化城市规模结构,提升城市群内部协同发展能力和对外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促进空间正义。要兼顾公平和效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修复城乡之间、市民农民之间在公共服务品质、公民权利行使等方面的不平衡、不对等,实现空间融合和空间正义。要健全城乡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拓宽区划地名信息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设市设区标准要综合考量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公共服务要求,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大力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发展,逐步消弭“行政区经济”产生的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化、分割化,促进区域合作、融合和均衡。要突出区划地名服务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可及性,确保区划地名服务成效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 王金华

以新的发展理念统领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既是对我国以往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现有一些工作思路和发展理念的矫正,更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顺利迈入现代化的行动指南。这些新的发展理念对指导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尤其是专项社会事务改革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方向。

第一,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创新发展理念。民政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很多成就得益于“因时而变、随事而制”,得益于改革创新的推动。我们要做好当下的民政工作,也必须用创新的理念指导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这个目标,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重点是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政策制度创新,既要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又要着力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体制机制创新,要按照“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要求,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相关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三是方式方法创新,要加快“互联网+”与民政事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政府购买服务、行业监管等方式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理论研究创新,通过加强“智库”建设、借用专家学者力量、加强政策咨询、强化专业研究能力等方式,加强前瞻性研究,深化对策性研究,做好国际比较研究,推动民政事业在思想理论、发展理念、功能定位等方面的创新发展。

第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协调发展理念。民政工作在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真正把短板补齐,必须运用协调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工作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别较大等问题。一是推动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思维惯性和体制束缚,推动民政事业在政策制度、设施建设、服务标准、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城乡协调发展。二是推动民政事业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政策倾斜、资源整合、对口支援等方式,适时掌握各地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节奏,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三是推动民政事业在管理和服务方面协调发展,在管理上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在服务上提档升级,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和专业化水平。通过城乡协调、区域协调、管理服务协调,做到既体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合理差别,又体现社会公平和机会公平。

第三,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绿色惠民、绿色民政,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此,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将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在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中,不管是在政策创制,还是在日常工作中,都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加大人民健康、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等权重和指标的分量。如在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中加大节地生态、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开放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大发展,必须顺应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研究推动相关工作。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开门办民政,开门办事业:一是要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多开展一些国际交流,多做一些合作项目,多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推动民政事业大进步、大发展。

第五,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增加基本社会服务供给,着力做好增加基本殡葬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推动落实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基本养老补贴标准、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完善优待抚恤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十三五”时期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水平。着力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平等的起点和机遇。

“十三五”规划建议对专项社会事务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必须将这些新的发展理念贯穿专项社会事务改革发展全过程,真抓实干,见诸行动。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吕晓莉

奋力开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是指导“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领,也为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期间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进一步找准发展定位。

一是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以创新为驱动。在总结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发展瓶颈问题,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建构本土化、现代化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与协调推进相结合,以全面发展为目标。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引导等措施,解决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支持后发地区和紧缺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志愿服务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培养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绿色消费自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坚持开放借鉴与发展本土优势相结合,以中国特色为统领。

既要采取开放包容态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吸收借鉴优秀成果,也要立足中国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足本土服务经验与技巧,建构有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

五是坚持共建与共享相结合,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框架下,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推进,通过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服务的可及性,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三五”时期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进一步明确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

强化四个服务。一是服务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优势,坚持立足基层和贴近群众,大力推进“三社联动”,更好地提供精细化服务,满足群众心理疏导、情绪抚慰、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深层需求,深化社会服务内涵,拓展社区服务空间,补齐社会治理短板。二是服务民生福祉。支持发展扶贫、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家庭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加快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关爱服务、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服务等,促进更多困境人群共享发展成果。三是服务经济发展。把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和社会服务结合起来,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强化人文关怀;把解决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与促进能力发展结合起来,带动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推动形成自觉支持志愿服务、踊跃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

建立工作体系。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推动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条例,加快研究制订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等。二是壮大人才队伍。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等重点工程,力争到“十三五”末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3%。三是搭建组织平台。深化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各行业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网络。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

统筹推进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编制民政“十三五”相关规划,必须深入研究民政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分析发展态势。一是民政“十二五”相关规划的顺利实施,使得民政工作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等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中央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民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经济转型升级、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为编制民政“十三五”相关规划确立了新的突破口。可以说,“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亦前所未有。

编制民政“十三五”相关规划,既要利用好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为民政事业发展描绘好蓝图,又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同时,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

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突出贡献和亮点,实现了对既有发展模式和发展理论的超越。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

五大发展理念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就是要在民政领域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深化民政事业体制改革,推进民政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就是要促进民政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民政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就是要实施殡仪馆火化炉改造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殡葬,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就是要在民政领域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引进先进的理念、管理和技术,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就是要全面提升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在明确规划思路的前提下,下一步要围绕部里确定的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到千分之三十五至四十、火化率达到53.5% 等16个规划指标,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创新社区治理、发展基层民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科学设置行政区划等十项重点任务,进行深入研究谋划。在中央层面,重点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四个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在中央层面规划的基础上,地方规划在数量上要做加法,质量上增加含金量,要与中央层面的规划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

第四部分 新举措 新任务——民政“十三五”包含什么理念和内容

“大家普遍希望,通过制定建议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特别是要以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提出一些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说明中的这段阐释,为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指明了方向。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的发展理念是“十三五”规划的“灵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是“十三五”规划的“体魄”。

编制“十三五”规划,首先要厘清贯穿其中的“灵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研判国内外大环境、大趋势的基础上,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即是“十三五”规划的“魂”。这个“魂”,将指引中国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着力点;这个“魂”,是指导民政事业创新的新指引、新导向,是民政各项工作的指明灯。

民政“十三五”规划,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以“以民为本”为基本原则,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提升困难群众发展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育发展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支撑和重要着力点,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全面提升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支持作用、在提供和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新理念和新思路,最终都要体现在新举措上。

“精心以图之,实心以行之”。唯有付诸行动,理念方可实现。这些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即“十三五”规划建议的“体”,构成了五大理念这一“魂”的具体内容。

据民政部有关部门分析,推动养老服务业市场化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区划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培育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等等,是在围绕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的基础上,需要列入“十三五”的民政事业重大改革政策。

在新时代背景下,民政“十三五”有很多项重大任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巩固发展托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加强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从而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效能,继续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全面深入发展,重点做好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三社联动”,实现“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强化优抚安置工作,构建优待、抚恤、褒扬、安置和服务五项基本制度,实现保障机制由现行相对独立滞后向“普惠”加“优待”转变,优抚保障制度由现行城乡有别向城乡一体转变,待遇标准由现行解困型优待向补偿型优待转变,服务体系由现行零乱单一向规范统一转变,适应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四是增强区划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加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创新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推动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重点加强老年人福利制度、残疾人福利制度、儿童福利制度等各项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程序规范化和民生保障标准规范化,充分调动民生保障社会资源。

“十三五”规划离不开一系列具体指标。据了解,在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初步计划设立16个指标。比如,在养老服务方面,“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是一个重要指标,到2020年,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40张。在社会救助方面,“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反映了城乡低保标准每年的增长幅度和水平。“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1%和13.5%,预计“十三五”期间也将保持10%左右的增幅。只有将低保标准增长幅度设定为不低于10%,才有可能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除此之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年人均筹资增长率也被纳入了研究的视野。在殡葬管理方面,全年遗体火化率是考量遗体火化和违规土葬的管理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社会关注。除此之外,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强化政府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保障职能,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也有可能被纳入考虑范围。同时,由于受现有殡仪设施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殡葬设备陈旧老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较为缺乏,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死亡人口逐年增加等因素影响,“十三五”期间,民政部也将进一步加大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在减灾救灾方面,我国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损失巨大的国家,一定时期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与同期内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将被考虑作为测量灾害损失程度的一个具体指标。在社区建设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的目标,所以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也将顺理成章地被纳入考虑范围。发挥社会力量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所以,每万人社会组织数、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数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等指标,均有可能成为测量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通过确定民政“十三五”规划的理念和原则,明确各项重大任务和发展指标,不仅要把民政“十三五”规划制订好,而且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让“规划”生根于实践,让“梦想”变成现实。

第五部分 新特点 新行动——省市民政厅局长谈“十三五”

“十三五”规划被赋予多项重大使命的同时,也面临错综复杂的局面。目前,各省市已启动了民政“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与国家和民政部规划相衔接?如何将规划做深做实?民政事业未来发展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让我们看看省市民政厅局长怎么说。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

科学谋划首都民政事业发展

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北京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践行共享的发展理念,确保所有困难群体同步实现小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的新定位和新目标,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民政部门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居民消费需求升级、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民政部门必须创新供给模式,丰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的需求。

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十三五”期间,首都民政将立足首都“四个中心”新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新目标,以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巩固兜底保障,发展积极民生,激励多元参与,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全面推进民政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和体系化发展,全面促进首都民政工作转型升级,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

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核心,瞄准四个目标,推进七大任务”。

“一个核心”就是完成民政事业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的“四化”改革,实现民政工作的全面转型升级,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四个目标”就是要率先形成高效顺畅的民政体制机制,使整个系统的组织决策、统筹规划、工作运行效能得到显著提升;率先构建普惠均等的民生保障格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缩小,让民政服务产品极大丰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率先实现民政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基本形成现代化的首都民政社会治理格局;率先建成首都特色的法治民政,使法治成为履行职能、推动工作、治理社会的基本遵循和主要手段。

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抓住和用好“十三五”这个窗口期,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养老服务、老龄社会管理和老龄政策法规四大体系。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幸福工程,实现福利政策、养老助餐、精神关爱、适老宜居环境全面升级。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力争在医养结合、“互联网+养老”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专业服务为引领、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首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二、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按照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水平适当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兜住兜好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同步实现小康。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上访人员、征地超转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保障,提升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将各类儿童纳入服务保障范围。完善残障人福利保障政策,深化福利企业改革,健全残障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优抚双拥机制,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社会化,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保障体系。

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建立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培育扶持方式,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实现社会组织发展理念、规模数量、培育扶持、形象能力“四个领先”;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区街级市民中心,推进社区减负和民主协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深化社工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壮大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推动“三社”联动,完善联动机制,拓展联动内容,创新联动模式,全面提升民政部门社会治理能力。

四、推进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推动民政领域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打造养老、社区、殡葬、婚姻等服务产业集群,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创新养老产业融资方式和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模式,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企业主体,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化改革,创新社区服务投入运营模式,探索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财政补贴、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多种融资手段发展社区服务。创新婚姻家庭服务模式,规范婚姻家庭服务市场。推进殡葬事业单位转型,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和生态殡葬优惠,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五、推动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强化首都核心功能,做好疏解非首都功能相关工作,探索跨区域异地养老模式,整合部分福利企业,优化配置民政资源和服务布局。建立完善三地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三地民政在养老服务、救灾捐赠、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工人才、婚姻登记、军休安置等方面协同发展。

六、建设法治民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统筹推进民政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建设,基本形成完备的民政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民政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民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民政法治保障体系。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民政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民政在法治社会建设、德治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七、建设智慧民政。加大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民政事业中的运用,改善管理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效率,逐步实现民政事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电子政务中心和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完善“96156”社区服务平台,开发手机APP,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呼叫中心等渠道,面向所有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性便民服务。整合各类救助、福利、奖励、补贴等服务保障内容,打造民政“市民卡”。完善民政对象、单位法人、空间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优化行政运行体系,升级办公自动化系统,提升办公效率。

天津市民政局局长曲孝丽

民政“十三五”规划的思路和三大重点任务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天津、美丽天津、繁荣天津的建设部署要求,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重要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手段,以志愿者为重要力量,以深化改革为主线,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

“十三五”民政事业主要目标。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体系,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效能明显增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作用全面拓展、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十三五”民政事业重点任务。一是巩固发展托底性民政保障体系,增强保障基础民生效能。构筑“4+4”社会救助格局(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部门协同救助、民间公益救助、社区拓展救助、企业慈善救助“四网一体”),逐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建设。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体系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全面建立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健全优待、抚恤、褒扬、安置和服务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定期抚恤补助机制,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市场化,开展“双拥在基层,双拥促发展”活动。实施“津门公益行动”,依法规范慈善捐助行为,打造“慈善天津”。

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美丽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多元治理机制,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完善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功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打造1000个美丽社区。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深化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社工人才聚集工程,建立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

三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努力发挥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困难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加快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基础殡葬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完善便民殡葬服务网络,丰富文明祭扫内容和形式,推广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继续推动婚姻收养登记机关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增强区划管理服务效能,继续稳妥做好部分市区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厅长彭军

以五大新理念谋划“十三五”民政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变化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好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使之成为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规划。

——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打造增进民主、共建共享的基层精细化社会治理平台。一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依托现有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建立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梳理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将公共服务落实到社区、细化到网格、延伸到家庭。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外来人口、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二是善待善用善管社会组织。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制度。向社会组织让渡更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空间,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拓宽协商民主渠道。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制度,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确保社会组织既发展得好,又管控得住。三是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广“参与式协商”社区自治模式,将“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不断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以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以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四是加强社工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努力促进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形成三者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

——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完善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大力完善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针对民政工作的特点,着力推进由民政部门的“单打一”工作模式,转变到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系统上下联动,推进厅厅合作、厅市合作,注重系统内外合作互动,形成民政工作整体合力。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二是完善重点民政工作的内部推进机制。要从社会建设的大局审视民政工作整体,着力改变以往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多元带来的“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各自为阵”的问题,梳理民政领域性质任务接近、关联度较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相近的业务,挖掘每项业务的共同属性和内在关联,实现民政工作由“单项化、分散推进”向“关联化、整体联动”的转变,收到“1+1>2”的功效。三是建立民政资源投入整合利用机制。抢抓国家鼓励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的政策机遇,特别是最近出台的万亿专项金融债支持地方基建和民生项目建设的政策,加紧谋划并储备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分年度滚动实施,逐步使之形成规模效应、综合效应。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惠民、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体系。顺应“四化同步”发展趋势,科学合理、适时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优化区域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区划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统筹地名文化与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地名服务,搭建地名文化活动、地名文化产业和地名文化宣传三个平台,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针对农村空心化的时代特征,探索衔接城镇发展、保留乡村特色、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以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巩固提高火化区遗体火化率,大力推进节地生态殡葬,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减灾救灾信息体系,提高减灾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储备目录和补充机制。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发挥市场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健全完善重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善于跳出民政看民政、跳出民政抓民政。要加强民政救助政策与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衔接,最大程度地发挥叠加效应,让民政对象受益最大化。要全面放开“保基本”之外的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土地优惠、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培育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和队伍,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餐、助洁等各类便捷服务,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发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等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民政工作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通过建立协调服务中心、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记录、行动评估等工作。拓展慈善领域,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各种形式的慈善救助,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的新格局。

——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构筑城乡一体、普惠均衡的基本民生保障网络。要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全面提升在保障基本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强化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兜住保障底线。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脱贫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低保政策兜底脱贫。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分类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把优抚对象分类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给范围。完善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办法,落实孤儿最低养育制度,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水平。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加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为特殊精神障碍者提供基本保障和服务。

海南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

“十三五”发力改革 做实民政暖民心

“十二五”期间,海南民政事业在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解决了一大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产品短缺;民政法规政策还不够健全……这些,都需要海南民政在“十三五”以更大勇气和更高智慧大力推进改革,以更扎实的举措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从而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十三五”期间,海南民政将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基本、深化改革等基本原则,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发展和提供社会服务,以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效,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新突破,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贡献力量。

根据《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海南民政主要完成如下任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十三五”期间,计划投入约50亿元用于城乡低保,计划投入约20亿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计划投入约4.8亿元用于临时救助。

巨额资金的有效使用,需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未来五年,海南将综合构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在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协同推进”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实施和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建设。海南是灾害多发地区,“十三五”期间,海南民政规划建设3个防灾减灾项目,其中计划总投资4720万元,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创建3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计划总投资775万元,在全省自然灾害频发或交通不便、运输不畅的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室31个,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继续完善海南省减灾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实现移动设备和灾情直报等功能,提高灾害应急救助科学决策水平。

社会福利方面:海南是长寿岛,平均60岁以上老龄人口多,8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海南将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推进机构为支撑,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发展,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进入智能养老产业,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省90%的城市社区、50%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个;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人群,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数达30000人;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工作者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儿童福利事业方面: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为主线,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继续实施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备必要的抚育、康复、特殊教育设备器材和救护车等,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兜底功能并推动其向社区开放和提供辐射服务,重点支持在孤儿数量较多的市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孤残儿童护理队伍培训,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技能。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优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孤儿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权益。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在全省尚未建设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10个市县,分别建设一所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在重点发展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海南还将改进城乡社区治理方式、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适当实行一业多会、鼓励大学生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社会组织、推动建立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第六部分 新思索 新发展——专家谈民政“十三五”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

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未来中国将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如何破解民生发展难题?怎样更快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让我们看看专家如何说。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海青

社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的重头戏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社会建设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头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十三五” 规划建议对于未来五年的社会建设做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划设计,提出了明确的推进思路。以下,结合“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相关内容,谈一下未来五年社会建设尤需关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政府要尽快提升社会政策的法制化水平。社会建设的有效法制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涵。目前我国社会政策法制化程度较低、政策之间配套性较差。法制化水平的这种状态表明社会政策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发展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其不成熟、不稳定、不系统、不协调。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当社会建设推进到一定程度,社会政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应该及时提升其法制化水平,以便更好地构建社会政策的基本制度框架。法制化有利于增强社会政策的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公民各项社会权利得到更为明确的确认和更为有效的保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新时期的社会政策应该加强法制建设,一方面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社会政策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各级政府……在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体系中的职责和地位,各级政府的责任关系,社会政策的资源保障方式等方面都应该通过法律加以确认。另一方面,各项社会政策的制定、颁布和实施也应该尽可能通过立法程序。”只有如此,中国才能尽快经过公共产品短缺时代而真正步入以社会公正理念普遍确立、社会政策普遍形成并被制度化有效实施为特征的,被我国学者王思斌所称的“社会政策时代”。

其二,政府要以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重点,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这种均等化有助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础性的保障,是缓解收入差距、解决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有效途径。当前,政府需要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有效保障广大社会成员的社会权利。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制创新包括:在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力度的基础上着手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以及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健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统一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城乡、区域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实行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地区的对接;改变公共服务多部门分头管理的格局,建立统一的社会政策决策、实施和管理的协调机构,以使各项社会政策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积极培育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模式,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优势;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监管、问责机制,适当扩大民生指标在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比重、明确量化的考核标准;等等。

其三,在完善补偿性社会政策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作用。补偿性社会政策旨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因病、因灾或因年龄原因等丧失工作能力的群体进行针对性的社会保障与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而发展型社会政策则倾向于将社会政策看成是一种社会投资行为,其旨在通过增进社会公众与弱势群体的参与机会与发展能力来推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教育公平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等。与补偿性政策相比,发展型社会政策注重挖掘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自身的人力资本潜能,强调增强劳动者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与机会,而不是在风险成为事实后再向他们提供生活保障。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政策的作用不再只是再分配,其本身成为了生产力的构成要素。这种“优先投资于人”的社会政策之实施有利于实现社会成员的起点公平,而这对于缩减社会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就此而言,必须要充分地发挥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张强

治理转轨:从民生保障走向韧性社会建设

“十三五”时期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如何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也将成为民政“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不仅信息化、网络化、城镇化以及流动性带来的社会复杂性加强,气候变化、金融危机、恐怖袭击等新兴风险也在加剧。这就更加要求民政部门不仅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枢纽协同其他政府机构与私营部门、社会组织等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进行多元化的社会服务递送,而且要主动开展风险管理,建设具有韧性的社会安全网。

近年来,民政系统按照中央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发展民政服务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但现有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在认识上重在救助和从上而下的福利覆盖,而非物质手段的抗风险能力培育不够;构建民生保障网的思维方式是保险公司式的,重在寻找脆弱性的分布,忽略用强化社会抗逆力的方法来抵御风险。这样的政策框架上就会呈现“能促性”不足,不能深入激发每个社会单元的参与和能力,更不能通过促进这些单元能力的成长实现社会服务以及相应的治理目标。为此,在“十三五”规划建设中,需要从对社会服务体系的关注向韧性社会的全面建设转型,即民生保障与风险管理并重,不仅关注民生保障的精准性、耦合性和各项福利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还要注重基于风险治理和社会文化的韧性社会建设。

实现这一转型就要求“十三五”规划目标和路径的转变。在规划目标上,不仅有数量型的民生保障目标,还要有面向未来的韧性指标体系。社会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动态性决定了社会服务的精准化实施并不能依靠从上而下的政策瞄准,而是有赖于多元利益主体的动态参与。为此,这就需要创新突破既有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传统壁垒,要创新应用多元政策工具,发挥公共资源的杠杆效能。如何充分反映这一成效,不仅需要有传统的民生发展基础性指标,如社会服务供给总量变化、民生保障支出比重等,还要有协调性、可持续性以及风险管理指标。协调性指标主要反映如区域之间、经济增长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协调性等;可持续性指标,主要是从实现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要素和动力角度,涉及民生保障资源的供给、社会力量参与比重、PPP发展情况等方面;反映社会风险管理的指标,主要是从人口结构和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选取比较性社会福利指标。

第二,规划执行路径要注重制度学习。“十三五”规划的成功落地不仅有赖于科学编制、有效执行和严格监督,更为重要的是完善制度学习体系。民政系统职能涉及面广,人们常常担心的就是在规划内容“最后一公里”上演形形色色的“变形记”,以致于人民不能充分享受改革和规划带来的红利。决策者往往容易从一个简单的“自上而下”过程来看,认为规划及相关政策执行就是怎样使各级政府官员更有效地遵照指挥被动执行的问题,强调执行的简单一致性以及外部的监督作用。但实际中,规划的执行本身就会是一个动态的复杂过程,问题的复杂性、地情(政情、经情和社情)的差异性都会使得再英明的国家政策也需要进行本土化的再诠释。为此,地方政府和基层民政干部也就成为政策执行中的关键节点,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被动复制者,而是一个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学习者、创新者。有鉴于此,政策执行不变形的关键在于提升执行者的适应性能力,即能够充分理解政策目标并根据各地实情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落实“十三五”规划。

那么,怎样能够促进这一过程的形成呢?在经济学家诺斯提出的分析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中,认知和学习是影响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也就是竞争迫使组织持续不断地在技能和知识方面进行投资以求生存,而这些技能和知识在被个人和组织习得后,将进一步改进他们对机会和选择的感知,克服原有的制度路径依赖,进而逐渐地改变制度。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有益的启发。“十三五”规划的执行过程实质上也是一种知识构建过程,要杜绝执行的变形现象,最重要的是优化政策执行主体对新规划的制度学习过程。具体就是,要通过执行主体对制度知识(相关规划目标)进行有选择地学习、诠释、利用,通过执行者创造性的学习过程使得外在的制度安排及其实施,即制度变迁真正成为符合执行主体内在的利益需求的自组织行为。相应的举措不是通过高压式实现政策的被动实施,而是要激发执行者的活力,形成上下左右对政策主旨的高度共识,并主动依据地情实事求是地寻求改革路径,在不断修正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稳定有效的政策变迁。

为此,在规划设计中,一是应该尽可能明确地提出政策目标以及各个目标间的优先顺序。如果需要给出具体的政策工具,那就要清楚说明其理由。二是要给规划的执行留有足够的空间和预算,并附有明确的程序以供执行机构在执行政策时严格遵照;三是创造一定的竞争环境,以激发执行主体的创新能力。

“十三五”规划的设计和实施时刻都会面临冲破既有体制、机制和文化积习的挑战,必须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并激发全社会的创造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创新活力。”

结 语

以五年为一个阶段,对民政事业发展进行战略性思考、规划和部署,已经成为民政部的一项重大工作。民政工作多年的发展经验和战略智慧,将深深镌刻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字里行间。随着2016年的到来,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充满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的规划,为民生保障奠基,为未来发展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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