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贵州苗族古歌探究
2016-08-28王建朝单晓杰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
■王建朝 单晓杰(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
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贵州苗族古歌探究
■王建朝 单晓杰(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
所谓“苗族酒歌”,苗语称为“夏娄夏告”,是指“以口传心记为传承手段,以全体民族为传承载体,以盘问对唱为媒介的集苗族世界观、社会观、宗教观、伦理观、价值观、法制观、审美观和编年史为一体的大百科全书——包括‘开天辟地’、‘铸日造月’、‘蝴蝶妈妈’、‘洪水滔天’和‘跋山涉水’五部分内容的苗族创世史诗和以诗史为核心形成的包括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集会、风俗习惯等文化事象的具有空间同一、整体涵盖特征的苗族非物质活态文化体系”①。据调查,苗族古歌主要在贵州省台江县及其周边的雷山、榕江、施秉、黄平、凯里和镇远等地区广泛流传。可能正是基于苗族古歌之包罗万象的综合性,学界对其研究则体现出多元性和多学科性。综观其研究文献,多学科的学者们主要从文学、语言学、美学意蕴和审美、伦理道德、哲学思想、民俗背景、生态意识、价值取向、社会文化功能、当代变迁、传承与保护、演唱方法等角度对其进行多个层面的探研,且体现出宏观叙事的趋向和特征,而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纵深的研究者则较为鲜见。基于苗族古歌的定义可以发现,苗族古歌不仅仅是一种集苗族民俗、文学、历史、宗教等于一体的大型的综合文化形式,而且是一种苗族群之至关重要的音乐表演艺术形式,与其民俗、历史等文化背景有着密切的依附共生的关系,且在苗族民众生活中发挥着民俗、族群认同、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交际、娱乐、审美等多样性的社会文化功能。同时,我们通过田野调查还发现,苗族古歌演唱是承载苗族传统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手段,传统社会中的很多苗族民众主要是通过苗族古歌的演唱来获得族群文化知识的,是其族群文化认同的重要文化符号。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苗族古歌进行多个层面的研究,既能够更大程度上发掘苗族古歌之前所未及的知识盲点,也能够将研究的触角引向深层次。
资料搜集及其方法
众所周知,田野工作既是民族音乐学的灵魂,也是该学科安身立命的法宝,还是搜集田野资料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就学科研究方法和资料搜集而言,除了搜集和阅读静态的、文本的文献资料外,民族音乐学家主要通过进入其研究对象的生存地点,采用访谈法(个人访谈和集体访谈)、参与观察法、居住体验法、跟踪摄录法等方法在田野中收集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第一手的资料。在资料搜集过程中,尤其重要的是:研究者要与活态的被研究者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既参与体验其活态的表演活动,也通过访谈记录其历史记忆,来获得历史和当下之双重的研究资料,以此为我们后期的民族志的文本书写积累珍贵的研究资料。苗族古歌是从古至今一以贯之地流传在苗族群之社会民俗生活中的文化艺术种类,用历代古歌艺人演唱的形式承载了苗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维系了该族群的延绵存续。因此,运用民族音乐学之田野调查的诸种方法对苗族古歌进行文字、表演实践、口述史、图像、实物等多方面资料的搜集,能够为其民族音乐学视野的纵深研究提供更加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不但拓展了苗族古歌的研究范围,而且加深了其研究内容的深入化程度。
研究内容的拓展
有关贵州苗族古歌的研究内容,除了上述所列范畴之外,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重新审视,由于研究资料的充实和研究角度的多元化,能够极大地拓展苗族古歌的研究范围,增加其知识量。此点无疑彰显出研究资料和研究方法对学术研究拓展的重要性。就研究内容来看,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贵州苗族古歌进行综合审视,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贵州苗族古歌的文化背景、局内人的音乐思想和音乐行为、实用功能、运行机制、音乐本体形态及其与唱词格律的关系、与其他苗族传统音乐的关系、区域性差异、变迁轨迹、与苗族族群之现实社会生活的关系、传承和传播途径、艺人传记及其文化身份建构、个案民族志、多点民族志和文化隐喻等方面,且每个方面一般可以独立成文或多个方面相互结合形成综合性的学术著作或学位论文,为其他音乐种类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可以说,这些研究内容都是苗族古歌的以往研究中无人涉及或者很少涉及的范畴。如果我们音乐学者能够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多个层面的深入分析研究,并撰写相关学术成果,苗族古歌这一“文化富矿”一定能够被发掘出更多、更加珍贵的文化瑰宝。因此,笔者认为,我们音乐学者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充分发掘贵州苗族古歌之文化含量的责任和义务,进而为苗族古歌的发扬光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
在学术研究中,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的合理拟定至关重要。只有拟定了合理、有序、科学的研究思路,课题研究进程才能够按照预设的路径循序渐进地有效开展,而避免研究过程中杂乱无序的弊端,并且能够显现课题研究的整个过程。可以说,这是当前的学术研究之科学性的重要体现。就本文的研究对象来看,结合贵州苗族古歌的生存形态,根据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路径,笔者觉得采取以下思路进行系统的研究较为恰当。
(一)文化背景的考察与认知
一方面,通过查阅各类文献资料,对贵州历史上存在苗族古歌的地区的民族、民俗、宗教、历史等发展、变迁的状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另一方面,通过田野调查对现存苗族古歌的地区的自然生态、民族、民俗、宗教等概况进行实践考察。力争在历史与现实的对比中,探寻苗族古歌之生存背景的发展与变迁轨迹,从而为苗族古歌的文化变迁研究提供有效依据。
(二)前期研究成果的整理和分析
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信息渠道,对业已研究的相关苗族古歌的各类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了解学界对其研究的现状,明确其研究方向,奠定其研究基础。
(三)田野调查及资料收集
定期对贵州省台江县及其周边的雷山、榕江、施秉、黄平、凯里和镇远等地区的苗族古歌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运用民族音乐学田野调查之居住体验、参与观察和直接访谈的方法,以“局内人之主位观—局外人之客位观”的双重研究视角,对各地区苗族古歌的传承人、传承方式、表演过程、文化功能、运行机制乃至其与生存背景之间的互动关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收集相关实物、音像、文本和局内人的口述史等资料。
尤其重要的是:研究者要与传承人一起参与到苗族酒歌表演实践的全过程,体验其活态存在,洞察其在苗族人的各类社会活动中扮演何种角色以及发挥何种功能。另外,还要把传承人的各类表演活动进行全程录制,以此来为我们的音乐民族志个案书写提供实录文本。
可以说,“将音乐置于社会语境(上下文)中进行整体跟踪记录”的做法是当今音乐人类学研究所极力倡导的,鲜明地体现了美国著名音乐人类学家阿兰·梅利亚姆所谓的“文化中音乐研究”和内特尔所谓的“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研究”的研究理念。此为本论题研究的基本思路。
(四)资料整理与分析
结合文献资料,综合运用“局内人”之“主位观”和“局外人”之“客位观”的双重视角对田野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从而围绕苗族古歌与文化背景之间的互动关系、苗族古歌的音乐形态、文化功能、不同地区的苗族古歌之异同比较及苗族古歌与其他苗族传统音乐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进行多个层面的分析和研究。
(五)案头写作
在田野调查体验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论题阶段性成果的计划和要求,撰写相关学术成果。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将美国著名音乐人类学家蒂莫西·赖斯的音乐人类学研究模式——“历史构成、社会维护、个人创造与体验”和“时间、地点、隐喻”与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的阐释人类学之文化“深描”的理论与方法相结合,将各种文献资料、口述史资料、田野调查资料、个人实践体验相结合,将历时性认知与共时性比较相结合,从而形成我们所预设的各种音乐民族志文本。
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贵州苗族古歌音乐文化书写
众所周知,任何研究成果的呈现均是以文本的书写来实现的,音乐也不例外。那么,作为一名民族音乐学学者,他应该怎样对其研究对象——贵州苗族古歌进行民族音乐学视野的书写呢?我们认为,民族音乐学的文本(即音乐民族志)书写方式是多元化的,不应该强调千篇一律。那么,笔者认为,根据贵州苗族古歌的研究内容和问题意识的不同,应该采取宏大叙事(宏大理论)、个案描述和阐释(即强调地方性知识)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写较为合宜。譬如,有关贵州苗族古歌之音乐本体形态特征、变迁轨迹、实用功能等问题的研究,我们认为采用宏大叙事、总结规律的方式进行书写较为合适,如此可以揭示其共性特征。而具体表演场域的个案音乐民族志、艺人传记等内容的书写应该采用个案描述和阐释的方法,如此才能够将研究对象置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进行“深描”,充分展现其文化内涵和意义。另外,一些综合问题的研究应该采用宏大叙事和个案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写,如多点音乐民族志中的比较研究等,这样才能做到宏观和微观的相互融合,充分挖掘出研究对象之深层次的文化隐喻。
在书写过程中的问题分析方面,笔者赞成运用“局内人之主位观和局外人之客位观”的双重视角进行问题的分析和阐释,并辅以历时和共时的双重视野来审视研究对象,以达到全面理解其文化内涵和意义的目的。在表述风格方面,笔者赞同音乐学者杨民康“对位表述”②和“换位表述”的方式,也就是“在描写或叙事过程中保持了第一、第三人称角色,同时也尽可能寻找机会置入适用于研究对象的另一种第三(或第一)人称角色,以产生和构成‘主位—客位’‘局内—局外’双方话语‘对话’的条件”③。如此书写的效果是:对于书写者而言,“既尽力使其具‘权威’身份的语气口吻还原为普通人(例如经常采用‘我[或某人]如何如何’)的语气口吻,同时也不失时机地去阐述自己寻找局内人角色的种种感受及体验过程”④。因此,该种表述风格兼容并蓄了“局内—局外”的双重观点,在贵州苗族古歌的书写过程中尤其应该值得提倡。另外,所谓“换位表述”,阐释人类学认为,通过了解“土著观点”来解释象征体系对人的观念和社会生活的界说⑤。关于此,杨民康先生指出:“换位表述”也涉及到“通过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局内—局外’‘主位—客位’互动,而达到对地方性知识的独特世界观、人观和社会背景(亦即‘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予以理解的目的”⑥。因此,笔者认为,“换位表述”的风格可以用于贵州苗族古歌之文化隐喻和符号象征部分的书写,以到文化“深描”的目的。
总之,在文本的书写方面,我们应该根据贵州苗族古歌的研究内容和问题意识的具体情况,灵活地采取宏大叙事或个案描述和阐释的书写方式,同时,在表述风格方面,根据苗族古歌的存在形态以及研究者的研究目的,采用“对位表述”和“换位表述”的表述风格来书写贵州苗族古歌文化能够达到深入阐释问题的目的。
结 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西方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和方法引入我国音乐学界,我国传统音乐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理论受到很大的冲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新生成果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大大丰富了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的知识量,作为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贵州苗族古歌研究也不应该被排斥在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尽管贵州苗族古歌所包容的文化含量异常宏阔,学界各学科学者也都根据其研究所长而从不同角度来审视苗族古歌,并产生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却极为缺乏民族音乐学视野中的研究成果,此之于苗族古歌之包罗万象的文化含量而言着实不可匹配。本文试图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贵州苗族古歌这一研究对象进行多个层面的综合审视,扩展了其研究内容的范畴,明确和规范了其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尤其是为贵州苗族古歌之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文本书写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该种做法不但能够大大增加贵州苗族古歌研究的知识量,也能够将其研究程度引向深入化的层次。因此,笔者认为,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贵州苗族古歌研究将是其今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注 释:
① 单晓杰,王建朝.论贵州苗族古歌的当代生存形态[J].凯里学院学报,2013(4):26.
②“对位表述”即指“主位—客位”的关系,也含有时下人类学家借用音乐名词“对位法”来比喻这种关系的意思。
③陈铭道.书写民族音乐文化[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9.
④陈铭道.书写民族音乐文化[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9.
⑤克利福德·格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C].王海龙,张家瑄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70.
⑥陈铭道.书写民族音乐文化[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10.
本文受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贵州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16YJC760010)、2016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贵州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2016zd05)、2016年度凯里学院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课题一般课题“文化人类学视域中的黔东南苗族酒歌研究”(项目编号:XTYB1635)、2014年度凯里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音乐与舞蹈学”项目 (项目编号:KZD201401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