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朋友圈搞传销被罚50万元警惕互联网传销的陷阱
2016-08-27本刊编辑部
文 本刊编辑部
利用朋友圈搞传销被罚50万元警惕互联网传销的陷阱
文 本刊编辑部
当今,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各类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传销也乘机绑上“互联网+”的概念,披上加盟会员、商品分销、开设微店等合法的外衣,通过朋友圈鼓吹一夜暴富理论,诱骗朋友圈里的亲朋好友搞传销。
案情回放
2015年,临海一市民就利用微信来搞传销,结果钱没赚到多少,还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了违法所得4378元,并处罚款50万元。
2015年3月,临海市民王某向山东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了10盒“莲之养生态型女士健康保养品”和5盒“莲之养生态型男士健康保养品”,价值7960元,从而获得白金会员资格,并开设了微店,成为该公司在临海市的总代理,发展下级微店。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上述产品,组织并发展下线会员,在会员之间形成了上下线、多层级关系,并以下线会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会员奖金牟取“培育奖”和“团队奖”。
2015年9月9日,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此案,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结果发现王某直接和间接介绍发展了6代、24名会员,销售“莲之养”卫生用品总计23万元、获利4378元。其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3980元或者7960元的“莲之养”卫生用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指的传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78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说法
本案系一起互联网传销案件。微信传销作为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具有广泛性、互动性、隐蔽性。通过分析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微信传销案件,不难发现有实物的微信传销模式普遍具有以下特征的分级代理制度:一是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代理商;二是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三是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各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其传销行为已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
据了解,2015年,临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健全打传机制,以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为导向,全时段对各县(市、区)打传工作进行监控,以“破大案、挖源头、端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共立案查处重大传销案件5起,捣毁12个传销窝点,遣散传销涉案人员500多人,涉案金额达450万元。2016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抓手,充分发挥传销“三色”预警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防机制,落实传销黑名单管理制度,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拉人头”、网络传销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构建防范传销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和群众认清互联网传销的本质,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最终骗取钱财的目的。
警惕利用“微信”网络进行传销犯罪
近年来,微信已经逐渐成为大家手机上必不可少的软件,目前全国微信用户高达8亿,不仅年轻人离不开,连很多中老年人也可以玩转“朋友圈”。微信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聊进行传销犯罪的授课、推广,将“微信”平台变为实施传销犯罪的新工具。
一、表现形式
1、犯罪分子利用“微信”新型语音聊天室进行网络传销模式买产品,可以实现不法分子和特定群体多人之间文字、图片、语音全方位的沟通和互动,传播速度快,传播人数多,隐蔽性更强。
2、“微信”语音还支持群内再分组,每个小组相当于一个小群,采取金字塔式的管理架构,可以按照会员类型、等级进行分组,极大方便了传销组织内部进行人员管理。
3、还可以利用微信的“寻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向微信使用者发布传销、售假等信息及图片,诱使其上当受骗,由此引发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也日渐增多,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解读“微信传销”
目前,微信传销有一种典型形式,传销不法分子通过发送微信二维码给朋友圈中的亲朋好友,对方扫码之后接受邀请,就能看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购买某一产品的界面,此产品的实际价值往往只有几百元,购买之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拥有发展下线的权益。发展一级、二级、三级下线,都可以获得资金奖励存在微信账户中,可以随时提现。传销组织同时还会给加入的人进行洗脑,许诺会员以后可以享受免费养老、免费医疗、无息贷款等等服务,而实际这些许诺只是“空中楼阁”。
传销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私密性的特点,不需要和对方见面就能实施传销活动,利用微信支付功能就能实现资金的转移,这种方式不但快捷而且更加容易逃避监管,为非法传销滋生了“温床”。同时,微信朋友圈里基本上都是熟人,亲朋好友、同事之间信任度比较高,大家容易放松警惕。
民警提醒:学会识别非法传销,自觉抵制高额回报诱惑。如果您在微信朋友圈中也发现此类现象,在自己保持清醒的同时,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防范建议
1、加强法律宣传,及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宣传微信传销的特点、手段等,引导群众理性玩微信。
2、加大打击力度,对摸排到的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一旦发现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涉案犯罪分子,最大限度的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