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姓公
2016-08-25
南方周末评论员 陈斌
有关部门通过媒体放风乎?媒体造个大新闻乎?2016年8月20日,《华夏时报》一篇报道《不差钱的公积金如何花》引爆了舆论。这是真的吗?因为住房公积金不差钱,所以拟用来补充越来越差钱的养老金?
北师大学者李实在报道中说:“社会保险基金的压力非常大。其中,基础养老金的支出压力将会随着老龄化的进程越来越大。除了通过延迟退休年龄进行缓解外,扩大资金渠道也很重要。不过,不管是针对个人还是企业,目前的缴费比例都已经很高。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向养老金转化是一个不错的思路。”报道还引了若干“业内人士”的话,都是不具名的,都是为“优化使用公积金”背书的。但除此之外,并无官方渠道的印证与确认。
社保基金确有越来越吃紧的趋势。就以养老这一块为例。根据财政部“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08.8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556.67亿元,财政补贴3671.2亿元;支出22581.54亿元。如果只算保险费收入,2015年当期收不抵支3000多亿。
如果养老与医疗保险小账户、大统筹的模式不变,那解决方法无非以下几种。一、延迟退休。让工作者多缴几年社保,少领几年退休金。这一招已箭在弦上。二、提高个人与单位的缴费费率。在经济下行的局势下,这一招暂不可行,目前的基调是“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三、从其他地方找钱。根据8月20日《华夏时报》报道《国资划转社保3年两步走》,一份名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文件初稿已由财政部牵头拟定。这是解决养老金缺口的主流思路。但把主意打到公积金身上,妥当吗?可行吗?
为此必须理解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与这个名词字面给人的印象相反,公积金其实不姓公。中国的住房公积金是纯个人账户性质,以个人与单位名义的缴费统一进入个人账户,买房后个人可以提取。这一套制度学的是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世界的一股清流,与寅吃卯粮的现收现支型社保构成了显明的对比。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以个人与单位名义的缴费统一进入个人账户。目前,中央公积金分为四个账户:普通账户、专门账户、保健储蓄账户及退休账户。这是一个涵盖养老、医疗与住房等个人一生大宗消费在内的自我保障与家庭保障计划,本质上是强制个人自负其责的长期储蓄。
中国在1990年代社保改革时,借鉴了新加坡的社保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完全借鉴,搞的是纯个人账户,甚至连“公积金”这个名词都是借用的;养老与医疗保险是部分借鉴,搞的是小账户、大统筹。个人账户的意思是个人强制储蓄,里面的钱是有主的,产权属于账户的主人,和你自己的私人账户是一个性质。这是不容混淆的基本是非。
先把结论撂在这里:用公积金补充退休金缺口,既不公道,也不可行,但让公积金用途多样化,用于个人补充医疗费用与养老金之不足,既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此话怎讲?
目前的养老社保是小账户、大统筹。大统筹的意思是现收现支,工作者缴纳的社保被直接拿来给退休者发养老金,本质上是有利于退休者、老年人与上一代的代际财富再分配。这一模式有压制生育率的内生特性。翻成大白话就是,有别人与别人家的孩子来替自己养老,我还有必要费心费力含辛茹苦养孩子吗?所以连这一模式的发明国德国也搞延迟退休了。
用公积金补充退休金缺口,就是把属于私人财产的钱充公,进入社会统筹。这种主张是给国家挖大坑。根据立法法,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包括:“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等。把公积金纳入社会统筹,无论理解为征收,还是理解为税收,都必须通过人大立法。部门规章是无权更变公积金的权属的。
更重要的是,把公积金纳入社会统筹,是变相提高了养老社保的缴费费率,加大了逆向代际财富再分配的力度,加重了工作者、年轻人与下一代的财务负担,是在吞噬国家的未来。
不过,一些地方探索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那是合适的,对公积金账户的主人是有利的。如深圳等地规定个人身患重疾,可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不敷使用,那一次性或定期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补充个人养老金之不足,也同样合理。这相当于把你的公积金账户变成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账户,更能物尽其用,善哉善哉。
从全世界范围看,现收现支型社保是史无前例的社会试验。采取这一社保模式的国家,没有一个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是成功的,几乎都在拆东墙补西墙地勉力维持。中国的养老与医疗保险都是小账户、大统筹,未来大致有三个方向可走:一是向全统筹转,变成纯现收现支;二是向个人账户转,变成纯个人账户;三是转为名义个人账户(财长楼继伟心水),该模式在支付上模仿个人账户,但在融资上与现收现支是一样。这个选择非常重要,事关国运盛衰,千万不能行差踏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