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基本几何性质融入解几运算
——从一道调研题谈解析几何的解题教学
2016-08-25江苏省东台市安丰中学224221
江苏省东台市安丰中学 (224221)
杨志青
将基本几何性质融入解几运算
——从一道调研题谈解析几何的解题教学
江苏省东台市安丰中学(224221)
杨志青
1.一道“是非”题
考题在平面直角坐标系xOy中,已知圆C:x2+(y-1)2=5,点A为圆C与x轴负半轴的交点,过A作圆C的弦AB,记线段AB的中点为M,若OA=OM,则直线AB的斜率为_________.
这是2015届南京市、盐城市高三第二次调研考试的第12题(注:填空题共计14道小题,每题5分).考生普遍反映该题运算量太大,时间来不及,只能放弃,因而,这道题的得分率相当低,我校人均得分不足0.5分.
这道题也是这次调研考试后议论的焦点.教师对这道题的褒贬不一,大多数教师认为这道题有点“过分”,对于填空题第12题,大多数考生是要力争完成的,而这道题这么大的运算量,严重影响考生的整场考试,若是第13、14题,还好一点;也有少数教师认为这道题还不错,方法用得巧,很快就能完成.在此,笔者暂不发表个人观点,先谈谈个人的解题认识.
2.解法分析
法一:(解析法)如图1,显然直线AB的斜率存在.设直线AB:y=k(x+2),代入圆C方程,整理得(1+k2)x2+2k(2k-1)x+4k2-4k-4=0,
图1
解析法是高中数学学习的重点,但用解析法解这道填空题,运算量确实有点大,若是中等难度的解答题,倒差不多.几何法解这道题很简单,但灵活性强,学生的几何性质遗忘多,而且也不是高中学习的重点,考生不易想到几何法.这也是不少教师认为作为填空题不适合的原因.
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折中处理:将几何法融入到解析法中去,以此简化运算,并且所使用的几何性质是基本的、学生容易想到的?基于此思考,笔者得出方法三.
法三:先根据题设,运用简单的几何知识,得出一些性质.∵M为弦AB的中点,∴CM⊥AB,∵OA=OM,取AM中点N,则AM⊥ON,∴yM=2yN,ON∥CM.接下来,进行解析运算.
解法三运用了初中最基本的两个几何性质:圆的“垂径定理”与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合一”,高中生对此仍然很熟悉.随后要求解两个二元一次方程组,运算不难.方法三是该调研题自然合理的解法,是对考生有帮助的一种思维方法.基于此,该题作为填空题的第12题,也不能说不合理,笔者甚至认为,这是一道好题!
3.解题教学思考
上述解法三思路并不复杂,为什么考生想不到?不少教师也想不到?文[1]对该题的“多维辨析”的八种方法也未提到该方法,这说明我们很多教师处理解几问题时,思维方法的分割严重,要么解析法、要么几何法,而缺少一种思维意识:将基本几何性质的运用融入到解析运算中去.如此,我们的解析几何的解题教学就存在一点问题了,学生的低得分率也就不足为怪!
解析几何解题教学的核心当然是解析法,主要是用代数运算得到几何结论,而几何法则是由几何性质结合题设推理得出几何结论,这不是解几教学的重点.需要注意的是,解析法与几何法不是不相容的,我们的解题教学可以将几何法融入到解析法中,以减少运算量.
当然,笔者认为几何法融入度不要大,要适度.几何法有时能发挥奇效,教师的分析,学生也能听得懂,但太灵活,碰到具体问题,很多学生还是想不到,效果不会好.我们所期望的是,适度融入最基本的几何性质,如关于圆、三角形、直线等初中教材要求的基本性质,以及高中学习的圆锥曲线的定义,并且在推理时不深挖,目的是得出一些显而易见的结论,为解析法减轻运算.
上述关于解析几何的解题教学的道理很浅显,关键是我们教师要有这种解题意识,并作为一种思考方法在教学中渗透给学生,从而增加解析几何解题教学的实效,切实提高考生解几题的得分率.
4.案例剖析
上述解题教学建议是否合理?实用性强不强?带着这两个问题,笔者对2015年高考数学的全部解几题进行了分析,发现部分试题适当运用几何性质,确实能减少运算量,有助于提高解题速度和运算的准确率.限于篇幅,选取了3道解答题进行剖析说明.
案例1(2015高考新课标Ⅱ卷理科第20题)已知椭圆C:9x2+y2=m2(m>0),直线l不过原点O且不平行于坐标轴,l与C有两个交点A,B,线段AB的中点为M.
(Ⅰ)证明:直线OM的斜率与l的斜率的乘积为定值;
简析:第(Ⅰ)题用点差法可得斜率之积为-9;第(Ⅱ)题需要选择平行四边形的判定方法,由于线段AB的中点为M,第(Ⅰ)题得到kABkOM=-9,利用这个结论,易想到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只要M为OP中点即可.
(Ⅰ)求椭圆E的方程;
(Ⅰ)求椭圆C的方程;
以上3个案例所用到的几何性质不复杂,学生都能轻松发现,问题是学生要有这种适度使用几何法的思维意识,这需要我们教师在解题教学中逐步培养.
[1]徐爱勇.对一道考题的多维辨析与深层思考[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上旬,2015(7):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