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患纠纷及医师职业精神认知差异的研究*
2016-08-24吴起乐赵存喜任佰玲余跃武孙效敏
吴起乐,赵存喜,任佰玲,余跃武,孙效敏
(1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2,1141001598@ qq.com;2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 合肥 230001;3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 合肥 230031;4 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092)
·医师职业精神·
关于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患纠纷及医师职业精神认知差异的研究*
吴起乐1,赵存喜1*,任佰玲2,余跃武3,孙效敏4
(1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安徽合肥230032,1141001598@ qq.com;2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合肥230001;3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合肥230031;4 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
目的了解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患纠纷及医师职业精神认知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为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提供实证和决策依据。方法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在执行质量控制的情况下,开展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患纠纷及医师职业精神认知调查,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匿名调查医护人员847人,患者577人。应用SPSS16.0软件处理数据并对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两样本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α=0.05)。结果两人群在医患关系评价、纠纷预防、纠纷责任、公正处理、对医患双方影响,医闹产生原因、对医闹态度、医闹消除,医师职业精神现况评价、改善途径、医师职业价值等方面的认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对医师职业精神建设产生直接影响。结论医方应强化医师职业精神建设,建立有效机制,预防医患纠纷;患者应理解、信任和尊重医生,理性解决医患争议;政府应构建合理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营造理性的医患纠纷应对氛围,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医患纠纷;认知差异;医师职业精神
近10年来,我国医患纠纷已成为复杂的社会客观现实和一个重要社会问题,虽然原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等5部门联合公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但时有报道的医患纠纷暴力事件表明紧张的医患矛盾并未明显缓和。
尽管医患双方在伦理学层面具有目标一致、价值相统一等特征,但由于医患的地位、利益、文化、道德法律意识等差异,对医疗卫生保健活动及其行为方式、效果的理解不对等,往往导致医患纠纷不可避免,并主要表现为导致医患冲突众多因素集中投射在医患主体双方。因此,厘清医患双方的医患纠纷认知和应对差异,为构建医患良性互动和加强医师职业精神建设提供针对性依据,促进医患和谐,无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根据地理分布,医院等级采用分层整群抽样,选取安徽省四地市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4家,社区医院4家,考虑到高等级医院医患纠纷多发的实际,集中调查医护人员847人;按照医护和患者3∶2的比例,在被调查医院的门诊或住院人群中选取调查患者577人。
1.2调查内容
自行设计《医患纠纷及医师职业精神认知调查表》,分医护和患者两种,主要内容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医患关系认知、医患纠纷及其影响因素;医师职业精神评价及其与医患纠纷的相关性等。医护组采用以目标医院科室为单位,经说明调查目的意义后集中自填完成;患者组采用方便抽样,经同意后自填完成,少部分不能自主填写的,采用一对一询问式完成。
1.3研究方法
采用EpiData3.0软件建立数据库,双录并进行逻辑核对。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数值变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分类变量资料以百分比表示,两样本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 两样本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1.4质量控制
调查表的编制借鉴了相关文献并征求了专家意见,进行预调查修改完善。调查员经统一培训。调查采用匿名式当场完成并核查,确保调查数据完整。
2 结果
2.1一般人口学特征
本次调查对象共计1424人,其中医护人员847人(59.5%),患者577人(41.5%);男性705人(49.5%),女性719人(49.5%);初中及以下150人(10.5%),高中/中专173人(12.2%),大专352人(24.7%),本科及以上749人(52.6%)。医护组工作10年及以下627人(74.0%),11~20年139人(16.5%),21~30年57人(6.7%),30年以上24人(2.8%),患者组平均年龄(32.23±12.98)岁。医护组中三级医院567人(66.9%),二级医院203人(24.0%),社区医院77人(9.1%),患者组中城市240人(41.6%),城镇132人(22.9%),农村205人(35.5%)。
2.2医护及患者组间医患关系认知情况及比较
医护组与患者组对医闹的认知情况见表1。两组人群对医患关系现况,医患纠纷的避免、责任承担、公正处理、对患方造成的影响,对医闹的态度、产生的原因、消除医闹的策略的认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具体见表2。在对患者组单方面关于医闹的调查上,争取更多赔偿、迫使医院妥协、报复当事医院医生成为最直接的动机,普遍认为参与其中的职业医闹和参与报道的媒体是获益方;而在认为医闹的最终受害者选项中,整个医疗行业的医生、社会公众和当事医院医生占据前三位。具体见表3。
表1 医护和患者对医患纠纷认知情况
表2 医护和患者医患纠纷认知差异比较
表3 患者组对医闹的认知情况
2.3医师职业精神认知情况及其比较
2.3.1医护和患者医师职业精神认知。
847名医护中听说过《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的占44.5%;认为医师职业精神突出问题居三位的依次是:医疗技术水平不过硬(56.1%)、医药企业利益输送侵害患者权益(39.6%)、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33.5%);影响其提升的因素依次为:社会大环境(72.3%)、法律及制度不健全(68%)、医患失信(50.6%)、医师群体执业氛围影响(59.3%);认为提升其最有效的途径是:医护自觉(16.4%)、医疗行业自律(33.5%)、法制化监督(47.9%)、患者监督(2.2%)。
居民中认为医师职业精神当前突出问题居前三位的依次是:不将患者利益放首位(67.6%)、医疗技术水平不过硬(50.4%)、出现医疗差错不告知患者(50.1%)。影响医师职业精神提升的主要因素是:法律及制度不健全(57.2%)、医师群体执业氛围影响(53.7%)、社会大环境因素(41.6%)、医患失信(40.6%);认为最有效的建设路径是:医师个人自觉(23.3%)、医疗行业自律(33.6%)、法制化监督(40.7%)、患者监督(2.4%)。
2.3.2医护及患者的医师职业精神认知比较。
对医师职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医护组首选医疗水平不过硬,患者组首选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影响医师执业精神提升的主要因素,医护组认为是社会大环境影响,而患者组认为是法律及制度不健全。两组认知差异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分别是:医师职业精神现况评价、医师职业精神建设路径和医师价值体现。具体见表4。
表4 医护及患者医师职业精神认知差异比较
2.4医患纠纷对医师职业精神影响的认知及其比较
医护和患者组均认为医患矛盾加剧、媒体渲染和司法及行政处理不公是影响医师职业精神建设的主要因素,且两人群认知差异的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具体见表5。医护和患者组均一致认为提升医师职业精神依靠政府投入保障、尊重患者和社会宽容是前提和基础。但促进医患和谐实现上,医护组首选政府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服务供给。
表5 医患纠纷对医师职业精神建设影响认知差异
续表
3 讨论
3.1医患间医患关系认知存在显著差异,普遍担忧医患关系持续紧张
本次调查中医护组认为当前医患关系很好的仅占4.4%,患者组认为当前医患关系很好的仅占6.6%,从侧面反映了医患双方对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共同担忧。
医护和患者组认为医患纠纷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或不清楚的比例相当,既表现出双方主观上的良好愿望,又表现出对纠纷不可避免的怀疑。医患纠纷归责上,医护组普遍认为双方均有责任但主要在患方,患方组大多认为双方均有责任但主要在医方,说明医患间对纠纷责任想当然的相互指责和先入为主的责任推脱。医护组认为纠纷处理上偏袒患方居多而体现公正处理的不足1/3,且最不公正的因素为社会舆论干扰;患方组认为纠纷处理上偏袒医方居多而体现公正处理的同样不足1/3,且认为最不公正的因素几乎涵盖了医患纠纷处理的各环节,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对突出,反映了信息不对称下处于劣势的患者组对纠纷处理的信任危机和公开透明的诉求。
医患纠纷的解决上,医护组偏重于选择司法和行政路径,患者组倾向于理解和尊重医生,尽管双方各偏一方,但患者组并不抵触排斥医生,这正是医患纠纷化解的基础。因此医院应树立“最好的判决不如最差的调解”的理念,本着相互理解和尊重,公开、公正和透明地开展医患有效沟通,在优化处理机制的同时妥善应对。
3.2医患纠纷应对态度主观性较强,主张对医闹需综合治理
在医患纠纷的应对与处理上,医护组更相信司法、行政及医院能够公平处理,而患者组相信司法、行政和医院能够公平处理的不足一半,甚至对整个医疗行业怀疑,可见双方均存在主观判断,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患者的非理性和盲目性,说明医患信任不是仅靠医院、医护和患者以及家属就可以简单构建。两人群对医闹产生的原因、态度、消除策略的认知上有显著性差异,医护组将医闹产生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医疗体制原因、新闻负面报道影响和患者积怨较多,患者组主要集中在医院久拖不决和卫生行政部门偏袒医院;医护组强烈反对医闹者居多、认为是患者不合理诉求较多,表现出医护人员对医闹行为的愤怒;患者组理解但不支持居多,支持、强烈反对较少,说明患者组对医闹态度模糊。尽管患者组能够意识到医闹的最终受害者是整个医疗行业的医生群体,甚至波及社会公众,但同时认为医闹最直接的动机主要是争取更多赔偿和迫使医院妥协,这与其认为的医患纠纷造成最大影响是生命健康损害和精神损害而不是经济损失相悖,说明纠纷产生前后患者及家属的态度形成强烈反差。
医护和患者组均对依靠公安部门打击以消除医闹持怀疑态度,说明医闹并不能简单依靠行政手段就可以轻松化解。在消除患者医闹策略上,医护和患者组普遍希望政府综合治理,但患者组同时希望医院和医生自律,可见防止医患纠纷的激化更应注重社会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尤其是依靠法律制度设计加以预防和处置更具有合理性。
3.3认可医护人员价值,强调依法监督和行业自律以及强化医师职业精神建设
医护组和患者组对医师职业精神的现况评价均认为一般,极端的评价并不是主流。在影响医师职业精神提升上,医护组主要归咎于社会大环境因素和法律及制度不健全,其次为医患失信和群体执业氛围影响;患者组则认为主要是法律及制度不健全和群体执业氛围的影响,其次是社会大环境和医患失信;在建设途径上,均认为应该依靠法制化监督和行业自律;而不是仅通过医师个人自觉或患者监督可以实现。反映出当下医护组和患者组对医师职业精神的普遍反思和担心。
医护组认为其价值的体现主要在社会价值实现和就诊患者满意,并指出国家医疗保障有力、患者尊重和宽容的医疗氛围是外部保障;而患者组更强调医护价值是使患者就诊满意,其次是社会价值实现,说明患者组对医生劳动价值的认可和期许。
医护组主要担心医患纠纷影响当事医护人际关系、个人晋升和薪金收入降低,反映出医院在医患纠纷发生后以科室和个人惩戒为手段的应对措施造成了医际关系紧张,致使医护更加注重个人保护、技术更趋向保守,甚至动摇其职业信念,而强化医患沟通和提高医疗技术等有效的预防纠纷措施并未成为首选。医护组对发生纠纷后患方应有的态度上要求理解和尊重医护、相信公平处理、尽可能沟通协调解决和患者应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反映出医护对医患纠纷处置上的一厢情愿。
3.4强化医师职业精神建设有利于促进医患和谐,应切实加强
医护组听说过《医师宣言》的占44.5%,并认为当前医师职业精神突出表现在医疗技术水平不过硬、医药企业利益输送侵害患者权益、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患者组认为主要集中在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医疗技术水平不过硬、出现医疗差错不告知患者;尽管两组间略有差异,但对医疗技术的要求却是一致的,说明目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仍是重中之重。同时,医护组能够意识到医药企业利益输送侵害患者权益和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反思难能可贵。
近年来,在寻求医患纠纷解决之道方面,除法律制度建设之外,人们普遍对医德规范寄予了厚望,同时作为医德规范重要内容的医师职业精神日益受到重视。欧美国家已建立了《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其内容包括尊重患者、置患者的利益于首位、行业自律和通过专业培训达到技术胜任等21世纪医学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医师群体和行业向社会的承诺[1]。中国医师协会2005年正式签署加入《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时也认为医师职业精神不仅是行业自律的体现,也有助医师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均自始至终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2]。实践也表明医师的职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态度三者共同构成了职业精神的核心[3]。研究表明医师职业精神既是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因素,在医患纠纷预防和应对中也至关重要[4],我国现代医学职业精神的构建正在起步[5],因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和医护应切实加强医师职业精神建设,提升自身素质,有效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缓解医患关系的持续紧张。
尽管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复杂,甚至其中社会学因素大于专业技术因素[6],但缺乏“有效沟通”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已成为共识。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在一定范围和幅度内积极妥善予以应对和处理,而不应演化为非常态的医患暴力。虽然转型期“医患信任”表现出了一定的事前性、临时性的和脆弱性,但无论从医患的契约关系还是从信托关系上思考,医方都应该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医师职业精神教育,包括重视生命价值观、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加强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感教育等[7],更要从关心理解患者的角度学会与其沟通;患者也应理解“医疗风险无处不在”的常识和医学局限性,理解和尊重医生,理性解决医患争议;媒体应注意其医学专业知识不足的偏差对医患关系恶化的推波助澜[8];政府应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合理的医患合作与博弈规则,营造医患纠纷理性应对和合理妥协的社会氛围,减少医患纠纷的激化,全面促进医患和谐。
[1]万学红,吕小岩,郑尚维.医师职业精神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0,10(4):376-378.
[2]许志伟.医患关系的本质:医生的专业视角及其伦理意蕴[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5,26(2):5-8.
[3]马晓丹,刘志飞,闻德亮.影响我国医师职业精神的因素[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2):193-194.
[4]常舒雅,姚华,尚婷. 国内外医师职业精神研究现状与发展方向综述[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5):821-823.
[5]袁蕙芸,崔文彬,陈佩.上海部分医院医师职业精神现状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5):588-591.
[6]明廷强,邢鲁勇.我国医患纠纷的成因及其对策[J].齐鲁学刊,2008(5):107-110.
[7]刘志飞,马晓丹,闻德亮.浅析如何在医学院校阶段培养医学生的职业精神[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6):60-62.
[8]颜婕.医患关系若干现象的思考[J].医学与哲学,2012,33(9A):55-57.
〔编辑曹欢欢〕
Research on Cognitive Differences in Medical Dispute and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between Medical Personnel and Patients
WUQile1,ZHAOCunxi1,RENBailing2,YUYuewu3,SUNXiaomin4
(1SchoolofPublicHealth,AnhuiMedicalUniversity,Hefei230032,China,E-mail: 1141001598@qq.com;2AnhuiProvincialHospital,Hefei230001,China; 3AnhuiProvinceHigherPeople′sCourt,Hefei230031,China;4SchoolofLaw,TongjiUniversity,Shanghai200092,China)
Objective:To understand the cognitive differences and its influential factors of medical dispute and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between medical personnel and patients, and further to provide evidenc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medical dispute. Methods:In the case of quality control, we surveyed on the cognitive of medical dispute and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in medical personnel and patients using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Stratified cluster sampling method was used in this study, which recruited 847 medical workers and 577 patients. Data analysis was conducted with SPSS 16.0.The two sample rates were compared using Chi squaretest (α=0.05). Results:There is a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ce in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evaluation, dispute prevention, dispute responsibility, fair treatment,impact on the doctors and patients, causes of medical disturbance, attitude tomedical disturbance, medical disturbance elimination,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evaluation, improvement approach, and the physician′s professional value between the two samples, having a direct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Conclusion: For medical personnel, they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and establish effective mechanism to prevent medical dispute. For patienes, they should understand, trust and respect the doctors, and solve medical dispute rationally. For government, they should establish a reasonable mechanism for the settlement of medical dispute, create a rational atmosphere responding to the medical dispute, and reduce the intensification of medical dispute.
Medical Dispute; Cognitive Difference; Physician′s Professionalism
北京大学医学部中美医师职业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医患纠纷应对与处理对医师职业精神的交互影响”(编号:PUHSC-MPC1304);安徽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医疗风险管理与防范机制研究”(编号:11020503048)
,E-mail: zhaocx1972@163.com
R192
A
1001-8565(2016)04-0562-06
2016-12-31〕
2016-03-29〕
doi:10.12026/j.issn.1001-8565.2016.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