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侥幸心理害了我”
——来自高墙内的忏悔
2016-08-22桂生徐纪进
文|本刊记者 桂生 徐纪进
“当初的侥幸心理害了我”
——来自高墙内的忏悔
文|本刊记者 桂生 徐纪进
3月16日,天气有些阴冷。
走进白洋堤,巡逻的武警时不时走过。
这里是湖南省津市监狱。
穿过几道铁门,记者见到了在此服刑的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徐家山村村民彭福(化名)。
“以前觉得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没什么关系,这能出什么事?是当初的侥幸心理害了我。” 由警官从监舍带入谈话室,48岁的彭福说出了悔恨交加的一句话。
由于历史原因,毛家滩回维乡徐家山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一直持续了多年,村民“宁愿炸死,不愿饿死”“一百多年的传统产业是不可取缔的”等错误观念下,把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当成了一条致富路。
“非法生产不除,永无宁日!”2013年,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政府痛下决心,展开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并将徐家山村426个非法生产户列入了重点。
2013年4月15日,毛家滩回维乡一处私人鞭炮作坊发生爆炸事故,彭福被定为非法生产重点监控对象。同年8月22日,该地再次发生“8·22”爆炸事故,死亡5人。当地政府开展的一次整治行动中,彭福因一直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且家中私存大量黑火药被查。
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因有自首情节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考虑到犯罪性质,最终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彭福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获刑3年。
入狱后,彭福每天都生活在悔恨和自责的痛苦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既伤害别人也伤害到了自己与家人,确实不值得。”
说到这些,彭福有些哽咽,“因为我的错,让家人背负了太多的负担和耻辱。因为我,不知道老婆、孩子在别人前怎么去抬头。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父亲。”
一个家就像天塌了下来。服刑这段时间里,家里的一切都是由妻子支撑着。彭福说:“她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只能靠外出打工来勉强供儿子读书和家人生活。”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家山村支两委决定,每年都对这个家庭从经济上给予特殊的支持与照顾,直至彭福出狱、孩子毕业。
主管警官了解到彭福的情况后,也时常找他聊天,做心理辅导。
“因无知或一念之间触碰了红线,许多人在入狱后会有很大的自责情绪。” 主管警官表示,由于彭福认真改造、认识提高,本应今年9月刑满出狱的他再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