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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乐 我演了15年别人,我想做一次自己

2016-08-20劳劳

南方人物周刊 2016年25期

劳劳

余文乐的普通话说得好。当然没到能当播音员的那种好,也没顺溜到听不出是哪儿人。但跟通常香港人说普通话时咬舌头的发音和老停下来想词的风格比,已经是非常拔尖的,足够让对面的人停下聊天问一句:你普通话怎么这么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露出惯有的散淡无辜样子。

20岁出头时,余文乐做出道以来的第一份工作,去台湾拍摄电视剧《爱情白皮书》。十几年后,参加真人秀《我们相爱吧》,一向以松弛风格示人的余文乐聊起当年的痛苦:“我什么国语都不会说啊。我还记得我拿到剧本,抓着彭于晏,还有一个朋友,每一篇,每一句,一边拍戏,一边学。他们睡觉,我还在拼剧本。”他在台湾住了9个月,练就一口可以乱真的台式国语,“没关系”的“系”读一声,“你躺在这里会感冒啦”的“啦”带点嗲气。

现在,他的话里已经听不到软糯的台式气息。他能把“老炮儿”的儿化音讲得标准完美,会圆着舌头说“吃了吗”,典型京式发音。这不能简单归结为语言天赋,他也没有像当年一样被迫一句句刻苦练习。“我觉得是生活上有没有注意一些小的东西。”余文乐仔细思索着原因,“比如说我看《老炮儿》的时候,我记得有一些话没听懂。你会记住听不懂的那句话是什么,后来你慢慢在生活里听,发现原来挺多人在用,你慢慢会发现什么时候用这句话。回头再看一遍《老炮儿》,几乎九成的对话都能听懂。就是细节,有没有在生活上注意别人,我觉得很关键。”

余文乐的明星路开局漂亮。出道就是男主角,没经过从龙套到配角再到主角的苦熬。第三部戏就演了《无间道》里的少年陈永仁,年轻版本的梁朝伟。那个在卧底生涯中痛苦挣扎的警察,给他带来一片赞誉,仿佛梁朝伟的现在就是他的未来。他还以为,以后接的电影,都不会比这部差。

他还立下了众人皆知的豪言壮语“30岁前拿影帝”,金像奖、金马奖那种级别。真到了30岁,他手握一尊韩国富川国际幻想电影节影帝奖,提起当年的豪言,笑说那时候“很幼稚,很好笑”。路那么长,很难一直像开场一样顺利。

就像评价他的普通话一样,人们不常提到他的心思和努力。余文乐一直勤奋高产。他拍电影、拍电视剧、录唱片,出道15年参演电影五六十部。他演男一号、男二号、男三号……男十号也不介意。“因为介意这个没意思,太计算了,我不想为了男一号而男一号,不如在一些特别好的电影里面,只演一个小角色。”他在采访时说。

他觉得,我没有学过表演,那不如多拍,边拍边学习。他演各种激烈的角色:《军鸡》里的格斗少年,金发红眼,因被冤杀害父母而入狱,受尽世间凌虐;《第一诫》里的杂物科警察,与鬼缠斗,却被鬼附身,满盘皆输。他演各路黑帮分子,演刑警、交警、消防员、飞虎队员、拿钱收买线人的无能警察……

二十五六岁时,他向记者聊起自己很喜欢阿尔·帕西诺演的《疤面煞星》,记者问他:你想演这样的黑帮电影吗?很帅很man那种。他坚决回答:“不。演太多了。太多太激情的角色,心里面挣扎非常大,常常觉得很累。你要保持那个状态,很不容易。我现在只想演爱情小品。”爱情小品可不像一个有追求的演员的发展方向。这个种类太难拿奖,也很难在观众心头留下深刻印象。做到这些起码得是爱情大片吧,《泰坦尼克号》那种。

但是像预言一般,余文乐真的等到了他的爱情小品。《无间道》8年后,余文乐有了第二部代表作《志明与春娇》。他不再扮酷装狠、身世坎坷、内心忧郁。他穿他平常爱穿的仔裤、T恤、球鞋,看起来斯文,略有点沉闷,私下里逗趣,喜欢女生又不肯太过主动,可以贴心却不大愿承担责任。张志明成为“港男”标志,或者说,他可以代表的范围更广泛——都市里的年轻一代。

扮演春娇的杨千嬅评价余文乐:“他有自己的一套。可能他的爱情经验很丰富,所以他看到剧情就驾轻就熟,说什么对白可以迷倒女生,他都很清楚。什么字是多余的,他就会删减。什么应该多说一下,他会加。”

余文乐演了《志明与春娇》的续作《春娇与志明》,接下来还要演第三部《春娇救志明》。而他自己,那个被杨千嬅评为谈恋爱有一套的帅哥,越来越多向媒体说起他想结婚了。

他对外承认交往过的女朋友有4个,都结婚了。电视访问里被问起这个,他讪讪地笑:“我好旺别人,不旺自己。”再补一句:“不打紧,能旺别人也算是好处。”他参加真人秀《我们相爱吧》,开场就说他“想结婚,想有家庭,想有小朋友”。

我问是什么让他决定去参加恋爱真人秀,他回答:“只有一个原因,因为我发现,我过往15年都是在演别人的角色,我没有做过自己。没有对白,没有剧本,每一句话都是当下的第一反应,我反而觉得很不习惯。真的很难做,我想做一次自己,也只会做这一次。”

我们继续聊想结婚的话题。“天天想。”他回答,“可天天想的时候老天爷不会答应你,都是这样。”他说起了周星驰的《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面有一句台词:“世事就是这样,你越是急着找一样东西呢,它就偏偏不让你找到,你聪明的话,就根本别找,它就会自己慢慢地出现。”有时候,余文乐羡慕自己的妹妹,过着简单的生活,谈第二次恋爱就结婚,老公是他十几岁时就开始一起玩的好朋友。“他们俩天天日子差不多,很平凡,但就是很开心。”可有时候,他又想,如果真的让自己换成妹妹的命运,他会不会又嫌人生太单调了?“不会完美的。这就是命,每个人的缘分很不一样。”

余文乐的妈妈家有七个兄弟姐妹,爸爸家有两个兄弟姐妹。整个大家族过年聚在一起,有五六十人,热热闹闹。在他的ins和微博上,经常可以看到他发的家庭聚会照片。他说,对结婚生小孩很有憧憬,大概跟成长在这样的家庭很有关系。

但童年并不全是温馨回忆。父母忙着开工厂做生意,让他住在姨妈家,让他哥哥住在外婆家。每周六晚上,他都站在姨妈家门口,等待父母接自己回家,星期天晚上再哭哭啼啼被送过来。直到小学时他才搬回父母家。

余文乐和姨妈感情深厚。现在,他把姨妈的头像纹在手臂上。只要有人提到姨妈的去世,他很容易就眼眶潮湿。但他依然害怕小时候那种候鸟般的日子。“我结婚的话不希望我的太太工作,我希望她好好照顾小孩、家庭,照顾我。我出去一个人拼就好了。因为我小时候没有跟我爸妈一起住,所以我不想再这样子。”他在《我们相爱吧》里说。

小时候,余文乐很渴望下课后爸爸或妈妈来接自己,可是却只能看着其他小朋友被父母接走。“为什么人家有,我没有?”他用“不好”来描述和父母曾经的关系。妈妈哭得很伤心,因为要讨生活啊。小孩子并不理解什么叫讨生活,只觉得生下我又不理我。

那时,余文乐常听到父母因为工作和钱起争执。他们卖了房,为了让余文乐的哥哥去国外念书。余文乐也想去,妈妈说,钱都给你哥哥了。余文乐有些不开心,为什么哥哥能去,我去不了。高中时一个暑假,他走在尖沙咀大道上,有人问他要不要当模特,他第一反应是“我兜里没钱的,你不用找我”。对方说不用你拿钱。他再问,“真不用?报名费也不用?”后来就去了。他不想再从家里拿钱,他想早点出来工作。

父母的生意愈发不好,欠下许多外债。本来,他们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但正值余文乐入行,父亲不想影响他的声誉,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东西还债,包括他的手表。此时的余文乐,已经在工作中知道了讨生活的辛苦,他记住了爸爸的好。他对自己说,如果将来可以,我一定要回报他们。几年后,他买回了为哥哥上学卖掉的房子,也给爸爸买了手表。“我蛮骄傲的是,虽然我没有说很成功,但起码我都靠自己。”余文乐说。

今年10月,余文乐的个人服装品牌Madness将开第一家实体店,在北京三里屯。

“对别人来说就是最普通的一家店,但对我来说是挺重大的一件事。”余文乐说,“我真没想过,这辈子我会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其实做生意我都没想过。我只是一直追求我喜欢的东西,顺理成章一步一步走下去。”

2014年品牌创立时,公司只有3个人,包括他自己。现在有近30个人。余文乐说:“这速度已经很快了,不需要再快了。我怕很快出现的,很快就没了,我喜欢细水长流。”听起来很像张志明打动余春娇的那句标志性台词:“我们又不赶时间。”

Madness有个“疯狂”的名字。因为余文乐觉得“每个演员都是madness,演员就是一直在玩弄自己情绪的职业,好演员都是疯子”。但Madness的设计风格一点儿也不疯狂,颜色大都是低调的黑、白、灰、军绿、迷彩,样子宽松舒适,价格也十分正常。

“其实我没有想做潮牌,我只是想做衣服,只是想做自己喜欢的东西,并没有觉得我们的东西有多潮流。”余文乐说,“我不知道应该叫它什么,反正我喜欢这样的东西,我就做出来。如果今天很流行的东西我不喜欢,我一定不做,即使你告诉我它会爆卖,那跟我没关系。”

有人问他是不是只挂个名,他不回答。“为什么不回答,因为这根本是废话。第一件到第一百件都是我来设计的。我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我希望结果告诉你一切。”

Madness的网店每次发售新品都会被瞬间抢光。余文乐的ins,每一条的前几个评论都有卖仿货的扑来打广告:“同款潮鞋加微信”、“世界名表1:1顶级复刻”……某种意义上,也算印证他的潮流形象深入人心。

他的微博签名是“一個嗜好太多能力太小的普通人”。他确实有太多嗜好,最著名的是打篮球。中学时入选香港青年篮球队,主打控球后卫,差点儿成了职业队员。2010年拉着当年的港青队球员组建了业余球队横洲工业,四处参加香港本地业余球赛。他还喜欢旅行、室内设计、建筑、绘画、家具、陶艺……“可能因为这样我才能当一个演员,对每样东西都觉得很好奇。”

最近,他又对衣服的面料产生了好奇。面料从何而来?怎么织?如何水洗?为什么这个贵?为什么那个便宜?非常复杂。“跟做老板没什么关系,只是自己喜欢。我这一年学会了很多。”

每一样喜欢的东西他都想研究得透彻。每一样都占很多时间。“所以说是能力太小的普通人。”他如此解释。

现在,他依然穿高中时偶然派给他的6号球衣,而且“乐”跟“六”在粤语里发音近似,他拿“666”作自己的代表数字。中学同学依然是他重要的朋友圈,甚至小学同学也有。余文乐说:“我不喜欢太多的改变,因为我生活上已经面对了很多的改变。每天面对太多人,每天要做很多事,所以能不变的我都不喜欢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