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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音乐的教学方法

2016-08-19朱红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31期

朱红

摘要:体育音乐的教学方法的筛选与使用是基于对体育音乐教学目标与任务、教学特点、教学途径及教学活动内部关系的认识,并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及其分类特点提出来的。本文只针对其中具有一定特色和使用价值较高的典型教法进行阐述。

关键词:体育音乐;主题教学法;表情练习法;形体律动法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1-0007-02

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标任务、依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学习的特点所采用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它是教师的教授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法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得到整合与统一的表现形式。体育音乐教学的目的不仅在于掌握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实现艺术教育的目标和任务,而且与一般音乐教学的区别在于具有为体育实践活动服务的专业化目标和任务。

体育音乐教学的特点决定了实现体育音乐教学的途径,一是理论学习的方式;二是实践练习的方式。这样就构成了以体育音乐理论指导体育音乐实践活动,二者又共同服务于体育实践活动的体育音乐教学活动的内部关系。

一、主体教学法

主体教学法是指通过学生主动性学习获取知识的方法。它是与教授法比较而言的。主要是由教师提出学习目标与任务、学生直接感知学习材料、分组讨论、教师指导四部分组成。

1.学习目标与任务: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提出具体的达成目标、方法、策略、形式和要求等。提供经过精心筛选的认知材料(最好是声像资料)。

2.学生根据教学要求提出具体的达成目标、方法、策略、形式和要求等,直接感知教学材料。

3.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学生将自己感知的结果进行交流,并通过交流达到相互补充和印证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并确定一至两名学生为代表参加全班范围的交流。教师轮换参与各组的讨论并给予适当的启发和引导。

4.组织交流:由各组推选的代表交替发言,对交流中产生的不同看法,应由其他同学进行补充发言,或重新讨论争议性较大的问题。

5.教师也针对学生的共同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以此对学生产生“暗示”和“诱导”作用。使学生的共同认识逐步达到教学目标和任务的要求。

此种方法适用于乐曲的风格、思想感情、音乐体裁的辨别和音乐欣赏等教学。使用时应注意: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在于对教学情境的精心策划与设计;对认知材料的性质与认知方式(技术含量)的把握;在实施过程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特点以及激发、诱导、暗示、分析与归纳等教学技巧的运用等。

二、表情练习法

达尔文在《人与动物的表情》中指出“人的情绪和表情是紧密相连的,人的某种情绪会表现出相应的某种表情”;《礼记·礼运》说:“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可见,表情是喜怒哀乐的情感表现或心理活动,表情是情绪、情感的外在的表现形式。为此,人常常可以通过调整表情来改善情绪。表情练习法就是建立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体育竞赛和表演中特定面部表情的练习,可以达到增强情感表现力和感染力的良好效果。

由于音乐表现的内容、风格不同,因此所表现的情感也不同,而不同的情感用不同的外部形态,即面部表情表现出来,有助于领会音乐的内涵。通过丰富的面部表情,又可以透视一个人的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因此,人的面部通常被看作是人的情感变化的一面镜子。人的表情变化都是在面部的眉、眼、嘴、鼻的动作变幻上体现出来的,它是人体中最富有表情、最生动的部位。而它们又是由面神经支配的器官、肌肉等一系列复杂的运动来完成的,因此具有可塑性。如:喜悦的情感,它的面部表现形式就是笑,笑有含笑、微笑、暗笑、嘲笑、爽朗的笑、粗野的笑、文雅的笑、诚实的笑、赞美的笑、会心的笑、宽解的笑、勉强的笑等多种形式。这些经过人们长期实践所总结和积累的“经验”在绘画、戏剧、舞蹈及相关表演艺术领域早已广为人知。采用表情练习法提高表演者的情感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应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1.对表情符号的认知与鉴别:表情符号具有多类型和群组性的特征,多类型是指“喜、怒、哀、惧、爱、恶、欲”等多种感情,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别性;群组性是指在同一类情感中具有相近意义的多种表现形式,如前边提及的喜悦的情感和笑的不同形式。而艺术体育项目中所表现的情感、情绪都是具有积极性情感的特点,这就表现在对情绪表现范围上具有“限定性”。因此,对特定情感的认识和辨别不同情感的表现方式是运用情感练习法的前提条件和进行實践活动的基础。

2.表情练习法的方式:表情练习法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指定内容的练习,另一类是对非指定性内容的练习。但不管哪一类练习都可以采用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或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教学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分组或个人的。教学的目标与任务既可以是具体性的也可以是宏观性的,具体的教学目标体现在对艺术体育专业领域内特定情感与对象的模仿,宏观性的教学目标是指为培养学生的模仿能力,对现实生活中各种情感与对象的模仿。此阶段应注意加强对学生“体验”心理的积累和练习成果的交流,这将有助于学生思路的拓宽、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形成。

3.应用环节:应用环节是指学生将模仿练习的成果应用于专业实践之中。专业实践是指各种不同的运动项目,如体育舞蹈包括摩登舞和拉丁舞两大类,这是两类风格差异很大的舞蹈,其中所涵盖的十个舞种又各具特色,如何使学生的表情模仿能力与不同运动项目所要表达的“情感”相契合,体现着教学的出发点与最终目标。运用时应注意:由于学生的模仿练习是源于对音乐情感的体验,所以在选择音乐时,应力求使音乐的“难度”与学生已掌握知识的水平、心理活动水平相一致;选择的音乐应具有鲜明的特色;是学生较为熟知的或是与学生专业活动相联系的乐曲。表情练习法主要适用于提高学生艺术表现力的初级阶段。

三、形体律动法

形体律动法源于19世纪后期法国音乐教育家弗朗西斯·德尔萨特创建的“表情体系”和20世纪初瑞士音乐教育家埃米尔·雅克创建的“优美节奏教育”。音乐训练与表现力的训练是通过律动练习,使音乐直接作用于人体,利用身体的变化来体现乐曲的内涵,把听觉艺术的音乐转变为一种利用身体来表现音乐的视觉艺术。音乐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艺术修养、培养音乐的节奏韵律感和对音乐的分析能力,用体育的动作来表现音乐的节奏,提高身体动作与音乐协调配合能力,培养学生运用身体表达内涵的艺术表现力,并能促进学生个性、气质的发展。形体律动法是训练学生身体表现力极为有效的方法。

形体律动训练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学习层次,每个学习层次之间构成“递进”关系,即前一个层次的学习为后一个层次的学习奠定基础并创造有利的条件。

1.引发律动的方法:引发律动的方法是初级律动训练所采用的方法。埃米尔认为节奏是音乐的脊骨,节奏的本质要义在于它是事物运动的方式。因此它亦是各种艺术的基本要素,没有节奏便没有了艺术。而身体是节奏体验的第一位载体,节奏与生命的关系最近。将音乐训练变成一种获得表情的手段,从而使受教育者接触到艺术的本质。引发律动的方法就是利用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运动体验,以及他们对周围熟悉事物运动方式的经验,作为引发学生进行律动学习的媒介。其身体活动的方式主要是以“重现”或“模仿”已有的经验,目的是通过“重现”和“模仿”,引发学生自身的律动“经验”,使学生在自然状态下完成对“节奏”的体验并倾注更高的热情。这是一种很直接却很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培养表现力的初级阶段。

2.示范模仿的方法:在动作反应的要求超出日常生活经验的范围,并转移至对特定的学习对象(教材内容)进行模仿时,示范模仿的方法往往是必不可少的。教师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切记所提供给学生的“范例”只是一种“导向”性的示范,其旨在向学生提供一种思路、策略和方法,也就是说,提供这种示范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更快、更好地理解某种新的创造性反应的要求,获得“间接”活动的经验。学生是在获取间接经验的基础上展开自身的实践活动,并形成自己的“学习经验”。现代人体科学研究的代表人物鲁道夫·冯·拉班认为“力效”担负着动作的内容,并赋予动作以表现性。动作“力效”的变化与组合,可以形成动态节奏片断。可向文字语言学那样由单词通过语法结构组成句式那样,形成非言语的动态句法、传情达意。由此可见,律动训练一是指向肌肉活动的方式;二是指向多项肌群、多种方式所构成的时空结构关系。由此构成示范模仿活动的四个主要环节,即教师示范教学、学生进行材料准备、学生实践模仿活动、师生针对模仿“结果”所进行的评价活动。这种方法适用于专业学习的基础阶段。

3.风格表现法:风格表现法体现着律動教学进入高级层面的教学阶段。风格表现法是指学生将对特定的音乐风格的交流和体验所形成的内在“情感”通过形体语言进行表达的过程。其活动具有心理层面与实践层面相结合的综合特征。其中,学生与音乐作品之间的交流方式、交流程度和质量及其运用形体语言的程度与质量是贯穿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采用这种方法的目的,不仅在于要学生对音乐做出正确的反应,看到正确反应的多种可能性,借此发展学生的探索、创造意识和技能,还要通过身心和谐的活动方式培养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风格表现法与示范模仿法具有相同的教学环节,即包括教师示范教学、学生进行材料准备、学生实践模仿活动、师生针对模仿“结果”所进行的评价活动四个环节,但区别在于教师所提供的“示范”是针对“情感”与“形体语言”相融合的具体方式、方法与手段。此方法适用于高年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