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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十二五”成绩 谋划“十三五”发展建设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核应急体系

2016-08-17

国防科技工业 2016年6期
关键词:十二五应急规划

总结“十二五”成绩 谋划“十三五”发展建设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核应急体系

“十二五”国家核应急工作成就斐然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部署的主要任务有效完成,核应急工作取得整体进展,有效保障和促进了核能事业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应对涉核突发事件。2011 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7级特大核事故,我国第一时间启动国家核应急协调机制,有效开展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监控、权威发布、辐射监测、口岸管控、应急保障、履行国际义务和开展核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稳定了社会,安定了民心。2013年4月四川芦山发生强烈地震,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加强隐患排查,进行有效应对和防范。2013年、2016年朝鲜进行第三次、第四次核试验,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部门立即组织实施辐射监测,搜集研究有关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开展科学评估,向中央提出决策建议。

持续推进“一案三制”建设。各级核应急组织持续不懈推进核应急预案、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国家、有关省(区、市)和军队出台核应急规章、制度、规范50余部。国家核应急协调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各级核应急组织机构普遍加强。

不断加强核应急能力建设。按照积极兼容、资源整合、专业配套、军民融合思路,建设与核能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能力。启动中国核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国家核应急响应(指挥)中心与67个部门、单位实现了互联互通。

精心组织实施“神盾”系列等核应急演习演练。辽宁、福建、广东、广西、浙江、海南等省(区、市),会同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分别组织了红沿河等核电站相关机组首次装投料前场内外核应急联合演习。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织实施了“神盾-2015”国家核应急联合演习,27个成员部门在全国多地同时参加这次演习,规模达1900余人。

谋划“十三五”时期国家核应急工作

5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了《“十三五”国家核应急工作规划》。该《规划》将作进一步修改,经成员部门会签后,拟于今年6、7月份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名义正式发布。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兼国家核应急办主任、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王毅韧就《规划》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做了说明。

王毅韧介绍说,组织制定和实施国家核应急工作规划和计划,是国务院赋予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和国防科工局的重要职责。围绕这一职责,按照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在总结“十二五”工作、分析“十三五”形势的基础上编制了这一《规划》。

他强调,《规划》的编制是全系统共同劳动的成果。一年多来,《规划》经历了课题研究、提纲设计,组织撰写、多次修改,征求意见、形成共识等阶段。每一个阶段,协调委成员单位、省(区、市)核应急机构、涉核单位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今年初以来,两次正式征询了各方面的意见。

王毅韧指出,《规划》编制过程中注意体现了“四性”。

创新性: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核安全观等一系列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福岛核事故后国际国内关于核应急工作的新理念、新倡议、新要求体现出来。

全局性:作为一部国家专项工作规划,既着力体现核应急各项工作整体覆盖面,也体现以国家层面为主并兼顾对省(区、市)和核设施单位工作的部署要求。

系统性:编制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核应急工作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看待,既有对总体系的设计,也注意对具体工作体系的划分。

指导性:《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底线思维,着眼形势发展要求提出任务,针对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工作,同时尽可能体现对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做好核应急工作的总体指导。

王毅韧称,《规划》对“十三五”任务做了重点描述和部署。《规划》总结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核应急工作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在此基础上,围绕建成与核能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体系的总目标,从推进核应急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核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核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优化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注重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促进核应急科技创新、加强核应急演习演练与培训、拓展核应急宣传和公众沟通工作、深化核应急领域国际与地区间合作与交流9个方面部署了“十三五”期间国家核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国家核应急工作总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核安全观和建设国际核安全体系等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军民融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工作,建成适应我国核能事业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核应急体系,为促进核能发展,实现国家安全、环境安全和人民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核应急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立法工作,修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二、完善核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是加强预案管理,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好相应的预案。

三、加强核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重点是以国家核应急响应(指挥)中心为中枢,实现全系统互联互通。

四、优化核应急救援体系,重点是建设并保持与核能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能力,建成中国核应急救援队。

五、注重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重点是健全完善国家级、省级、核设施单位核应急技术支持能力。

六、促进核应急科技创新和装备研发,重点是依托各部门和专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推进核应急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成核事故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推进核应急救援所需的专用装备设备研发,鼓励引导核应急产业创新发展。

七、加强核应急演习演练与培训,重点是持续抓好国家核应急联合演习,开展场内外核应急联合演习,持续开展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各级核应急水平。

八、拓展核应急公众沟通和宣传工作,重点是组织好全国性核应急宣传和科普工作,稳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深化核应急领域国际与地区间合作与交流,重点是履行好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拓展双边和多边交流,不断增强我国核应急工作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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