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是我戒不掉的迷恋
2016-08-16王丹枫
王丹枫
书店,不只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存在,更是一个人与书结缘的地方,是慰藉心灵的荫庇之地。在书店里,演绎着一场场人与书的美丽邂逅。捧着一本书,任思绪穿行在满纸烟岚的字里行间,那时候一个人就是整个世界。一个爱书之人,注定要与书店一生交谈,和书店抵死缠绵。
无论时光怎样流变,在所有爱书人的眼中,书店,永远是一帧百看不厌的风景。
为什么爱逛书店?一时叫人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其实也讲不太清楚,只是没来由地喜欢,那股热度亦不随时间的消逝而减退。平时,在路上遇到一家书店,总有进去兜一圈的冲动,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习惯,戒不掉的。这种情愫就跟经营书店十七载的美国作家刘易斯·布兹比所说的那样——“书店就是如此危险的情人,明知不可以,也无法平复爱书人不断牵动的非法温柔”。
于巷弄深处偶遇一家古旧老书店,绝对是一等一的清福与惊艳。那时,本以为这条巷弄跟刚刚逛过的那条巷弄别无两样,可就在你意兴阑珊时,一家书店站在巷尾对你含情脉脉地微笑,那恰比戴望舒《雨巷》中逢着了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娉娉婷婷,百媚千娇,魂儿都被掳走了。
在旧书店里徜徉好比是在跟老时光叙旧,店内静谧安然,心底却轰隆隆的,空气里弥漫着微醺的书香,触摸那些磨损的书脊,好像在晚秋的黄昏里遇见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时激动失控,甚至湿了眼眶。
我一直深信,缘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爱书之人,跟书店都有一段缘分。
印象中,踩着深浓夜色在街区散心,不期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家透着暖色灯光的书店,就觉着它好温柔,等回过神儿来,发现自己已在书店的一角翻书了。阴翳顿时一扫而光,心里亦随着这暖光也亮堂堂的。那情形,仿若回到了从前,晚上家里有人未归,母亲总会点亮檐下的那盏灯,希望照亮亲人回家的路。“是谁传下这行业,黄昏里挂起一盏灯。”只因万圣书园墙上的这句话,我成了这家书店的“铁杆粉”。
爱上书店,是戒不掉的迷恋。被一家书店吸引,有太多种理由,或许是它的小清新勾起了你青涩的回忆,或许是它的文艺范触动了你的文学梦,抑或是它的欧派格调为你打开了看世界的天窗……很多时候看见成堆成排的书,只是满心欢喜,就是这么简单。其实,爱上书店的人都有相通之处,都专注于对文字的信仰,甚至都极有可能修炼成骨灰级“恋书癖”。
在一家气质与你的格调高度吻合的书店消磨时光,会有一种梦想照进现实的不真实感。曾经去过一家书店,它隐居在一个村落的老祠堂里,被白墙黑瓦的古民居相拥着。村外是绿意葳蕤的稻田和桑树,踩在斑驳纵横的石板路上,巷子里沁着一层稀薄的雾霭,两面的墙壁上覆满了青苔,到处是岁月溜过的痕迹。踏进书店仿若时光倒流,置身在这旧时富人的宅院里,一排排的书架紧贴祠堂的两围,中空有一天井,别有洞天,阳光、雨露和星辰常来做客的。能够想象黄昏而至夕照洒泼下来的华美,待天黑月明时,书店里亮起一盏盏橘黄色的灯,天井上空是蓝盈盈的天幕,雕栏画栋下的古朴书店呈现出亦真亦幻的人间仙境,想必五柳先生的桃花源也不过如此?
当一家书店开门迎客时,世界的其他部分也随之而来,只要有心,你总会在书店内外捡拾到惊喜。爱书成疾,每天手里不抓一本书,总觉得怪怪的。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书店始终会是我慰藉心灵的荫庇之地,此生注定了要与书店生死交谈,和书店抵死缠绵。
(选自《时代发现》,有删节)
【赏析】
“铁杆粉”“恋书癖”“生死交谈”“抵死缠绵”,文中这些颇具分量的字眼、引用的中外作家话语,以及书店故事,全都诠释着文章的中心:书店是“我”戒不掉的迷恋。如此痴迷书店的爱书之人,他笔下流淌出来的文字,又怎能不清纯、透明、真挚呢?在作者情真意切的叙述中,一个爱书人的形象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与作者有了心灵的默契,对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心驰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