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工人之一
——中国古代的工人
2016-08-16豫秦
■文/豫秦
话说工人之一
——中国古代的工人
■文/豫秦
制造工具、从事劳动,将人与猿区别开来。人类进化的历史,也是人类物质劳动进行的历史。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国手工业开始诞生并发展,手工业工匠们在中国历史上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从元谋人、蓝田人到母系、父系氏族社会的原始社会,从旧石器时代的打制石器开始,经历以农耕、制陶、打磨石器、饲养家畜为标志的新石器时代的发展,逐渐形成制陶业、石器制作业、玉器制造、纺织、金属铸造、木作等手工业。这种手工业生产以氏族社会为单位进行。上至氏族首领,下至普通成员,都是工匠。如“神农身自耕,妻亲织”。《淮南子•氾论训》记载“伯余之初作衣也,緂(tan,三声)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
夏商周以来,随着社会分工以及私有制的日益发展,手工业生产开始与农业分离,手工业者开始与普通氏族成员分开,有特定资格,备受尊敬与礼遇,享有一定的经济政治权力。如《考工记》即载“夏后氏上匠”。尚即上,“尚匠”即强调“尊匠”。《夏书•胤征》(yin,四声)记载“工执艺事以谏”。因而清代学者孙诒让即指出“王者受命,必易器械,故制器之宫所尊尚。”到了商代,设立“司工”,专门管理工匠群体。周代的手工业发展迅速。《考工记》记载“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百工”即开始被用来称呼这些工匠。《左传》中则记录有“百工献艺”。与备受尊崇的这部分手工业者不同的是,手工业者群体的组成中,还有一部分地位低下的奴隶。此外,私人手工业者也开始出现。如《论语•子张》即记载“百工居肆,以成其事”。
进入封建社会,官营工矿业中的工人、手工业者群体,个体工匠,成为中国古代工人群体的基本组成。在官营工矿及手工业作坊中,工匠服役于官家,称为官匠。其有诸如工师等专门的管理人员。如《礼记•月令》记载“命工师效工,陈祭器,案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 在私人工匠群体中,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个体手艺人,一般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单位。在这一群体中,有本来就从事农业与手工业生产的家庭,随着农村向市镇的发展,在生产中逐渐以手工业生产为主的手工业者群体。一类是手工业作坊,作坊主雇有雇工从事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分工。这些手工业者群体,除一部分在农村同时从事农业生产者外,大部分居住于城镇之中。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到了明清时期,城镇手工业者日渐占据主导,推动中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特别是约从明代后期开始,中国社会内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手工工场、包买商等资本主义萌芽。在这种生产关系下,初步形成了一支雇佣工人队伍。其从封建农耕行业中分离出来、通过在城镇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如清代雍正年间苏州有砑(ya,四声)布为业的工匠1万多人,“家住江南、江北各县”、“皆系外来单身游民”。妇女、儿童也加入手工业者群体。清代《吴江县志》在描述明中叶后吴江的纺织工匠时,记载到“贫者皆自织,而令其单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日夕治丝,故儿女自十岁以后,皆蚤暮拮据以其口。” 其通过“父子相传,师徒相授”的方式,传承技艺。但在技艺传承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唐代元稹《织女词》中即有“东家白头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这支工人队伍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与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失去独立生产经营手段和人身依附关系,只能依靠出卖自己劳动力维持生计的人。这部分群体有基本的人身自由,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这使其不同于从事封建性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的人。这些人不同于那些可以出卖自己产品为生的独立手工业者。他们受雇于资本,为雇主生产剩余价值。尽管与17世纪前后西欧各国工场手工业的工人比较,尚处于原始阶段,但其在生产时,受作坊主指挥,有一定的劳动分工与协作,其所具备的雇佣型等特点使之开始具备现代工人的一些特点,特征鲜明。
与此同时,工人这一词也开始出现,其含义即指从事各种技艺的工匠。如《荀子•儒效》载 “设规矩,陈绳墨,便备用,君子不如工人。”秦汉后,类似词语开始变得常见。如《宋书•隐逸传•戴颙》(yong,二声)记载“宋世子铸丈六铜像于瓦官寺,既成,面恨瘦,工人不能治,乃迎颙看之。”《旧唐书•文苑传下•王维》载“禄山宴其徒于凝碧宫,其乐工皆梨园弟子、教坊工人。”《红楼复梦》第六回写到“老刘领着工人将旧桥基石起了一块。”与工匠关系密切的工徒等相关称呼也开始普遍出现。如《魏书•李孝伯传》记载“此城内有数州士庶,工徒营伍犹所未论。”《元史•河渠志三》描述“鲁神色不动,机解捷出,进官吏工徒十余万人,日加奖谕,辞旨恳至,众皆感激赴功。”此外还有匠氏、匠役、工师等称法。
手工业者工匠的精湛技艺在历代受到称赞。如《诗经•卫风•淇奥》描述工匠加工玉器时一丝不苟的态度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工匠的娴熟技艺与工作经验也影响到时人思想。如孔子在弟子子贡请教他关于如何施行仁政的问题时,即指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孟子则提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工匠群体,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原始工人,既受雇主的剥削,还有官府、行会、包工头等各种封建势力的压迫,生活艰辛,因而逐渐形成反抗意识与组织思想。如万历31年(1603年),北京西部一煤窑因为官府苛索矿税,导致矿工们到京城请愿,队伍“填街塞巷,持揭呼冤”,朝廷甚惊恐。乾隆六年八月,清政府铸币机关户部宝泉局匠役因炉头“履年侵扣工价,一起停炉鼓铸”,一些厂匠还上房呐喊,抛砖掷瓦。为了进行反抗,一些手工行业的雇佣工人从雇主操纵的行会中分离出来,建立自己的行会或是帮口组织。清代小说《乾隆游江南》,“这西家行,都系手作,单身汉字十居七八,争强斗胜,惹祸踊跃。一经有事,东家亦不敢组织。否则即上会馆知照通行,不接这家字号生意”。西家行出现后即与东家行进行斗争与博弈。雇工组织的发展对于中国现代工人与工会产生、创建及其开展的斗争也起到一定的历史继承的影响。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