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问题以及应对
2016-08-13蒋海岩
蒋海岩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潮流,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世纪70年代,为了有效的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我国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但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依旧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在实际的运转中,问题重重。因此,加大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破碎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阻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動既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表现,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类: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就会形成不同的员工待遇差距。一般情况下,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要远远优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正是这种巨大的待遇差距,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人才的正常流动。
2.养老保险制度的逆向补偿加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但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却呈现二元结构的趋势,再加上人们的攀比心理,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我国设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巨大的养老待遇差距却加剧了社会矛盾,阻碍了社会的稳定,违背了公平、正义、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核心价值理念。
3.构建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在致力于建立一个包括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所有劳动者在内的全国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也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所以,我国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国情,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分歧,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4.不同群体间保障程度的差距。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以,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面前,我国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劳动者也应该平等的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然而,在我国,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劳动者养老保险保障程度的差距。正是这种差距的存在,使人们在就业时,更加注重择业方向而不是劳动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
5.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保险水平也应该相应提高。所以,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二者的实施。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政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所以,该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由于政策多样性和随意性而陷入困境。一方面,在参保对象和范围方面,一些地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全员参保,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只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才可参保。另外一方面,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方面,不同地区缴费的方式、基数、比例也都各不相同,比如:有的地区实行双基数缴费而有的地区实行单基数缴费等。
2.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在我国,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都是划地而治才形成的,所以,一般而言,市级的统筹都很难建立起来,省级和国家级别的统筹就更少。所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程度较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由于县级统筹收支压力大,所以,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弱。
3.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力义务不对等。目前,我国在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金根据工作人员来计算,只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养老金,就可以享受一定的退休待遇,而与实际缴费、缴费时间等无关。缴费与待遇的脱节,既违背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也严重打击了职工参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1.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立法先行。只有确立一定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效进行。目前我国还是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来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践,但是,由于各个地区政策的多元性和随意性,而社会保险制度又缺乏全国性的立法,所以,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社会保险制度还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想要有效的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就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法。
2.全面提高统筹层次。我国事业单养老保险一般只是县级统筹,所以,抗风险能力较差。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开展,实现省级统筹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省级统筹不仅可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资金有效的保障不发达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而且还可以通过风险预警制度来进行来实现转移支付,体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互济与共济。除此之外,提高统筹层次可以促进人员的流动,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降低基金分散所带来的风险。
3.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所以公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也要积极的缴纳养老保险。但是,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养老金待遇不挂钩,所以导致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所以,为了有效的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借鉴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逐步实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的有机统一。
4.实行统一的统筹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平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以,在相同体制的事业单位内部,国家应该明确的规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范围。只有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员统筹,把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各类津补贴、 绩效工资作为缴费的基数,同时,不仅将“单基数”缴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而且使“单基数”缴费与其他的社会保险进行衔接,才能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在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会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比如:各地政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等等。所以,我国在推行这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切不可盲目推进,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高薇.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 2012,(52):3-25.
[2]李雅琳, 毕睿琦, 徐卫琼. 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J]. 法制与社会, 2011,(2):206-208.
[3]高和荣, 张爱敏. 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4):151-158.
[4]马蓓蓓, 张悦玲, 杜淑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1, 25(3):34-37.
[5]唐强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人才资源开发, 2012,(8):33-34.
[6]柴晓霞.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经营管理者, 2015,(2):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