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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婚姻资助理论的彩礼问题之探索

2016-08-13刘梦丽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6年6期

摘 要:高额彩礼问题近年来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而彩礼在流动过程中出现的浪费问题、婚姻问题等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从婚姻资助理论的视角就当前的彩礼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法,缓解因为彩礼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

关键词:婚姻资助 彩礼流动 社工介入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经济收入增加,择偶渠道多元化,男女性别比例差距日益加大,农村婚嫁中的彩礼金额也随之水涨船高。传统上男方将彩礼交予女方之后,这笔钱的支配权就归女方所有,男方对彩礼的流动没有干涉的权利。但是彩礼在流动过程中受社会舆论、传统风俗等因素的影响,没有达到高效、合理的利用。本文旨从婚姻资助理论角度,分析影响农村彩礼利用率的各项因素,探索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彩礼流动的策略,减少彩礼流动过程中造成的各项问题,帮助男女双方合理、高效的利用彩礼钱,提高婚后生活水平。

一、婚姻资助理论和彩礼现象

自西周以来,我国就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婚礼礼仪制度。虽然朝代的变更,婚礼礼仪有了一些较大的变动,但是彩礼这一风俗一直延续至今。彩礼最早的作用是出于对女方的尊重及对女方父母的补偿,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彩礼的流动也发生了变化。

1.婚姻资助理论。婚姻资助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美国学者孔迈隆(Myron L.Cohen),1976年他在《台湾的中国家庭制度》一书中提出了这一理论,为婚姻支付这一领域的研究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孔迈隆认为在整个婚姻缔结过程中大多数循环流通的财物最终都会流向新娘和新郎,所以,“婚礼交易不能仅仅被视为对娶入妇女的偿付”,在多数情况下,双方都花钱,尽管大多数的花费由新郎来出,但无论如何,婚姻中的财富分配是趋向于对新婚夫妇的资助。台湾地区学者陈春明认为在中国男方支付给女方的一部分彩礼用于购买“间接嫁妆”,经过一系列的流动、支配,最终彩礼成为新人的单独财产,这一过程被认为是新郎对父母家庭财产的提前“支取”。因此从婚姻资助理论角度理解,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男女双方父母为这场婚姻支付的财物实际上是对两个新人的资助,这些财物最终会归新人所有,而新娘对男方支付的彩礼钱所进行的任何消费实际上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提前支取。

2.彩礼的流动。《仪礼》中有记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则是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中提到:“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即派人纳送聘礼才得以成婚。这里的“纳征”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彩礼。农村彩礼近30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发生改变,以M村为例:

从婚姻资助理论上解释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前,彩礼的支配权仍旧属于女方,女方会依据自身的需求对彩礼进行支配,其彩礼花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领域:

2.1实用嫁妆的购买。在农村,婚姻缔结过程中,男方在支付给女方一定彩礼的同时,女方也同样需要回以相应的嫁妆,而嫁妆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乡村风俗的影响发生了一些改变,从五六十年代自己手工打造的家具、七八十年代的手表、缝纫机、自行车和收音机、九十年代电视、收录机和组合家具“三大件”到如今电视、冰箱、空调、电脑、摩托车或汽车等高档物品,采访中,已八十岁高龄的张奶奶提到“我结婚那会各家(每家)都穷的揭不开锅,有啥能陪送的,还是自个儿(自己)绣了两个枕巾,就权当是嫁妆了。不像现在,小闺女们出门子(出嫁)都送彩电、汽车啥的,那时候哪有钱呐”。由此可见,在彩礼不断增长的同时,女方嫁妆的整体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2.2金银首饰的花销。金银首饰自古以来就是女子结婚时必备的装饰品,婚礼前购买金银首饰的数量多少已经成了农村女孩相互攀比的依据。调查了解到,在M村,女方结婚时,金项链、金戒指(或者钻石戒指)、金手镯是必备的首饰,金银首饰购买的越多、价格越贵,显示女方的条件越好,夫家对女方越重视;相反,结婚时,女方如果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首饰,则会让其他人觉得寒酸,令男女双方感到“掉面子”。

2.3私房钱。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经济条件的普遍提高,女方父母更加在意女儿在夫家的家庭地位,所以在购买家电、交通工具、金银首饰等物品后,彩礼中的剩余部分女方父母多数会将其作为女儿的私房钱,令其在夫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话语权,能够受到丈夫及其亲属的尊重,而这部分私房钱则由女方婚后自行支配。M村的老李今年年初嫁的女儿,他给了女儿三万块钱作为婚后的私房钱,“我和孩子他妈手里有钱,不需要那彩礼钱,留着给闺女结婚之后花吧,好歹能减小点压力,想买啥买啥,在婆家日子过得也能舒坦点”。老李的这种做法在农村不是少数,他们相比于利用彩礼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更在意女儿的婚后生活状况。由以上信息可以发现,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多数被女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及想法进行了支配。虽然理论上彩礼是男女双方的婚前共同财产,但是事实上男方对这笔财产并没有支配权,无法参与彩礼流动方向的决策过程中。

二、彩礼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彩礼的流动主要由女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及农村的传统风俗进行支配,通过在天津M村的采访调查,发现在彩礼的流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

1.“天价彩礼”婚后压力大。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农村彩礼金额节节攀升,男方面临着巨大的彩禮压力。14年结婚的小龙,在结婚前父母用所有积蓄为他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但是女方仍然要求小龙家必须给彩礼,“她家要10万的彩礼,还有一些首饰什么的,可是我们家刚给我买的新房,哪来那么多钱啊,只得到处和亲戚家借,也知不道(不知道)啥时候能还完”,这种为结婚彩礼跟亲戚借钱的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结婚后,如果男方父母没有能力独自还清这些借款,那么女方就要和男方一同承受这些借款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对婚后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影响。

2.彩礼流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女方在购置实用嫁妆时,会受到当地嫁妆风俗的影响,购买例如电视、冰箱、空调、摩托车或者汽车等实用家电和交通工具,但是其中的一个弊端是即使男方已经有了其中的某样物品,女方也会依据风俗继续购买,这样的重复购买行为在金钱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我们家有摩托车了,根本不需要换,但是她家还是非得(坚持)要再买一辆,说是别人家都这样,不买别人瞧不起他们,我也没办法,感觉特别浪费钱”。在对小松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这种重复购买的行为比较普遍,虽然大家觉得这种行为很浪费钱,但是又没办法避免。

3.婚礼的支出。在农村只有举办一场正式、热闹的婚礼,在所有亲友的见证之下,男女双方才算成为正式的夫妻。所以婚礼的举办在农村传统婚姻观念里是必不可少的。然后,一场婚礼的举办所消耗的财力不容小觑。在M村了解到,当地结婚一桌普通宴席需要约450元,按40桌算,光是宴席就需要花费22500元,再加上婚礼需要的司仪、婚车、摄像、化妆、烟酒等等,一场婚礼办下来大约需要4万元左右,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这些婚礼中的花销消费的正是婚姻资助理论中提及的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三、问题出现的根源

既然彩礼在流动过程中存在这么多的问题,为什么彩礼现象在农村依旧长久不衰,通过访谈调查,从婚姻资助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以下几个原因。

1.资助与生活水平。自西周以来,中国就有彩礼这一传统,这一传统观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在北方农村这一传统尤为巩固。M村近些年虽然经济发展较好,但是村民接触到的人群相对固定,来自这些群体的看法、反应对村民在某些事物上的决策仍旧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彩礼问题,如果男方没有给女方彩礼或者给的彩礼金额没到平均水平,那么男女双方的家庭都会被周围的邻居、亲戚耻笑,认为是“寒酸的”。在采访即将结婚的小蓉时,她讲到“其实我也不想和他家要那么多彩礼,最后不都是我们的嘛,可是如果我不要那么多彩礼,邻居、亲戚他们就会说我是赔钱货,不值钱,我爸妈受不了别人对我们指指点点,所以,我必须要彩礼,而且还不能少”。可见,即使女方能够理解男方在彩礼上的难题,但是迫于周围的舆论压力,也不会轻易减少彩礼的金额。在这种不健康舆论的引导下,近年来,农村的攀比之风日益猖獗,“要面子”已经成了农村人置办婚礼的常态,“隔壁张××家的女儿结婚都要了10万块钱,我女儿又不比她差,凭什么要比她少,结婚时如果不办的风风光光,太掉面儿了”。在这种攀比环境中,新人及双方父母都希望婚礼能办的上档次,给自己“长脸”,提升自己在亲友眼中的形象。然而这种“铺张”的婚礼所需要的花销也只能由双方默默承担。

2.资助的平衡。近几十年,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与父母同住的主干家庭为主转变成了夫妻与孩子同住的核心家庭为主。当前,大多数新婚夫妇选择与父母“分家”,自己过日子,男方父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也转换成了新人婚后生活的启动资金,彩礼钱在某种角度上也可以认为是新人对父母家庭遗产的预支。在多子女家庭中,这种现象尤为明显。在调查中,采访到一个家庭,这户人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2003年左右结婚,当时家庭条件比较好,在镇上给大儿子买了一套商住两用房,大儿媳妇家里很满意。二儿子在2007年左右结婚,这时家里并没有足够的钱够买同样的商住两用房,不过能够支付符合当时标准的彩礼钱,但是二儿媳妇家里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必须有和大儿子一样价值的住房,迫于压力,不得不和亲戚借钱,在城里买了一套价值差不多的住房。两个儿子的成家在某种意义上是把家里的资产进行了分割,父母还因此欠了外债。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在彩礼上的要求即对男方父母家庭遗产的预支。

3.亲情与资助。在新人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为表示祝福随送礼金,礼金的意义在于对新人的资助及让双方感情更加密切,但是近年来,随送礼金的本质发生了一些改变,有些人借此敛财,礼金的随送金额越来越高,甚至成了部分人的经济负担。在新人结婚前,男女双方的父母有可能已经随送了相当数量金额的礼金,而子女的婚礼成了这些礼金回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如果子女仅仅是办理了结婚证书而没有举行婚礼,部分关系较为疏远的亲友会选择不随送礼金,这样新人的父母在某种意义上就造成了金钱的损失,所以婚礼的举行在他们眼中是必不可少的。

四、改变婚姻资助形式的社工尝试

男女双方家庭对新人在婚姻结合过程中给予的物质支持都可以称之为婚姻资助,婚姻资助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间接资助,另一种是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即男女双方家庭对新人的物质资助通过彩礼的支付、嫁妆的陪送、婚礼的举办等一系列形式的流动,最终流向新人的一种物质支持。直接资助即双方家庭将资金直接交与新人,由新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支配,省略了中间彩礼流动等过程。通过婚姻资助形式的对比,可以看出直接资助形式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将双方家庭对新人的资助有效率达到最大化,将钱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提高新人的婚后生活质量,减轻生活压力。然而在农村,间接资助仍然占据着主流位置,如何改变婚姻资助形式,社工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

1.家庭社会工作促进双方家庭沟通。拥有自己的婚姻生活,是一个人成家立业的标志。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抱有很大的期望,所以会对子女给予一定的婚姻资助,而婚姻资助的形式受传统风俗的影响也多为间接资助,而其带来的问题也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困扰。社会工作者应该利用家庭社会工作技巧,促进双方家庭的沟通,就彩禮问题进行交流,引导促使双方家庭认清彩礼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他们将对新人的间接婚姻资助转变为直接婚姻资助,以提高资助资金的利用率,提高新人婚后的生活质量,减少因为彩礼问题引起的家庭矛盾,营造两个家庭之间的和谐氛围。

2.社区社会工作促进乡村婚姻习俗健康、文明。农村家庭相比于城市家庭对传统风俗的遵循更为坚固,作为“熟人社会”,农村相对封闭,接触人群比较固定,社会舆论对农村家庭的影响非常巨大。农村因为各种因素致使彩礼问题不断尖锐,导致的家庭问题不断增多。而和谐的家庭环境、健康的婚嫁习俗,对社会的和谐、安全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社会工作者应该利用个案、小组等专业工作技巧有效调节适婚青年的婚恋心态,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婚恋形式,缓解因彩礼问题而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社区社会工作者在介入的时候,可以借助传统婚姻媒人和当地辈分、资历较高的长辈的力量,促进当地婚姻价值观的扭转,引导双方家庭对新人由间接婚姻资助转变成直接婚姻资助,避免资助资金在流动过程中造成的浪费现象及家庭矛盾。农村青年彩礼流动过的真实现状及问题,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展现给政府及大众。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愈加严重的农村彩礼问题时,应该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利用专业技巧对力所能及的彩礼问题进行介入,进而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

五、结语

婚嫁中的彩礼风俗在中国沿革了几千年,彩礼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然而在彩礼的流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独生子女的增多,女方父母相比于自身得到的利益更看重女儿之后的婚姻生活质量,彩礼的多少虽然是女方父母对男方家庭考量的一个手段,但是女儿的幸福更重要。对于彩礼的流动,男女双方都应该正确认识婚姻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而双方家庭应改变自己的资助形式,利用直接资助的方式,帮助新人提高生活质量,避免彩礼流动过程中出现的浪费情况及家庭问题。社会工作者也应该正视农村彩礼困境,对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彩礼问题进行不断的探索,进而缓解农村婚恋引起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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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梦丽(1992—),女,汉族,天津市人,南京理工大学2014级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医疗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