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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女依法维权:妈妈请你离我远一点

2016-08-12冬天

妇女生活 2016年8期
关键词:女儿母亲妈妈

冬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明文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保护。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16年3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首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保护对象是一名12岁少女——

母亲的“软家暴”,

让孩子的世界慢慢坍塌

37岁的张岚老家在四川省都江堰市。高中毕业后,她跟随母亲一起来到广州打工,开始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后来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张岚长相秀丽,身材高挑,是个标准的美女。从出来打工的那一刻,她就对母亲说,以后一定要在广州落脚,在这里安家落户。2002年,经同事介绍,张岚认识了后来的丈夫丁帆。丁帆比张岚大3岁,相貌普通,性格温和,家境一般,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在广州市白云区有一套住房。

接触后张岚发现,丁帆脾气特别好,说话总是面带笑容,对她也是关怀备至。母亲欣慰地对她说:“你的急脾气就需要一个慢性子的人,两个人性格互补,日子才能长长久久。”2003年10月,在双方亲友的祝福声中,两人举行了婚礼。一年后,女儿丁一依出生。有了孩子,张岚辞职做了全职主妇,家庭重担全压在了丈夫一人身上。丁帆工资不高,每月除去生活开支外几乎没有结余,家里总是紧巴巴的。生活的琐事,家庭的经济压力,让张岚的脾气越来越坏。每次听见女儿哭,她都心烦气躁,看什么都不顺眼。母亲劝她:“家里过日子就是这样,只要有吃有喝,生活稳定,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等孩子大了,两个人一起挣钱,生活会越来越好。”张岚希望过上安稳无忧的日子,可看看现在的自己,穿着肥大的家居服,衣服上满是奶渍,脸色暗黄,哪还有一丝美女的模样?

越想越难受,无处发泄的张岚便把全部委屈与恼怒撒在丈夫和年幼的女儿身上。只要丈夫回到家,张岚哪怕有一丝不顺心,都会跟丈夫发生争吵,进而引发一场家庭战争。无法跟妻子沟通的丁帆只好借口加班,躲在公司熬到半夜再回家。见不到丈夫,家里又乱成一团,张岚几乎崩溃。

2005年9月,丁帆提出离婚,深感生活无望的张岚爽快地同意了,她争得了女儿的抚养权。丁帆抱着万分不舍,同意让张岚带女儿,但也提出一个要求:一个月他至少探望女儿两次。

离婚后,张岚把孩子送进了托儿所,她也重新找了份工作,母女俩在外租房住。刚开始还好,张岚每天还能准时下班去接孩子。可后来,她越来越忙,常常孩子放了学她还没去,留着孩子一个人由老师照看。年幼的丁一依见别的小朋友都被大人接走了,而自己的妈妈还没来,经常大哭。张岚来时,总能看见女儿脸上挂着泪,一方面心疼女儿,一方面又力不从心,她满腹的委屈不知跟谁说,心里时时刻刻憋着一股无名火。丁一依上幼儿园中班后,懂事了很多,知道妈妈脾气不好,所以在家的时候总是一个人玩,不敢打扰妈妈,甚至不敢和妈妈说话。

2010年4月,幼儿园组织春游,每个孩子需要交90元钱。回家的路上,丁一依对妈妈说:“妈妈,你早点交钱,不然小朋友都走了我就去不了了。”张岚听罢气不打一处来:“交钱,交钱,你以为钱能从天上掉下来呀,家里没钱,这次别去了。”听说去不了,丁一依当即哭了起来:“我要去,我想去。”路上的行人纷纷看着母女俩,张岚觉得丢脸极了,用手指点着女儿的额头狠狠地说:“别哭了,再哭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被母亲这么一吓,丁一依哭得更凶了。张岚连拽带拉把孩子带回了家,关上门就是一顿打。丁一依的手上、脸上都留下了巴掌印。被妈妈打怕了,丁一依蜷缩在地上抽泣着改了口:“妈妈,我不去了,不去了。”

孩子满脸泪痕的样子,让张岚回过神来,她痛苦、后悔、委屈、烦躁,不知道明天会怎样,而女儿就像是一个甩不掉的包袱,让她备感压力。可此时此刻,女儿红肿的眼睛,又让她心疼,她搂着女儿轻声说:“妈妈一个人带着你很辛苦,你得听话,不然妈妈就不要你了。”妈妈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轻言细语地跟自己说话了,丁一依受宠若惊,靠在妈妈怀里连连点头。

哪知,关系并未缓和几天,张岚又恢复了原样,稍不顺心就拿女儿出气,除了动手打,还变着花样辱骂孩子。一次,丁一依吃饭时不小心打翻了碗,张岚骂她:“整天就会哭,这个家就是被你哭毁的,你这个害人精,我怎么生了你!你看看你,看着就让人生气。你就是个讨债鬼,生下来就是害人的。”

这样的“软家暴”,严重伤害了丁一依的心灵,甚至比殴打还让她难受。每次被母亲骂,小一依都惊恐地看着母亲,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有时邻居听不下去,会把小一依拉到自己家。扑进邻居阿姨的怀里,丁一依泣不成声。都说孩子是妈妈的宝,可她不懂,妈妈为什么那么讨厌她,在这个世界上她似乎是多余的。

想靠近又恐惧,

战战兢兢的童年何处安放

母亲常常爆发的脾气,让小小年纪的丁一依,渴望靠近却又不敢靠近。一次,父亲来接她出去吃饭,看着孩子吃得狼吞虎咽,丁帆很心疼,问女儿:“妈妈对你好吗?给你买肉吃吗?”丁一依摇头,说:“妈妈说家里没钱。”送女儿回去时,丁帆叮嘱前妻:“孩子正长身体,你在饮食上多加点营养。”张岚听罢不冷不热地讽刺道:“可以呀,你给钱,你给钱我就去买。”丁帆有些生气,说:“你要是不想养女儿,把孩子给我,我绝对不会给你添一点麻烦。”害怕女儿被抢走,张岚一把拽过孩子藏在身后,说:“想都别想,孩子是我的,谁也带不走。”

见女儿被吓着了,丁帆推开前妻说:“你弄疼孩子了,你看你,还有一点当母亲的样子吗?”张岚不甘示弱:“我这辈子都被你给毁了,你还有脸指责我?”丁帆不想争吵,便问女儿:“你愿不愿意跟爸爸回去?”丁一依刚想点头,却看见妈妈怒气冲冲地盯着她,她当即低下头不敢再说话。孩子的沉默让张岚心里堵得难受,她揪住女儿的耳朵质问道:“摆个脸给谁看?你爸对你好,你跟他走呀,走了就别回来。”丁一依“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说:“妈妈,我不走。”孩子的话让张岚恢复了理智,她理了理女儿的衣服,瞪了丈夫一眼说:“听到了吧?”

丁帆走后,张岚破天荒地陪女儿聊了一会儿天。聊着聊着,她就教训起了女儿:“以后,你别什么都跟你爸说。没肉吃怎么了?我亏待你了吗?我饿着你了吗?你想想,你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给你的?”丁一依点头,下意识地挣脱了母亲的怀抱。张岚见状,一把扯过女儿,说:“我还能吃了你?你这孩子,看着就不让人省心。”

近不得,远不得,丁一依整天战战兢兢,活在无处不在的恐惧之中。

转眼间,丁一依上了小学。一年级下学期开学,张岚突然以没钱为由,不再给她报名。看着别的小朋友都去上学了,丁一依很难过,她偷偷给爸爸打了电话,哭着说自己想上学。丁帆知道后,便来找前妻商量,责问她为何不给女儿报名。张岚解释说:“孩子小,迟一年再上无所谓,暂时经济紧张,供不起。”丁帆说,虽然他每个月都给女儿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尽到了父亲的责任,但如果张岚经济上真的周转不开,女儿的学费他来出。张岚盯着前夫说:“学费是小头,生活上到处都要花钱,吃喝拉撒,光靠你那点儿抚养费够哪头啊?”因为这事,两人大吵了一架。

在母亲的坚持下,丁一依只能休学在家,白天母亲去上班后,她便一个人待在家里,几个破旧的玩具就是她的玩伴,中午饭也是草草对付,有时吃点饼干,有时泡点饭吃。时间久了,丁一依性格孤僻,怕见生人。丁帆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孩子还小,一旦留下心理阴影,会耽误孩子一辈子。他决定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照顾,让孩子重新回到学校。

一天,趁着张岚在家,丁帆再次提出要把女儿接走。张岚不同意:“当初判决书上明确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现在养大了你想要就要,没那么容易。”丁帆解释说,孩子跟他至少生活无忧,说完,就要去收拾女儿的衣服。张岚一把拽住了他:“只要我在,你就别想带走孩子。”然后,她把女儿揽在身后,嚷着要报警。街坊邻居知道后都来劝解,让他们不要吓着孩子。丁帆无奈,只好作罢。

前夫走后,看着一片狼藉的家,张岚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怎么把生活过成了这样。丁一依战战兢兢地靠近母亲,递给她一条毛巾,让她擦脸。张岚抬起头,似乎第一次好好审视女儿,脏兮兮的小脸,瘦弱的身体,不合身的衣服,似乎一切都在无形地指责她这个母亲做得多么不好。可她心里也清楚,女儿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孩子如果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她会崩溃。不管前面路多么难走,她都要女儿陪在身边。

为了断了前夫的念想,张岚不再同意让前夫来见女儿,甚至让孩子借住到朋友家,这家住几天,那家住几天。

2012年12月的一天,丁一依跟母亲说,她很久没见爸爸了,想见见爸爸。张岚听了立即给了女儿一巴掌,厉声道:“以后别在我面前提起他,你没有爸爸,只有妈妈。”一看母亲发火了,丁一依忍着眼泪,转身进了自己房间。曾经,她很渴望母亲能给她一点温暖,哪怕一点点便已足够,可现在她只感觉自己整天活在担惊受怕中,不知哪一句话说错了便会招来一顿打,或者一顿辱骂,她爱母亲,可也惧怕母亲,她觉得母亲可怜,但又有些怨恨母亲。

少女依法维权:

妈妈请你离我远一点

2014年底,丁帆向法院起诉,向前妻索要女儿的抚养权。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平时缺乏照顾,还遭受过家暴行为,法院最终变更了丁一依的抚养权,判决由父亲丁帆抚养。跟着爸爸后,丁一依有了稳定的生活。每天放了学,父亲只要不忙都会来接她。丁一依心里渐渐有了归宿感,她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可张岚那边,自从女儿走后,她的心就没有安稳过一天,一方面她想念孩子,一方面又觉得女儿“背叛”了她。她经常整夜失眠,睡不着的时候更加想念女儿,想要女儿回到她身边。

2015年春节前夕,张岚给女儿买了一身新衣服,想带她出来吃顿饭。丁帆同意了。好久没见到孩子,张岚态度还算好。丁一依这才放下了心里的恐慌,把学校里的事跟母亲说了,她告诉妈妈,爸爸对她很好,给她买了很多好吃好玩的,还常来接她放学,跟着爸爸她很开心。没想到张岚听罢,把饮料瓶往桌子上一蹾说:“跟着你爸开心,跟着我就是受罪,是吗?你也不想想,是谁从小把你拉扯到大,你生病了是谁照顾你,是谁养你养到现在的。我看你就是个小白眼狼!”几句无心的话语又惹怒了母亲,丁一依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坐在那里不再说话。

回去之后她告诉父亲,自己有点怕母亲,再加上快要考试了,她希望能安心学习,暂时不跟母亲见面。丁帆能理解女儿的心思:“好,爸爸去跟你妈说,你安心上学。”哪知,接到前夫电话后张岚火冒三丈:“你现在是阻止我见女儿吗?当初说好了,我有探视权,难道我这个亲生母亲去见女儿还要得到你允许吗?”前夫不让见,张岚非要见。

2016年3月4日,丁一依放学后刚走出校门,突然见到了母亲。张岚走上前,二话没说,拽着丁一依就让她跟自己走:“你跟妈妈回去,以后别回你爸那儿了,不然我怕以后你连自己妈妈是谁都不知道了。”丁一依不愿意,使劲挣脱了。张岚气得狠狠掐了女儿一下:“翅膀硬了,反了天了,今天你必须跟我走。”丁一依忙向门卫求救。门卫拦住张岚,当场给丁帆打了电话。等丁帆赶到时,张岚气不过,跟门卫吵了起来,别人劝架,她便骂人家,什么难听话都有。不想女儿继续受到伤害,丁帆没多说,带着女儿离开了。

原本以为,经过这么一闹张岚会安分几天。没承想,第二天一早,丁一依刚到学校门口,就看见母亲站在那儿,似乎正等着她。见到女儿后,她又让女儿跟她走,丁一依不愿意,她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威胁女儿必须听她的,否则让她再也上不成学。丁一依吓坏了,哭着向路人求救。路人见状,立即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制服了张岚,夺下了她手里的刀。

这件事之后,丁一依再也不敢自己去上学了,她怕母亲会突然出现,拿刀对着她,甚至在家里她也惶恐不安。丁帆觉得,不能再让孩子受到伤害,他必须对女儿的安全负责。

2016年3月14日,丁帆带着女儿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要求母亲张岚在没有征得父亲丁帆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将丁一依带走,不得跟踪、骚扰、接触丁一依及其近亲属。

2016年3月16日,根据刚实施不久的《反家庭暴力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了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岚在六个月内靠近、跟踪、骚扰女儿丁一依,如果违反,将对她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慑于法律的威严,张岚不得不放弃了对女儿的“争夺”。如今,丁一依重返校园,生活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编辑:冯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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