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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

2016-08-12

福建农业科技 2016年2期
关键词: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

黄 曦

(福建省农业区划研究所 350003)



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

黄曦

(福建省农业区划研究所350003)

摘要:随着生猪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分析上杭县生猪养殖发展现状,明确规划思路与目标,分析“二区”划定、禁养区治理、限养区改造升级等规划设计重点,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条件,从而推进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

近年来,福建省生猪养殖业发展迅猛,粪便、污水、病死猪等养殖废弃物不断增加,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生猪养殖污染问题亟待解决[1-2]。上杭县是福建省生猪养殖大县之一,生猪养殖对促进上杭县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上杭县美丽乡村建设和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3]。本文立足上杭县生猪养殖现状,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设计,以期为加快推进上杭县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撑和依据,为福建省其他地区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提供参考和借鉴。

1 生猪养殖发展现状分析

从生猪出栏量来看,2014年上杭县生猪出栏量84.38万头,22个乡镇中养猪相对集中的依次为中都镇、临城镇、下都镇、旧县镇和庐丰畲乡,生猪出栏量分别占全县出栏总量的16.0%、11.3%、9.7%、9.3%和8.4%,临江镇和步云乡的生猪出栏量相对较少(图1)。

从生猪养殖场(户)来看,2014年底上杭县生猪养殖场(户)6571个,其中存栏25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6017个、存栏250~1500头的规模化养殖场517个、存栏1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37个。22个乡镇中养殖场(户)总数较多的依次为中都镇、临城镇、庐丰畲族乡、下都镇和旧县镇,分别占全县养殖场(户)总数的24%、19%、14%和14%,其他乡镇的养殖场(户)数较少(图2)。

生猪养殖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若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充分利用,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据调查分析,上杭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处理率和粪便集中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率均不足30%。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9)计算产排污系数,结合2014年生猪出栏量,测算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列于表1。

表1 2014年上杭县生猪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单位:万t)

2 规划思路与目标

2.1规划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构建畜牧业生产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生产方式为导向,以优化畜牧业发展空间布局,发展健康生态养殖,保护和改善汀江流域(上杭段)水环境,完善县、乡(镇)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限养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努力实现流域水环境的改善与提升。

2.2规划目标

到2016年,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全面关闭拆除,实现禁养;“十三五”期间,上杭县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75万头以内。到2020年,全面完成限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全县生猪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通过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和一系列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一江两河二十三溪”的水环境,实现生猪养殖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 规划设计重点

3.1“二区”划定

3.1.1禁养区划分原则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3.1.2禁养区的划定根据《上杭县生猪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划的通知》划定上杭县生猪养殖禁养区,具体如下: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上杭县城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供水点保护区的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二是自然保护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规划区。如梅花山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上杭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包括西普陀景区、摩陀寨景区、步云红豆杉生态园;古田会议会址生态环保区域,主要涉及古田镇溪背村、八甲村、赖坊村、苏家坡和蛟洋镇蛟洋村,核心区范围为古田会议会址、红四军前委机关暨政治部旧址——松荫堂、红四军司令部旧址——中兴堂、毛泽东《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写作旧址——协成店、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文昌阁、中共闽西特委机关旧址——树槐堂、主席园、五龙村、红军桥、红军标语墙、苏家坡圳背岩洞、红军士兵委员会旧址、红军军医处等景点和游客接待中心范围外延500 m区域;才溪红色景区生态环保区域,主要涉及下才村、才溪村、发坑村,核心区范围为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列宁堂、光荣亭、列宁台、才溪暴动集会地暨红军后方医院旧址——庄背庙、发坑红色旅游点等景点和宣传文化中心、游客服务中心范围外延500 m区域;李氏大宗祠,核心范围为李氏大宗祠范围外延500 m区域;观音井景区,面积3.1 km2,主要涉及湖洋镇文光村。三是县城及乡镇集镇等人口集中区域。县城人口集中区域范围北至九洲村、东北至七峰山、东至水西、南至庐丰滩下、西至深陂水库,包括临江镇及临城镇的水西、城东、城西、城北、九洲、富古、黄竹、西郊、城南、土埔、龙翔、西南、西陂村及庐丰畲族乡的滩下等14个村庄、深陂水库保护区、七峰山风景区及张滩风景区,总面积约72 km2;乡镇人口集中区域范围(不含临江、临城)为按各乡镇已编制的《乡镇总体规划》划定的集镇规划区。四是重点流域、区域。汀江、旧县河、黄潭河干流500 m范围内;汀江、旧县河、黄潭河的23条一级支流两岸100 m范围内,包括濯溪、才溪、潭溪、元迳溪(含寨背溪、岩头溪)、苦竹溪、濑溪、安乡溪、上都溪、铁屎溪、中都溪、下都溪、苎园溪、礤下溪、池溪(含南阳溪、通贤溪)、九曲溪、古田溪、梅坝溪、大洋坝溪、调和溪、儒溪、跳鱼溪、上福溪、丘山溪;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溪河两岸100 m范围内。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科教文卫用地等。

3.1.3限养区的划定全县范围内,禁养区以外按规划、有条件的养殖区域为限养区。上杭县禁养区与限养区的分布如图3所示。

3.2禁养区治理

禁养区的治理任务以关闭、拆除为重点,根据上杭县禁养区保护等级以及养殖规模,实行分阶段、分区域拆除。

2015年8月底,完成梅花山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旅游景区及缓冲区(古田、才溪红色景区、李氏大宗祠、观音井景区)以及国家森林公园(西普陀景区、摩陀寨景区、红豆杉园)的生猪养殖场拆除退养;完成横滩饮用水源、石禾仓饮用水源、铁东水库、新坊水库等4个城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1000 m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拆除退养;完成汀江、黄潭河、旧县河干流沿岸500 m范围内已建成的生猪养殖场的拆除退养。

2015年12月底,完成乡镇27个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500 m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拆除退养;完成汀江、旧县河、黄潭河的23条一级支流两岸100 m范围内已建成的生猪养殖场拆除退养,包括濯溪、才溪、潭溪、元迳溪(含寨背溪、岩头溪)、苦竹溪、濑溪、安乡溪、上都溪、铁屎溪、中都溪、下都溪、苎园溪、礤下溪、池溪(含南阳溪、通贤溪)、九曲溪、古田溪、梅坝溪、大洋坝溪、调和溪、儒溪、跳鱼溪、上福溪、丘山溪;完成县城、集镇等人口密集区所有的生猪养殖场的拆除退养。

临江、临河而建生猪养殖场为重点区域。从图4可以看出,关闭、拆除任务繁重。禁养区内需关闭拆除5万m2以上猪舍面积的乡镇有6个,主要分布在汀江、旧县河流域,包括下都镇、临城镇、庐丰畲族乡、旧县镇、中都镇和古田镇,待拆除猪舍面积占全县禁养区内猪舍面积的78.5%,生猪存栏占全县禁养区内生猪存栏量的73.9%。因此,对上杭县生猪养殖面源污染的防治,应突出重点,狠抓这6个乡镇的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禁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数量最多的乡镇是临城镇,其次是下都镇、蛟洋镇、古田镇(图5)。

3.3限养区改造升级

限养区的治理任务以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提升为重点,着重抓好规模养猪场的改造与升级。上杭县限养区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分布如图6所示。

3.3.1大型养猪场改造升级上杭县存栏1500头以上的大型养猪场有35个(图7)。按照“2015年完成15.3%、2016年完成改造任务的15.3%、2017年底前完成38.4%,2018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的要求,分配各乡镇各年度的标准化改造任务,具体如下:2015年完成2个1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6年完成2个,2017年完成5个,2018年完成全部标准化改造任务。

3.3.2中小型养猪场改造升级上杭县存栏250~1500头需要改造升级的中小型养猪场433个,主要分布在蛟洋、中都、下都、临城、庐丰、白砂、旧县等乡镇(图8)。按照“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改造任务的30%,2018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分配各乡镇各年度的标准化改造任务,具体如下: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限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完成132个存栏量250~1500头的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6年完成131个存栏量250~1500头的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7年完成130个存栏量250~1500头的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8年完成限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全县生猪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4 规划实施保障条件

4.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上杭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保、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环保、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并对实施进程进行督促和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和任务。

各乡镇政府作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分别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现有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动态管理,关闭拆除辖区禁养区内及限养区内治理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监管拆除已关闭拆除又复养及违规新(扩)建的生猪养殖场;监督落实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与减排项目,切实抓好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彻底转变“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和限养区内无法做到达标排放养猪场的关闭、拆除,依法对新、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到治污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及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技术指导工作;国土、林业部门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生猪养殖场(含散养户)行为的查处;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病死猪违法处理行为的查处;财政、发改、经信、供销、物价、电力公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防治合力。

4.2强化治理目标考核

4.2.1实行挂钩制度,坚持责任到人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治任务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包村包场”的工作机制,把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及生猪养殖场,乡镇要与各规模生猪养殖场签订污染防治责任书,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污染防治的期限和要求,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

4.2.2建立督查机制,坚持严格督导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紧紧围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与要求,结合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及生猪养殖场,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倒计时整改计划,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对存在问题与不足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尤其是要加强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和限养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定期将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汇总后,向县领导和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通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进度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实施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由县督查组对工作进展滞后的乡镇进行实地督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乡镇的乡(镇)长停岗专抓制度。

4.3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通过现有的涉农和环保财政资金渠道,设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合理的生态养殖补偿政策和上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逐步增加投入。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原则,制定生猪养殖场(户)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污设施建设等奖扶政策及实施细则,加大对生猪污染防治项目的扶持力度。在各级财政逐步加大投入的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利用信贷、税收等手段,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污染防治工作。采用“政府财政补贴一点、养猪业主自筹一点、社会资金投入一点”的方式,加大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以拓宽投资渠道、强化资金整合为纽带,逐步建立起各级财政、企业、社会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4.4完善监管处罚制度

4.4.1完善违规处罚机制把监督生猪养殖场“上设施、保运行”作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排污情况的监督频次和力度。对禁养区不自主关闭拆除或限养区不落实标准化改造的违法超标排污生猪养殖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乡镇负责人发现生猪养殖场不落实改造,闲置环保设施,有直排、偷排等污染环境问题的要及时提请县环保局给予立案查处。实行征收排污费制度,环保局严格按照申报、审核、核算等收费程序逐步进行排污费收缴工作,促进生猪养殖场加强污染防治管理。

4.4.2建立完善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制订综合执法工作预案,切实提高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巡查监管,一方面,县国土、林业、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要深入乡镇村,对已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复养,禁养区和新建扩建生猪养殖场瞒报、少报、漏报现象,以及群众反映污染严重的生猪养殖场开展巡查,并协助乡镇依法强制关闭拆除上述类型的生猪养殖场;另一方面,各乡镇要组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执法队伍,对本乡镇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巡查,检查包场包户干部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生猪养殖场是否存在偷排或复养、治理是否到位。

4.4.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利用有奖举报电话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参与监督,规范养殖场治污行为,促进科学养殖。凡举报新扩建生猪养殖场的,查实后给予第一举报人适当奖励。对经县环保、农业部门联合验收达标的禁养区外的生猪养殖场,由乡镇负责统一制作监督牌,在生猪养殖场醒目处公开生猪养殖场业主、生猪养殖场界址、核实养殖存栏量、环保与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等情况,做到“一场一标”,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时曝光直排、偷排等违法排污的生猪养殖场,公示生猪养殖场拆除和治理补助等情况。

4.5开展宣传发动

积极做好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和协调污染防治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到生猪养殖场,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既宣传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目的和意义,又可收集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等,面向全民开展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环境污染、人畜共患病等带来的危害,以及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广生猪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实用技术,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家喻户晓,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此外,认真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帮助养殖场主熟悉了解相关法规和补助政策,提高其配合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百姓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认同度、参与度和重视度,激发百姓自觉付诸行动的动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达到百姓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敢于举报的效果,推动上杭县生猪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6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根据各乡镇生猪养殖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型、环保型养猪模式,建设循环型养猪业,推进生猪养殖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主要推广模式包括:猪—沼—果生态型养猪模式,属于农牧结合型,主要在农作物种植面积大或山地多的地区推广;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属于传统的环保养殖模式,主要在农林地面积较小的地区进行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型养猪模式,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环保型养殖模式,主要在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猪场中示范推广;生物垫料发酵处理模式,为新兴的环保养殖模式。

参考文献:

[1]包武,李元钦,钱午巧,等.福建省生猪养殖污染状况及治理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3,19(18):90-94,105.

[2]张书清.延平区生猪养殖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福建农业科技,2013(6):78-79.

[3]华兆才.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难题与对策[J].养殖技术顾问,2013(10):213-215.

(责任编辑:黄金泽)

收稿日期:2016-02-01

作者简介:黄曦,男,1963年生,高级农艺师。

DOI:10.13651/j.cnki.fjnykj.2016.02.029

Planning design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pig raising enterprises in Shanghang County

HUANG Xi

(FujianInstituteofAgricultureRegionalPlanning,FujianProvince350003)

Abstract:The problem in pig raising pollution in Shanghang was increasingly seriou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pig raising industry. Based on the pig raising status of Shanghang, the planning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was designed. Firstly the planning ideal and goal were determined, then the planning key points, including “two regions” definition, raising-forbidden area management, and raising-limited area improvement, were analyzed, and then the guarantee conditions for planning were proposed. The planning design for pig raising enterprises would promote the pollution prevention work and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ig raiding industry in Shanghang.

Key words:Pig cultivation; pollution prevention; planning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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