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同样重于泰山
2016-08-11阳辉明
文|阳辉明
职业卫生同样重于泰山
文|阳辉明
随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也在日渐提升。在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到来之际,来自安监部门的监管人员,企业的一线员工、安全管理者,讲述了他们亲身经历的一些事,以及对职业健康工作的看法。
阳辉明(右)正在企业检查职业卫生情况
人要谋生,就要从事某个职业。常说有智吃智,无智吃力,大千世界从业行业种类繁多,千差万别。有的用脑,有的靠手;有的轻松,有的劳累;有的环境舒适,有的条件恶劣;有的是日晒雨淋,有的是“吸尘”“闻毒”。许多工作环境都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很多可能会患上不同类型的职业病。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132种之多。以尘肺病为例,2016年2月1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在北京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5)”显示,目前全国尘肺病员工患者已超600万人,相当于青海省的总人数。
职业病的危害触目惊心。不过,只要劳动防护到位,绝大多数职业病都可以预防。而现今,一些企业主只顾赚钱,对职业健康视而不见,让工人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生产劳动,致使不少人身体受到伤害,甚至患上职业病。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实在令人担心、忧心和愤慨!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职业卫生,更是关乎亿万劳动者的健康,关乎千万家庭和谐幸福,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红伤”触目惊心,“白伤”更是贻害无穷,职业卫生监管同样重于泰山。一旦对某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就会百分之百受到影响,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更是百分之百的违法违规。
职业危害不容忽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需加强。只有注重安全、关注健康的企业才会得到大众的认可,才能持续发展;否则必将受到道义、良心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作者为永州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