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险费改将启动小刮小蹭盘算之后再报险
2016-08-09
□本刊记者李盛
北京车险费改将启动小刮小蹭盘算之后再报险
□本刊记者李盛
“保险温馨提示:7月1日车险费改开始,7、8、9月车险到期的朋友,出现过险的现在续保会便宜,过了7月1日再续保会有很大涨幅,上年出险较多的朋友,尽量在7月前先上了,90天以内到期的都可以提前续保!”近日,随着北京商业车险费改开始执行的日期临近,一条车险提前续保的微信在朋友圈里被疯狂转发。到底在费改启动前续保是不是更划算呢?
7月1日,北京市将全面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此前,其他省市已经陆续开始执行。据了解,此次保险费率新政可谓全面革新,对消费者影响较大。
出险越多保费越高
车主们最关心的是保费问题,改革实施后,保费是涨是降因车而异,主要取决于上年度出险情况,出险越多,保费越高;出险越少,保险越低。
记者了解到,费改后的车险费率调整系数由四部分构成,即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是费率高低的关键。即对低风险客户而言,全国推广版方案中最优惠的一档是“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相对应的优惠系数是0.6,但在北京的方案中还增加了连续4年、5年没有发生赔款,相对应的优惠系数分别是0.5、0.4;反之,对高风险客户而言,在全国版“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下限基础上,又增加了上年发生6次、7次、8次、9次、10次和10次以上赔款的档级,相对应的惩罚系数分别为 2.15、2.3、2.45、2.6、2.75和3倍。因此,专业人士建议,车主应当在维修成本,以及将受到变动的第二年保费之间做个衡量。例如,一辆上年没有发生赔款的轿车,今年保费应为5000元,按新条例计算,享受八五折,折后4250元。如果发生一次碰擦事故,维修费用500元,然而出险后,该车因“上年发生1次赔款,不享受折扣”的新规,第二年该车保费将回升至5000元,就不合算了。车型,这样的车型事故率低,保费便宜。
买车前要看“零整比”
如果你以为买车的价格相同,保费就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
保费计算公式改变
原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车价x费率基础保费)x费率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x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之前,若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而改革之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由于风险的差异,保费就不一样了。
新车险条款的费率不仅与购车价格挂钩,还与车辆品牌挂钩。比如同样是20多万元的价格,一辆奔驰A级车比一辆大众汽车的保费要高出一大截,为啥?因为奔驰车比大众车的“零整比”要高,即奔驰的配件更贵,维修成本更高。
关于“零整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解释说,“零整比”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这个比值越高,车险的费率也就越高。所以他建议准备买车的市民,在买车前最好关注一下想买车辆的“零整比”和车险费率,在同价格车款中,选择费率相对低的
保险公司自主权更大启动代位求偿机制
在保险公司给出的新车险费率说明表上,记者注意到,表格下方有句说明,即:保险公司或出单地方不同,优惠不同。因此,以后大家投保前要多多比较,以选择对自己来说性价比更高的保险公司投保。
据了解,此次改革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定价权,一是取消了车险费率总体优惠幅度不超过七折的规定;二是新增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各家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调整优惠比例。
另外,很多车主都担心,如果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又该怎么办呢?而这就要说到改革后的商业车险的另一项新的权利,那就是“代位求偿”权。按照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如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保障范畴增加实现“实保实赔”
据了解,改革后,车损险保费按照车型确定,保额按照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这就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同时,旧车也就不用年年都按照新车的购置价计算缴纳车损险保费了。而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时,则按照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实保实赔”。
同时,新版《机动车辆商业综合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还将“被保险人、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了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还有盗抢险删除的5项责任免除,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落等以往需要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在都被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
当然最值得关注的还是,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车上人员及车载货物意外撞击的损失都可获得赔偿。而投保了专项附加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
保单“即时生效”新车未挂牌亦可赔付
车主李先生在去年6月遭遇过一件烦心事,当时他在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并同时投保了商业车险,开车回家的路上不小心剐到了路灯杆,新车被蹭伤。可是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时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因为他购买的车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即出险时保单还未生效。
新车险条款实施后,类似李先生这样的烦心事将不再发生。
新车险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和“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车主只要选择“即时生效”,车辆就可马上纳入车险保障。
另据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介绍,“即时生效”受益最多的还是盗抢险。按以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开始”,即临时牌照不纳入保障。
新条款实施后,将不再区分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只要车主选择“即时生效”,盗抢险责任即生效。
目前数据显示利好消费者
按照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近期北京、河北等十八个保监局所辖地区正在有序开展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保监会表示,目前系统运行平稳,承保理赔顺畅。
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一批六个地区、第二批十二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2016年1季度,在保障范围明显扩大的前提下,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
二是车险市场运行稳中向好。2016年1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 258.66亿元,同比增长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
去年以“车型定价”和“车主定价”两种模式为核心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的全面落地,一举打破了过去无论什么车、不管车辆是否出险都实行统一固定保险费率的惯例,重新构建起了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和市场化费率形成机制,让消费者在购买商业车险产品时的选择权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尊重,也让消费者看到了更多希望、得到了更多实惠。
(最终以北京新车险费改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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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在即,针对这些变化,以下这些问题值得注意,避免因不了解新政而招致的损失。
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09版条款关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责任免除项目,但该行为会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双方因交通事故主产生矛盾,B车不配合赔偿事宜,A车损失是否可以直接向B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可以,《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B车车主没有赔偿能力,A车损失是否可以向A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如果A车承保车损险,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代位赔付A车损失后,取得向B车车主追偿的权力,向B车车主追偿A车损失。前提是A车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之前,不能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还需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