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散居蒙古族民众语言教育态度的实证研究
2016-08-09邬美丽
邬美丽
□语文现代化
城镇散居蒙古族民众语言教育态度的实证研究
邬美丽
本研究旨在调查了解目前城镇散居蒙古族居民的语言教育态度。从调查结论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对自己孩子的蒙古语水平的期望相对来说并不是特别高,但是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在家乡的中小学开设蒙古语课。鉴于汉语在其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一定要学到汉语。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在小学和中学开设英语课。
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城镇散居蒙古族民众;语言教育态度
一、引言
我国语言政策中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政策有比较丰富全面的表述,但是语言教育政策主要是国家语言教育态度的一种体现,民众的语言教育态度是什么样的?国家的语言政策及语言规划是否符合不断变化的民族社会语言生活?文章结合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政策的发展演变情况调查目前城镇散居蒙古族的语言教育态度,以期为纷繁复杂的地区语言教育的和谐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实证材料。
二、研究背景——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政策回顾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目前国内已经发现的语言有80多种。我国政府向来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的原则,并在此原则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的《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关于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语文问题,会议规定凡有现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族、朝鲜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藏族,小学和中学的各科课程必须用本民族语文教学。有独立语言而尚无文字或文字不全的民族,一面着手创立文字和改革文字;一面按自愿原则,采用汉族语文或本民族所习用的语文进行教学。……各少数民族的各级学校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需要和自愿设汉文课。”
1952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自治机关得采用一种在自治区内通用的民族文字为行使职权的主要工具,对不适用此种文字的民族行使职权时,应同时采用该民族的文字。”“自治机关得采用各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以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
2001年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并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14号文件明确指出:“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正确处理使用少数民族语和汉语教学的关系,部署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在民族中小学逐步形成少数民族语和汉语教学的课程体系……按照新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编写少数民族学生适用的汉语教材。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用民族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逐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程。”
2005年5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各民族适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公民学习语言文字。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逐步推行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扶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材的研究、开发、编译和出版,支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教材的编译和审查机构,帮助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师。”这些规定,把语言文字上的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尊重了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也保障了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特别是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在此基础上,各少数民族地区也制定了适应当地情况的民族语文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也不例外。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其中对蒙古语和蒙古文字的保护和支持是较为突出的。现将其中若干条例摘录如下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源自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swwyh633/msg118243167992.html:
“第二条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重点扶持以蒙古语言文字授课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培养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各类专业人才。”
“第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育的资金投入。”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蒙古语言文字授课的学校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对蒙古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生减免学费、杂费、教材费,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汉语言文字授课的蒙古族中、小学校,应当设置蒙古语言文字课程。”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殊政策,拓宽蒙古语言文字授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接收用蒙古语言文字授课的大中专毕业生。”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从国家到地方,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内蒙古自治区对蒙古语言文字的保护和教育更是重视,从教育的资金投入、学杂费补贴、招生政策倾斜到就业保障等各个方面,都采取诸多措施,以加强蒙古语文的传播和保护。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一个重要的地区。其中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和杭锦旗是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人口较多的旗县,达拉特旗等是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人口较少的地区之一。达拉特旗总人口约32万人,蒙古族人口为12 651人,占3.93%。②数据源于达拉特旗统计局。
笔者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在这所学校上过学,那时候,班级里有90%的学生是蒙古族。当时也有一些人在当地的蒙古族小学毕业后,到市里的用蒙古语授课的蒙古族中学去继续学习。当时当地的蒙古族聚居点,例如展旦召,也有纯粹用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现在已经没有了。目前蒙古族中学的蒙古族学生比例降低了很多。该校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招生是划片招生,但是蒙古族学生如果想来蒙古族学校就读,是不需要受划片的条件限制的。达拉特旗的蒙古族学生有自由选择进入蒙古族学校的权利。当地政府规定,进入蒙古族学校读书的蒙古族学生每年发放3 500元补助,而在此校就读的汉族学生没有这项补助。
该校学生上课使用汉语授课,加设蒙古语课,每周四节课。蒙古语课讲授口语、礼仪、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等内容。蒙古语课可以用蒙古语来授课,也可以用汉语来授课。
笔者小时候在蒙古族小学上学时,也是加设蒙古语课,一个星期上5次课,主要进行蒙古语教学。当时的蒙古族中学也有蒙授班,现在这种蒙授班都没有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当地蒙古语教学的衰落?当地蒙古族民众的语言教育态度是什么样的?我们通过实证调查研究来探讨这个问题。
三、城镇散居蒙古族语言教育态度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方法及样本的选取
调查的所有数据均来自田野调查材料。2013年至2014年间,调查者深入到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散居蒙古族中进行挨家挨户的入户田野调查。
(二)样本基本情况
被调查者均为达拉特旗树林召散居蒙古族,他们分散居住在镇内的各小区内。被调查者中男性占41.9%,女性占58.1%;已婚占56.8%,未婚占41.9%,其他占1.3%;父亲的民族是蒙古族的占78.4%,母亲的民族是蒙古族的占82.4%。
70岁以上的占8.1%,60~69岁的占2.7%,50~59岁的占16.2%,40~49岁的占20.3%,30 ~39岁的占9.5%,20~29岁的占14.9%,10~19岁的占28.2%。
母语是当地汉语方言达旗话的占44.6%,母语是蒙古语的占17.6%,母语是达旗话和蒙古语双语的占32.4%,母语是其他的占5.4%。
在制定PPP投资型项目进度计划时,忽视认真开展施工现场调查,导致进度计划不合理,未能对PPP投资型项目建设作出科学合理安排。此外在项目施工中,不注重加强施工进度动态管理,没有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进度计划作出合理调整,影响施工进度管理效果提升。甚至出现延误工期的现象,导致不必要索赔发生,给PPP投资型项目建设带来不必要损失。
文化程度是“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4.1%,初中的占13.5%,高中或中专的占50.0%,大专的占12.2%,大学以上的占20.2%。
四、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一)整体分析
调查问卷的项目包括目前的语言状况、对自己目前语言学习的态度、对自己孩子上学前语言学习的态度、母语教育态度几个方面。
1.城镇散居蒙古族的语库调查
(1)语库容量调查。详见表1。
表1 城镇散居蒙古族语库情况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中会达旗话的占91.8%,会普通话的占70.1%,会蒙古语的占49.8%,会英语的占22.7%。当地散居蒙古族的语库所包含的语言变体主要有达旗话、普通话、蒙古语和英语。在不同的语言行为领域,被调查者会从语库中选择不同的语言变体作为调节人际关系的手段。
被调查者的语库中仅含一种语言变体的有10.9%,为达旗话;语库中含有两种语言变体的有46.1%,依次为普通话和达旗话(20.3%)、达旗话和蒙古语(17.6%)、普通话和蒙古语(4.1%)、普通话和英语(2.7%)、普通话和其他(1.4%)。语库中含有三种语言变体的有37.9%,依次为普通话、达旗话和蒙古语(21.6%),普通话、达旗话和英语(13.5%),达旗话、蒙古语和英语(1.4%),普通话、达旗话和其他(1.4%)。语库中含有四种语言变体的有5.1%,为普通话、达旗话、蒙古语和英语。可见,当地散居蒙古族被调查者的语库中有两种语言变体的最多,其次是有三种语言变体的,仅有一种语言变体的和有四种语言变体的较少。
(2)语库中语言变体的流利程度调查。详见表2。
表2 语库中语言变体的流利程度统计表
从表2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中76.9%选了达旗话,21.7%选了普通话,20.3%选了蒙古语,1.4%选了英语。城镇散居蒙古族的语库中最为流利的是当地汉语方言达旗话,其次较为流利的是国家通用语普通话,然后是本民族语蒙古语。
2.语言传承态度。详见表3。
表3 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
从表3可以看出,对自己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选择“随便吧,怎么样都行”的占32.4%,选择“听得懂就行”的占25.7%,选择“会说就行”的占16.2%,选择“很好”的占18.9%。通过赋值,“随便吧,怎么样都行”赋值1,“听得懂就行”赋值2,“会说就行”赋值3,“很好”赋值4。均值为2.69,中值为2.5。
可见,总体来看,被调查者对自己孩子的蒙古语水平的期望并不是特别高。当地蒙古语的发展状况不是特别乐观。语言的传承态度是一种语言是否能继续传承下去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希伯来语的再度使用,便是语言传承态度起作用而产生的结果,同样地,如果一个民族的语言传承态度开始弱化,那么,随着使用场合的减少,语言传承将会出现问题。
3.语言教育态度
(1)对孩子语言学习类型的态度调查。详见表4。
表4 对孩子就读学校类型的期望
从表4可以看出,对于“您希望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哪种类型的学校学习”这个问题,选择最多的是“汉语和英语就可以了”,其次是“汉语为主,蒙古语为辅”,再次是“蒙古语和汉语双语同时发展”。对于子女的语言教育规划是语言教育态度的主要体现,同时这个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语言教育政策对普通民众语言教育态度的影响。从表中的数字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大多数都确认了汉语教育的重要性,不论是哪种类型的学校,汉语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被调查者大多数都选择了双语的教育,其中“只学汉语就可以了”仅有4.0%的人选择,“只学蒙古语就可以了”没有人这样选择。我国的国家通用语是汉语普通话,汉语在我国人民的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当地的蒙古族来讲,汉语是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一定要学到汉语。
(2)母语教育态度调查。对中小学是否该开设蒙古语课进行了调查。详见表5和表6。
表5 对小学开设蒙古语课所持态度
表6 对中学开设蒙古语课所持态度
从表5、表6可以看出,对于中小学是否应该开设蒙古语课,超过74%的人均选择“应该”,也就是大多数被调查者持肯定态度,认为应该在家乡的中小学开设蒙古语课。
以上关于城镇散居蒙古族民众对蒙古语教育态度的最直接的调查,反映的是民众的一般意义上的看法,即不考虑自己的子女学习蒙古语的问题,多数被调查者希望中小学开设这门课程。这种想法更多的是从“应该”这个角度来回答问题的。即被调查者认为从情理上来看,当地的中小学是应该开设蒙古语课的。
(3)英语教育态度的调查。对中小学是否该开设英语课进行了调查。详见表7和表8。
表7 对小学开设英语课所持态度
表8 对中学开设英语课所持态度
对于家乡小学、中学是否应该开设英语课,选择“应该”的均超过80%。
英语在我国的初级和中级教育阶段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影响着中国人一生的发展。对于语言教育态度的调查,避免不了要涉及英语教育态度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在小学和中学开设英语课。访谈中,不少被调查者以很自信且权威的表情回答调查者:“英语当然得学,是国际语言呀。”足见英语在普通民众中的地位有多高。当地蒙古族同胞的这种对英语的态度是和英语在国内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的。英语不仅是当地中小学开设的唯一一种外语课程,也是小升初、中考、高考的重要评价指标。在当地民众的脑海中,好像外语就是等同于英语的,好像外面的世界有一种外语,即英语。所以他们从实际升学的需要出发,从他们所理解到的“世界语言”的角度,认为英语在中小学是必须开设的学习科目。
4.民汉双语教育态度
关于小孩是否应同时学民汉双语,调查结果见表9。
表9 对实施民汉双语教育所持态度
从表9可以看出,对于“小孩同时学本族语和汉语,易混淆,影响汉语学习效果”这个观点,55.4%的人是持不同意态度的,24.3%的人持无所谓态度,20.3%的人持同意态度。数据分析显示,更多的被调查者是支持小孩同时学民汉双语的。
(二)相关性分析
1.年龄
(1)年龄和“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之间的相关性
年龄和“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43,Sig值0.037<α值0.05,达到了显著相关。具体见表10。
表10 年龄∗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交叉制表/%
10~59岁的人选达旗话的均是最多的,60~69岁的人选择达旗话与选择蒙古语和达旗话的持平,70岁以上的选择蒙古语的最多。可见,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蒙古语应用能力最强。
10~29岁的人有一小部分选择普通话,30岁以上的没有被调查者选择普通话。10~39岁的有一部分选择了达旗话和普通话,40岁以上的没有选择达旗话和普通话的。10~39岁的没有人选择蒙古语,40岁以上的有一部分选择了蒙古语。选择蒙古语和达旗话的,以30岁以上的人为主,30岁以下的没有人选择这一项。
总体来看,选中普通话的,以40岁以下的人群为主;选中蒙古语的,除了10~19岁的没有,其他年龄段都有一些;选中达旗话的,各个年龄段都有一定比例。说明年龄较小的受访者普通话水平相对较高;年龄较大的受访者蒙古语水平相对较高。
(2)年龄和“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之间的相关性
相关性分析显示,年龄和“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95,Sig值0.011<α值0.05,达到了弱相关。通过计算均值,可以得出下表:
表11 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均值表
均值计算的区间为1~4(“随便吧,怎么样都行”赋值1;“听得懂就行”赋值2;“会说就行”赋值3;“很好”赋值4),中值为2.5。从上表可以看出,60~69岁的民众对自己孩子的蒙古语水平期望最高,其次是30~39岁的和50~59岁的,再次是40 ~49岁的,70岁以上的对自己孩子的蒙古语水平期望较低。70岁以上的老人认为自己对自己的子女没有任何操控力了,而且自己的子女年龄已经偏大,所以这个年龄段的被调查者对自己子女的蒙古语水平选择“随便吧,怎么样都行”的最多。总体看来,其他年龄段的人对自己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差不多,都不算太高。
2.文化程度
教育程度和“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37,Sig值0.042<α值0.05,达到了显著相关。具体关联如表12所示。
表12 文化程度∗对孩子蒙古语水平的期望交叉制表/%
从表12可以看出,总体看来,文化程度较高的被调查者对自己孩子的蒙古语水平期望相对高一些。
3.配偶的民族
配偶的民族和“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之间具有相关性。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398,Sig值0.000<α值0.05,二者之间达到了弱相关。具体相关情况如表13所示。
表13 配偶的民族∗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交叉制表/%
从表13可以看出,配偶是蒙古族的居民其蒙古语流利程度远远高于配偶是汉族的。
配偶是汉族的,觉得自己达旗话较为流利的占77.3%,配偶是蒙古族的,觉得自己达旗话最为流利的占45.4%,配偶是汉族的觉得自己的达旗话是最为流利的超过配偶是蒙古族的。配偶是蒙古族的,觉得自己最流利的语言是“蒙古语和达旗话”的占18.2%,配偶是汉族的占0.0%。配偶是蒙古族的,选择“达旗话和普通话”的占0.0%,配偶是汉族的选择“达旗话和普通话”的占9.2%。
可见,婚姻状况会影响被调查者的蒙古语保持。
4.父母亲是否是蒙汉通婚
父母亲是否是蒙汉通婚和“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之间具有相关性。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363,Sig值0.002<α值0.05,二者之间达到了弱相关。具体相关情况如表14所示。
表14 父母是否通婚∗自己最流利的语言交叉制表/%
从表14可以看出,选蒙古语的,通婚家庭的被调查者为0,非通婚家庭(父母亲都是蒙古族)的占19.6%。选普通话的,通婚家庭的为39.3%,非通婚家庭的为10.8%。选择蒙古语和普通话、蒙古语和达旗话双语的,非通婚家庭的分别为4.3%、8.7%,通婚家庭的为0。选达旗话的,通婚家庭的占78.5%,非通婚家庭的占76.1%。
可见,父母亲是蒙汉通婚的被调查者选择普通话的比例较高;父母亲不是蒙汉通婚的选择蒙古语、蒙汉双语的比例较高。父母亲是否通婚对于被调查者的达旗话流利程度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在当地散居蒙古族居民的语言使用中,达旗话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语言变体,被调查者无论是否是蒙古族都需要会这种方言,否则在当地的生活是会受到影响的。
五、调查结论引发的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普通话、简化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普及推广历程。1956年1 月28日,国务院第23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决定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这一关于语言文字的重大决策已经实施半个世纪,影响深远。之后兴起的各类型的英语教学与英语等级考试,又让英语成为民众语言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一样,不仅受到普通话、简化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和普及影响,也受到了英语教学和学习热潮的影响,同时还有本民族语的使用和传承问题的影响。这几个方面的语言事实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民众的语言使用和语言态度。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地区被调查者不同的生活环境、民族构成及社会特征也会影响其语言态度。语言教育态度是语言态度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其与语言的传承及发展关系密切。通过调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协调散居少数民族的本民族语、当地汉语方言、普通话和外语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一)语言教育态度中环境和民族认同的交织影响
当地(达拉特旗)的蒙古族人口为12 651人,占总人口的3.93%。这种人口结构对蒙古语的传承态度也是一种考验。虽然总体来看,当地蒙古族被调查者的蒙古语传承愿望不是特别强烈,但是相对于其居住的稀疏度来看,当地蒙古族被调查者的蒙古语传承态度还是较强的。因为当地的蒙古族仅占总人口的3.93%,也就是说,每100个人里边,有4个蒙古族,这种人口比例对于蒙古语传承的影响应该是不小的。被调查者无论是去菜市场还是去超市,还是去公共场所,当地汉语方言都是主要的实际通行的语言。此外,在所住的小区、在单位碰到的人几乎都不是蒙古族,这种语言使用的环境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被调查者的语言传承态度。但是,与此同时,被调查者的民族认同心理在发挥着作用。调查中了解到,被调查者还是希望蒙古语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被传承下去。他们认为作为一个蒙古族人,流淌着蒙古族人的血液,就该会蒙古语。除了多数人认为应该在中小学开设蒙古语课外,有的人还希望开设一些蒙古语学习的业余班,希望更多的人来学习和使用蒙古语。
(二)蒙汉双语并行发展,兼顾外语学习,是少数民族语言传承的重要方式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传承问题,也从政策上保障了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虽然如此,但是在散居区由于生活环境的影响,对于语言使用者个体来说,他们的语言传承态度会有所减弱。如此次调查的散居蒙古族,他们在内心还是有语言传承下去的愿望,但是这种愿望显然已经不是特别强烈了。语言传承态度会影响语言教育态度,尤其会影响母语的教育态度。从调查可知,对于送自己孩子到哪种类型的学校学习,被调查者选择蒙古语和汉语双语的占50%。这说明蒙古语的传承并不意味着排斥汉语,相反,蒙汉双语的并行发展是解决蒙古语传承问题的重要方法。我国目前的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正是坚持了这种原则,同时这种政策也是符合少数民族民众的意愿的。对于这个问题“只学汉语就可以了”,“只学蒙古语就可以了”,这两个选项是排斥双语的,选这两项中前者的被调查者微乎其微,选择后者的为0。同时,也有一部分被调查者特别重视英语的发展,40.5%的被调查者希望送自己的孩子到汉语和英语的学校学习。可见,蒙汉双语并行发展,同时兼顾外语的学习,是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语传承的一个重要方法。
(三)语言教育条例有针对性的细化是语言教育政策发展的一个好方法
我国的语言政策促进了我国各地民众语言生活和谐发展,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促进了各地不同语言变体的协调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语言条例也促进了当地语言的和谐发展,对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做出了贡献。内蒙古地区也充分尊重各语言变体的发展,在政策上,尤其是语言教育政策上给予了本民族语相当的重视。但是由于现实语言环境的复杂,语言政策需要做地区甚至地方上的细化,应该制定符合各种环境类型的语言教育政策。地方政府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性,采取不同的语言教育措施,来促进民众语言生活的和谐发展,进而促进地区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李开拓】
An Empirical Study of Language Education Attitude of the Scattered Mongolian in the Towns in Inner Mongolia
Wu Meili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llege of 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Tianjin 300204,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language education attitude of the scattered Mongolian residents in the towns.It can be seen from the conclusion of the investigation that the respondents do not have high expectations on their children’s Mongolian competence.The majority of respondents think that the Mongolian courses should be launched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The respondents want their children to learn Chinese in the school.Most respondents think that English should be offered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Language policy;Language planning;Scattered Mongolian in town;Language education attitude
H002
A
1009-5101(2016)03-0001-08
2016-02-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内蒙古城镇化进程中蒙古族言语社区语言状况研究”(12YJC7401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邬美丽,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社会语言学研究。(天津 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