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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合力论视角分析陈独秀汉奸事件原因

2016-08-06赵慧慧余薇

世纪桥 2016年7期
关键词:汉奸

赵慧慧+余薇

摘要:从历史合力论视角分析陈独秀汉奸事件发现,苏共内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间的权力之争、中国共产党和托派之间的尖锐对立,王明和陈独秀的个人矛盾,王明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刻意打压,陈独秀宁折不弯的倔强性格,这些“互相交错”的力量,共同构成“陈独秀汉奸事件”这一总结果。

关键词:历史合力论;汉奸;联共;托派;倔强性格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7-0009-02

陈独秀汉奸事件是指,1936年到1938年王明、康生等人,在多家国内外报刊上发文污蔑陈独秀为汉奸,并激起陈独秀及其友人与中共数次笔战的事件。该事件曾给党和陈独秀本人都造成了恶劣影响。时至今日,该事件虽然真相大白:“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1](P.555)。但史学界对这起事件出现的原因分析甚少,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描述该事件的形成始末。而分析历史事件出现的原因,比提及该事件本身更能起到以史为鉴之效,所以本文将从历史合力论视角分析,陈独秀汉奸事件出现的原因。

一、苏共内部权力之争的结果

1937年斯大林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在击败托洛茨基后,继续在联共党内实行“清洗”的方针以打击异己,并于4月下旬召开“秘密紧急会议”,邀请17国共产党支部参加,王明和康生是中共方面的代表。该会议作出对托派的处理决议,要求“共产国际各支部须在会场上以及报章上开展有系统的斗争以反对法西斯的走狗—托洛茨基主义。”[2](P.142)

1937年11月29日,王明和康生带着斯大林对托派的处理意见回国,并于12月9日—14日,在延安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传达了斯大林对托派的处理意见:托派已“变成了一伙暗害分子、破坏分子、间谍和杀人凶手组成的寡廉鲜耻的、无原则的匪帮,他们是按照外国谍报机关交给的任务进行活动的”[3]并对毛泽东等人联合陈独秀合作抗日的计划[4]明确表示不满,甚至说:“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本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4](P.422)

历史合力论认为:“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及其成果……”[5](P.619)。苏共内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间复杂的政治斗争,是陈独秀汉奸事件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中共与托派组织之间对立斗争的结果

托派自成立以来,就不断抨击中共的各种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这种攻击更甚。托洛茨基认为中共和国民党的合作抗日是种可怕的罪恶,因为中共将我国的工人运动在政治上交给了国民党蒋介石;上海的托派组织攻击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是种彻底投降;当王明在《解放》杂志上污蔑陈独秀是“匪徒”时,托派成员又发文指责,王明的言论是对斯大林不择手段打击异己的贯彻,是受斯大林指令所为。

如果任由托派攻击我党而不加反击,将使党外不明真相之人误解我党的抗日政策,并在党内造成相当程度的思想混乱,这是中共中央最不愿意看到的。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默认了王明等人对陈独秀这一曾经的托派领袖过分攻击的行为。可见,中共和托派这两个组织之间的对立斗争也是陈独秀汉奸事件出现的原因。

三、王明和陈独秀个人矛盾的推动

1927年初,米夫来华时,曾向陈独秀表示,想让王明负责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工作。陈独秀认为王明当时只是学生,尚无实际的工作和斗争经验,无法担此重任,但又不好驳米夫的面子,所以安排其在宣传部当了个干事。王明对此安排很不高兴,当时又发泄不得。之后大革命失败,陈独秀总书记职务被撤,而为躲避白色恐怖而到苏联避难的王明第二次回国,开始多次发文攻击陈独秀。到1937年11月,再度归国的王明借斯大林对托派的处理意见,开始了公报私仇的新一轮报复。于是,王明和陈独秀的个人矛盾成为陈独秀被污蔑为“汉奸”的原因之一。

其实,王明从共产国际带回来的,是对整个托派的处理意见,并无具体人员的名单。如果他回国后稍加调查,就会发现拥护中共抗日政策的陈独秀并非托派领袖,党中央也曾发文表示陈独秀已和其他托派成员不同。只是,被私人矛盾蒙蔽双眼的王明,故意忽略了这些事实。

四、王明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刻意打压的结果

王明炮制陈独秀汉奸事件,不止在于公报私仇,还在于借此打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

因为,王明认为毛泽东等人联合陈独秀抗日的计划是,“毛泽东当时已准备同帝国主义反对派的积极帮凶一—托派分子勾结起来”[6](P.316),经此上纲上线后,毛陈联合抗日的计划就是错误的,而强化这种错误,无疑是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一种打击,所以,王明不分青红皂白地否认毛泽东和党中央联合陈独秀抗日的政策;并在未知会中共中央的前提下,擅自在党的喉舌上发文,污蔑陈独秀为“土匪”,公然和我党“对陈独秀、罗汉可以将‘匪徒二字停止使用”的新政策唱反调。这种打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行为,在后来逐渐演化为:“在长江局与中央闹独立性,开始凌驾于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之上。”[7](P.213)

从王明对毛泽东等人联合陈独秀抗日计划的性质认定和他后来的系列打击行为来看,打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是王明回国伊始就肆无忌惮地炮制陈独秀汉奸事件的原因之一。毕竟,即使按照共产国际对“托派就是法西斯间谍”的认定标准,陈独秀也不是非成为汉奸不可。因为,被释放后,陈独秀为了向党组织靠拢,不仅拒绝到上海领导托派,表示自己已经和托派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向中共表示支持其抗日政策;基于此,中共喉舌《解放》杂志发表的《陈独秀先生到何处去?》,不仅引用了陈独秀出狱后的一句演讲词:“这次抗战是一个革命的战争,全体民众应当帮助政府,世界也应当帮助中国”,并明确指出:“这与中国的托洛斯基派的主张已大有区别。”[8]而王明却枉顾这些事实,强硬攻击陈独秀就是汉奸,并致力于“凌驾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之上”。

五、与陈独秀倔强执拗的性格有关

陈独秀生性倔强,不愿向任何势力妥协。比如,1932年被捕后,面对国民政府写悔过书即可释放的诱惑,陈独秀明确予以拒绝。这表现出陈独秀倔强、不愿妥协的性格,他自己也承认“执拗的性格,我是有的。”[9](P.339)然而,这样的性格,也是陈独秀汉奸案件出现的原因之一。

在王明回国前,陈独秀和中共中央已经取得联系,并得到公开声明脱离托派等回党工作的三个条件,但倔强的陈独秀直接拒绝:“他说回党工作,固我所愿,惟书面检讨,碍难遵命”;[10](P.155)而归国后,王明之所以认定陈独秀是汉奸,主要是基于他的托派身份。所以,如果陈独秀真的可以“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的错误。”[11](P.326)那么,陈独秀就不会因所谓的托派身份被污蔑为汉奸。只是,陈独秀倔强性格使然,拒绝发表与托派组织和思想划清界限的申明。可见,陈独秀倔强的性格也是这起汉奸事件出现的原因之一。

历史合力论认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历史合力,即历史结果。”[5](P.619-620)苏共内部权力之争、王明和陈独秀的个人矛盾、王明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打压、中共与托派间的对立斗争和陈独秀倔强不妥协的性格,这些“互相交错的力量”,产生出陈独秀汉奸事件这样一个总结果。而苏共内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的权力斗争、中共和托派政治路线的尖锐对立与王明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有意打压,构成复杂的政治环境,是陈独秀汉奸事件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选集(1-4卷)注释校 订本[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2]共产国际关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奸细——托洛茨基 分子作斗争的决议[N].解放,1938-03-05.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 局.斯大林文集(1934一1952) [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85.

[4]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M].北京:东方出版社, 1998.

[5]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周国全等著.王明评传[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 1989.

[7]戴茂林,曹仲彬编著.王明传[M].北京:中共党史出 版社,2008.

[8]陈独秀先生到何处去[N].解放.1937-11-20.

[9]张宝明,刘云飞著.陈独秀的最后十年[M].郑州:河 南人民出版社2000.

[10]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陈独秀[J].//陈木辛.陈独秀印 象[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11]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册)[M].北 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褚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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