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对经济的滞后影响
2016-08-05鲁政委
鲁政委
洪涝灾害对物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灾后4个月左右的蔬菜价格,对投资的影响则是推升7个月后的灾区系统性建设,而不仅仅是水利和基建。
2016年入夏以来,多省市的大型洪涝灾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市场尤其关心其对物价和投资的影响。
我们的数据分析显示,洪涝灾害对物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食品特别是蔬菜上,一般在水灾发生后4个月(10-11月)左右达到最大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不会从根本上改变物价走势。
对投资的影响看,洪涝灾害对7个月后(即次年2-3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有显著的支撑作用。特别有意思的是,对投资的这种推动,未必单纯是水利项目,而是包括了更多其他类型的系统性建设。
与往年平均水平相比,2016年中国的洪涝灾情较重。根据国家防总公布的数据,截至7月3日,虽然全国受灾面积、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和倒塌房屋分别较2000年以来同期均值少6%、33%、47%、76%,但直接经济损失多出51%。
长江中下下游地区受灾最严重,洪涝灾害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商品供给的减少和投资需求的上升。
中国CPI环比增速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然而在1998年、2003年、2007年和2010年这4个淮河以南及长江干流流域洪涝重灾年没有发生明显的异动,即洪涝重灾年1-12月CPI环比都没有显著地高于或低于其他年份相应月份的值。
需要注意的是,通胀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在需求收缩的阶段,即使供给减少,CPI环比增速未必大幅上升。控制这一因素的简单方法是用CPI环比增速减去该变量在前12个月内的移动平均值,能够这么做的原因是需求的变化具有惯性。我们计算的结果显示, CPI环比增速12个月移动平均值与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的长期趋势协同。
从控制需求因素之后的CPI环比数据看,洪涝灾害对通胀的影响仍不显著。但无论是否控制需求因素,2003年和2010年10-11月,CPI环比增速高于其他所有年份。这意味着,虽然6-9月一般是洪涝灾害最严重的时期,但是10-11月通胀比6-9月通胀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可能性更大。
洪涝灾害对通胀影响的滞后效应还能通过CPI同比数据得到验证。洪涝灾害对4个月后鲜菜CPI同比增速有显著的暂时性的支撑作用,但是对全部CPI及CPI其他项同比增速的影响不显著。
如何理解上述统计结果?受洪涝灾害影响,蔬菜供给从7月开始下降,叶类蔬菜和果类蔬菜的平均生长周期分别为60天和90天,假设8-9月洪水退去,农田复耕,蔬菜供给的下降可持续到10-11月。由于库存、农民抢收及价格黏性等因素,7-9月蔬菜价格的额外上涨可能不显著。
4次洪涝灾害发生的次年2-3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都是上升的。该现象在1999年和2004年特别明显,但在2008年和2011年不太明显。可能的原因是2008年和2011年投资需求萎缩,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洪涝灾害的作用。
然而,从分项看结果有些出乎意料,洪涝灾害对基建投资和水利投资增速的影响不显著,但是对7个月后,也就是次年2-3月,长江流域7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和江西)投资增速具有显著的支撑作用,说明洪涝灾害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原因主要是受灾地区的系统性建设,而不仅仅是基建和水利项目的投放。水灾影响投资的滞后期较长的原因,可能是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需要在洪水退去后先经过考察、论证和审批,方能开工。
为了验证上述逻辑,我们计算了基建投资、水利投资和7省投资增速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之差,结果显示:水灾对基建、水利投资的影响不显著。例如,2007年水灾后基建投资的“超额增速”先降后升,而2010年水灾后基建投资“超额增速”持续下降。但是1999年、2004年、2008年和2011年2-3月7省投资的“超额增速”确有明显的上升。
作者为兴业银行
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